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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金匮玉函经二注-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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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生新去陈为佐。浆水味酸。解热疗烦。入血为辅使也。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 
汤主之。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x升麻鳖甲汤方x 
升麻(二两) 当归(一两) 蜀椒(炒去汗一两) 甘草(二两) 鳖甲(手指大一片炙) 
雄黄(半两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肘后千金方。阳毒用升麻 
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 
〔衍义〕按古方书谓阳毒者。阳气独盛。阴气暴衰。内外皆阳。故成阳毒。谓阴毒者。 
阴气独盛。阳气暴衰。内外皆阴。故成阴毒。二者或伤寒初得。便为是证。或服药 
后变而成之。阳毒尽治以寒凉。阴毒尽治以温热。药剂如冰炭之异。何乃仲景 
用一方治之乎。虽曰阴毒。去雄黄、蜀椒。则是反去其温热者矣。且注曰肘后千 
金方。阳毒用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岂非皆是热毒之伤 
于阴阳二经络耶。在阳经络。则面赤斑斑如锦纹。吐脓血。在阴经络。则面青身 
如被杖。此皆阴阳水火动静之本象如此。岂是寒热之邪乎。尝以升麻、鳖甲之 
药考之。本草谓升麻能解时气毒厉。诸毒攻咽喉痛。与热毒成脓。开壅闭。疗发 
斑。当归能破恶血。养新血。补五脏肌肤。甘草和中。利血脉。缓急止痛。调药奏功。 
鳖甲去恶血。雄黄破骨节积聚。避鬼邪恶气。骨蒸热极。蜀椒通血脉。调关节。逐 
肌骨皮肤死肌。去留结破血。治天行时气。诸药所能者如此。即此观之。仲景于 
阴阳二毒之证。总用一方。盖可见矣。病形虽由阴阳发证。论邪则一属热毒与 
血病也。所以不分表里。俱以升麻解热毒为君。当归和血为臣。余者佐之而已。 
但雄黄、蜀椒。理阳气药也。故病在阴者去之。如肘后千金。阳毒去鳖甲有桂枝 
者。鳖、水族。乃阴中之阳。不如桂枝能调阳络之血。阴毒不去蜀椒者。蜀椒亦阴 
中之阳。非若雄黄阳中之阳。故留之以治阴也。方旨如此而已。所谓五日可治。 
七日不可治者。五日乃土之生数。热未极也。尚可以治。七日为火之成数。热之 
极。阴阳消灭。不可治矣。其邪比之伤寒。加之以毒。故伤寒至七日犹得再经。而 
此至七日。不惟灭其阴。且火极亦自灭矣。 

卷四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属性:(证二条方六首) 
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之。弦紧 
者可发汗针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衍义〕今观此篇。虽未尽内经诸篇论疟之详。然亦取其一二立方以明其治。此 
条叙脉。固亦未尽疟脉之变。然举其自弦。则自之一字。已该其脉之要。何则。弦 
者。少阳甲木之象也。疟邪客于荣气之间。与卫气合而病作。寒热者。正隶少阳 
半表半里之分。所以少阳为疟之舍。故弦乃疟疾之本脉也。于是少阳引邪退 
而就阴。阴则寒。寒则迟。进而就阳。阳则热。热则数。寒用温而热用凉可知矣。此 
明表里进退。乘其虚实而调之者也。复言小紧与弦紧汗下之者。此又明表里 
之有实邪而攻之者也。浮大者。以明病不在表里而在上者也。非若内经之谓 
疟脉大虚者。斯因其浮而用吐也。弦数风发者。非前多热之所云。乃更论其热 
之变。而木从火则风生。风得火则旺。旺则克土。火发木淫。必先实脾。实脾莫如 
资以饮食消息寒凉之味以止之。此乃明其病在中者也。仲景凡一言一字皆立准绳。学人详之。 
嘉言云。即梨汁蔗浆。生津止渴之属。 
病疟以月一日发。当以十五日愈设不瘥。当月尽解。如其不瘥当云何。师曰。此结 
为瘕。名曰疟母。急治之。宜鳖甲煎丸。 
x鳖甲煎丸方x 
鳖甲(十一分炙) 乌扇(三分烧) 黄芩(三分) 柴胡(六分) 鼠妇(三分熬) 
