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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常败"的英雄-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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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才好。”

刘备的母亲也正有此意,立即应允,并且托付刘子敬去物色一位好老师。

两汉时期的官办学校,以京城长安、洛阳为盛。至于地方郡县两级政府兴办的学校,则远未构成完善的教育系统。因此,私人传经授业,就成为地方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如果当地无人设帐招徒,要想求学就很困难,除非远走他方。也是事有凑巧,刘子敬起心送侄儿求学之际,恰好有一位先生在涿县开馆招生,而且这位先生还是名满天下的大学问家——涿郡涿县人卢植。

卢植,字子干,其人身高八尺二寸。当时的一尺约合今二十四公分,八尺二寸就几乎是两米了。这位巨人声音洪亮,志趣高远。他年少时师从东汉经学泰斗扶风马融,尽得马融真传。这马融乃东汉皇室之外戚,家境富有。他在讲学授业之际,常常要叫一班舞女在讲堂之下歌舞助兴,同时也锻炼学生们的定力。卢植从师听讲数年,未曾转头注视舞女一次,这种专心学业之精神,连他的老师马融亦叹服不已。学成之后,卢植开始进入仕途,官至九江郡(治所在今安徽省凤阳县西南)太守。其后因病,他弃官回到涿县老家疗养,同时设馆授徒。消息传开,涿县人纷纷把子弟送到卢植这位名师门下。

刘子敬打听到这个好消息,立即来告诉寡嫂。刘备的母亲开始也很高兴,但转念一想,拜师谢师要钱,儿子寄宿老师家,衣食书籍也需要钱,而自己家徒四壁,如何筹措呢?她又愁又急,不知如何是好。

也是天无绝人之路。刘备无钱求学的消息在村内传开之后,即有一个同宗名叫刘元起者,慨然表示愿意资助一切。原来,这刘元起不仅家境宽裕,而且性格豪爽。他早就看出:在同宗的后辈少年之中,只有刘备最为聪颖,将来或许会成大器。因此,他一口答应资助刘备,同时又决定把自己的儿子刘德然也一起送去求学。于是,涿县城中的卢家学馆之内,不久就增加了两名姓刘的新学生。

那时候,童蒙受学大体要经过三个教育阶段。第一阶段是识字,课本大都采用李斯《仓颉篇》、司马相如《凡将篇》、史游《急就篇》等字书。第二阶段则开始学习内容较为浅显的儒家经典著作,主要是《论语》和《孝经》。第三阶段才习《周易》、《诗经》、《春秋经》、《尚书》、《礼》等五经经义。刘备入学之后,先过识字关,每日捧着几本字书,哇啦哇啦念个不停,倒也认真刻苦。可是,待到识字关一过,开始学习《论语》,他的学习热情就日益减退下来。每天背诵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之类的圣人遗训,竟然觉得味同嚼蜡。原来,他这时交上了一位无心读书的密友。

这个密友,复姓公孙,名瓒,字伯珪,辽西郡令支县(在今河北省迁安市西)人氏。公孙瓒其人外貌英俊,声音洪亮。他在辽西郡(治所在今辽宁义县西)郡太守府中任书记官时,受到太守的青睐,遂招他为女婿,并且派他到卢植门下求学深造。然而公孙瓒却不是一个专心读书之人。他见东汉末年社会动荡,世事日非,不愿意做一个雕虫篆刻皓首穷经的腐儒,而想交结英豪,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刘备入学不久,公孙瓒即看出这位学弟志趣不凡,值得与之深交,遂有意接近刘备。刘备通过交谈,对这位暗藏远志的学兄也产生了仰慕之心。于是,二人不久成为金兰之友,寝则同榻,食则共案,其情谊犹如同胞的兄弟。自从结识了公孙瓒,刘备才认清了自己当初打算当一个硕学通儒的志向,是何等迂阔可笑。在此干戈扰攘之时,满口“子曰”、“诗云”的书生,真可谓百无一用,大不能救百姓于水火,小不能免家庭于贫穷。当然,书是要读的,但是读书的目的是要通古今之变,为将来做大事业进行思想准备。主意既定,他在读书时便只观大略,在文字音义训诂方面就不再多下工夫了。

自从走出偏僻闭塞的小乡村,刘备眼前出现了全新的外部世界。结识新朋友,接收新信息,也才得知现实社会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此时的在位天子,是东汉最糟糕的汉灵帝。有多糟糕?只说两点:他把专权的宦官头头中常侍张让、赵忠,当作干爹干妈,经常说“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他又公开卖官,上至朝廷的顶级高官,下至中低级官职,明码标价,一律都卖。为了促销,品德好的,资历老的,还可打五折、三折;贫穷的还可赊账,到任搜刮够后再补交,但钱款要加倍。面对政治黑暗,腐败蔓延,灾荒不断,民怨沸腾,社会很可能发生巨大变动的残酷社会现实,刘备认识到,继续走爷爷的老路,当一个饱学的文弱书生,已经非常不合时宜,究竟该作什么样的人,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呢?

对了,榜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恩师卢先生啊!说文的,儒家经典融会贯通,那是一个了不得;说武的,能够指挥兵马,驰骋疆场,迅速平定九江郡发生的大叛乱,也是一个了不得。能文能武,文武全才,什么样的场合都能从容应对,不就是自己最好的榜样吗?对,文武两手都要抓,尤其是武的一手,还必须加紧补课。主意打定后,课余的时间,刘同学就不再用来认真啃书本了。用来干什么?用现今的话来说,就是搞军训嘛。《三国志·先主传》上有评语档案可查:“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评语很短,但很全面,总结起来是“一个不太喜欢,四个喜欢”:一个不太喜欢,是不太喜欢读书,厌学;四个喜欢,一是喜欢骑马遛狗,也就是打猎,二是喜欢流行音乐,三是喜欢漂亮衣服,四是喜欢交往社会上那些举止放纵、崇尚侠义的年轻人,而且年轻人还争着追随他,把他看作是龙头大哥。为何要广交社会青少年,充当他们的大哥呢?那是为了培养自己组织和指挥军队的本事。为何要骑马打猎呢?那是为了锻炼自己驰骋疆场的武功。至于喜欢流行音乐和漂亮衣服,那是为了吸引年轻人到自己身边,不然,能够拉起一支队伍从而充当他们的指挥官吗?

总之,新的外部世界,新的师生朋友,新的社会信息,把刘备的大脑彻底清洗了一通。志向变了,所作所为也就变了。一个单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有心成为文武双全能够应对社会剧变的非凡人物。在卢家学馆求学的经历,堪称是刘备人生成长历程中的第一个关键点。

如是一年有余。一日,朝廷下了诏书,又任命卢植出任南方庐江郡(治所在今安徽省庐江县西南)的太守。卢植此时病体已经康复,遂解散学馆,束装起程。师生依依惜别之际,少不了有一番祝愿与叮咛。送走恩师,公孙瓒与刘备在涿县城中又停留多日。两人伙同一批豪侠少年,白日里纵马驰骋于郊野,晚上煮酒高论于馆舍,好不快活惬意!两月之后,辽西郡太守来信,召公孙瓒回郡任职。一场痛饮,数行热泪,刘备与义兄在长亭古道又分了手。

师友远去,刘备带着惘然若失的心情回到刘家村。不久,刘备的母亲因病不治,瞑目长逝,这一来他就完全陷入孤独之中。好不容易熬到居丧期满,刘备立即开始呼朋结友。由于他见多识广,家中又无父母约束,所以当地豪侠少年都愿到他家聚会,他自然也就成为这班少年的首领人物。刘家村的人见刘备整日里率领一批毛头小伙子,东游西荡,狂赌豪饮,都大摇其头,不知道从前还本本分分的后生,何以会变成这样一个不务正业的浪子。说来也怪,村中之人不赏识刘备,却有外乡人看得起他。

有一天,一伙贩马的商人来到刘家村暂住,准备在此收购幽州良马,转至冀州出售。这伙商人来自冀州的中山郡(治所在今河北省定州市),领头的两人名叫张世平和苏双。张、苏二人家境富足,财逾千金,更兼性格豪放,喜结英雄。他们到刘家村不久,即注意到刘备这个豪侠少年的头领。几次接触之后,张、苏二人认定刘备是一个大有作为的人物,便赠送了一笔可观的金钱给刘备。钱能聚人,刘备有了金钱作后盾,更加努力结纳各路英豪。

此时的他,已长成堂堂成年男子汉。他的外表和个性,《三国志·先主传》也有简练生动的档案记录可查:“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露于形色。”

外表这么样?三个字“高、长、大”。身高1米8;手臂长,站直了垂下来会超过膝盖;耳朵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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