干姜(三分) 大黄(三分) 芍药(五分) 桂枝(三分) 葶苈(一分熬) 石韦(三分 
去毛) 浓朴(三分) 
牡丹皮(五分) 瞿麦(二分) 紫葳(三分) 半夏(一分) 
人参(一分) 虫(五分熬) 阿胶(三分炙) 蜂窠(四分炙) 
赤硝(十二分) 蜣 (六分熬) 桃仁(二分) 
上二十三味为末。取 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尽一半。着鳖甲 
于中。煮令泛烂如胶漆。绞取汁。内诸药。煎为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 
千金方用鳖甲十二片。又有海藻三分。大戟一分。 虫五分。无鼠妇、赤硝二味。以鳖甲煎和诸药为丸。 
〔衍义〕内经云。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气数者。所以纪化生之用也。五日为 
一候。三候为一气。然人之三阴三阳。上奉之而为之应焉。是疟有发于月一日 
者。至十五日则一气终。人气亦更。故疟气随变而散。设有未愈。则至月尽又历 
第二气。终其天之月。以应人之血。月再生魄。血亦更新。邪当从其更新而解矣。 
若又不愈。则是荣气内着。不得流行与日月度数相应。而肝藏血。血并其邪归 
之于肝。是以疟母多结左胁下。由是用柴胡行气。鳖甲破血为君。余二十一味。 
佐之行血、补血、散结、导滞而已。虽然。天人气候之相应者。大法如是。然人之禀 
质有强弱。邪中有重轻。质弱邪重。虽不内结疟母。亦至连月者有之。质强邪轻。 
不待一候即瘥者。亦有之。然仲景此论。补内经未言耳。(二钱五分为一分) 
师曰。阴气孤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瘅疟。若但热不 
寒者。邪气内藏于心。外舍分肉之间。令人消烁肌肉。 
〔衍义〕内经云。但热而不寒者。阴气先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 
欲呕。名曰瘅疟。又云。肺素有热。气盛于身。因又用力。风寒舍于分肉之间而发。 
发则阳气盛。盛而不衰。其气不及于阴。故但热而不寒。气内藏于心。而外舍于 
分肉之间。令人消烁肌肉。故命曰瘅疟。此二者。一为先伤于风。一为肺素有热。 
所感之邪虽不一。然病是阳盛。又内经之阳盛逢风。两阳相得而阴气虚少。少 
水不能制盛火。而阳独治。此热如火。当烁肉也。由是观之。疟之寒热更作。因阴 
阳之气。互为争并。若阴衰少。则离绝真阳。先自退处。不与之并。而阳亦不并于 
阴。故阳独发。但热而已。此总论二者之瘅疟。其少气烦冤。肺主气。肺受火抑故 
也。手足热者。阳主四肢。阳盛则四肢热也。欲呕者。火邪上冲。胃气逆也。内藏于 
心者。心乃五脏阳火之主。故阳盛则直隶而藏之。外舍分肉之间也。消烁肌肉 
者。消万物者莫甚于火。火甚则肌肉烁矣。然此条固无治法。自后条除温疟者 
观之。亦可治此瘅疟也。何则。白虎汤。退热药也。分肉四肢。肉属脾胃。非切于其 
所舍者乎。又泻肺火。非救其少气烦冤者乎。设其别有兼证。岂不可推加桂之 
例以加别药乎。仲景于此。虽不言方治。盖可知矣。凡立一法。则足以比类用之。虽然。自其 
阴气孤绝一语观之。又足有可论者。夫阴阳之在身者。血与气也。水 
与火也。内属乎心与肾也。而寒本于阴。热本于阳以寒治热。固可退阳而回阴 
也。然治病有轻重。岂一法而尽哉。小热之气。凉以取之。大热之气。泻之于内。或 
反佐以取之。取之不衰。求其属以衰之。谓壮水之主。以消阳光也。 
温疟者。其脉如平。身无寒。但热。骨节疼痛。时呕。白虎加桂枝汤主之。 
x白虎加桂枝汤方x 
知母(六两) 甘草(二两炙) 石膏(半斤) 粳米(二合) 桂枝(去皮三两) 
上锉末。每五钱。水一盏半。煎至八分。去滓。温服汗出愈。 
〔衍义〕内经名温疟。亦有二。一者谓先伤风。后伤寒。风、阳也。故先热后寒。一者为 
冬感风寒。藏于骨髓之中。至春夏邪与汗出。故病藏于肾。先从内出之外。寒则 
气复反入。是亦先热后寒。二者之温疟。则皆有阴阳往来寒热之证。而此之无 
寒但热。亦谓之温疟。似与内经不侔。然绎其义。一皆以邪疟为重而名之。夫阴 
不与阳争。故无寒。骨节皆痹。不与阳通。则疼痛。火气上逆则时呕。用白虎治其 
阳盛也。加桂疗骨节痹痛。通血脉。散疟邪。和阴阳以取汗也。 
疟多寒者。名曰牡疟。蜀漆散主之。 
x蜀漆散方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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