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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灵私房菜-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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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姐,这个男人来你这里吃饭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妥?”

我不敢怠慢,将当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刻意隐去了那个婴灵的事。他们是警察,办案讲求科学,鬼魂这等事,对于他们来说太过匪夷所思,我不能指望他们会相信。

眼镜男摸着下巴想了想,摆出一副高深的姿态:“唐小姐,你确定这就是事情的全部,再没有任何遗漏的了?”

我点了点头。

“如果你之后又想起来什么,希望你随时跟我们联系。那这样,我们就不打扰了,告辞。”说完,他立即领着那个小警察离开了。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我站在原地,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这当口,胡沁薇端着两杯茶从厨房走出来,见屋内只剩下我一个人,皱眉道:“怎么倒已经走了?”

我回过头看着她,惶然道:“沁薇,那个陶迁,他死了……”

“我听见了。”她颔首应道,将茶杯放在餐桌上,“唐双喜,我劝你最好别生出任何古怪想法。你知道的,瞒得过别人,你可瞒不过我。”

我盯着她的眼睛没有说话。心中,有一个念头愈加明晰。

第四十二话 婴灵(三)

异灵私房菜42…第四十二话婴灵(三)

我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很正常,每天按时吃饭、工作、歇息,得闲时便跟胡沁薇调笑两句,间或揪住兜子的耳朵大声斥骂。小孩儿被我折磨得痛不欲生,几次三番两泪涟涟地扬言要离家出走,但谁也不曾放在心上,他也只能说说而已。

生活平静得如同一泓死水,然而我知道,我只是在等待一个时机。

晚餐时,电视里正在播放本市新闻。浓妆艳抹的播音员面无表情地一字一顿:“三天前发生在天虹小区的男子莫名死亡案件,今日又有新进展。据我市刑警大队刘队长介绍,该男子名叫陶迁,三十二岁,无业,无病史。由于现场并无任何打斗痕迹,死者身上亦无明显伤痕,因此,本案初步被定性为‘意外死亡’。警方表示将继续对本案展开调查,我台也将持续关注,为您带来更加详尽报道……”

我不动声色地扒了一口饭,扭头对胡沁薇道:“我还想喝一罐啤酒,你要吗?”

她耷着眼皮头也没抬:“好啊,兜子,去厨房再拿两罐啤酒出来!”

大头小孩儿欢欢喜喜地跑开了,我暗暗将左手伸到桌子下面,紧攥成拳。

时候到了,现在,我必须要做点什么。

是夜,狂风大作。

兜子一如往常地不在家,胡沁薇早早睡了,隔着门板,我几乎都能听见她沉实匀净的呼吸。我潜进客厅,将一把扳手放进随身携带的背包,咬着牙,做了个深呼吸,蹑手蹑脚打开房门,闪了出去。

陶迁的死,给了我极大的震动。我不可能和警方一样,理所当然地将一切看做是一场意外。曾经,他就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方,我眼睁睁看着他被冤魂缠身,却无动于衷。事到如今,无论我怎么做,也无法将他的生命换回来,但至少,我可以令他不至于死得不明不白。

我明白自己即将面对的是怎样的凶险,我更加清楚,以我约等于零的战斗力,这一趟很有可能是有去无回。但是啊,我唐双喜天生性子拗,我实在没办法挡住心中澎拜汹涌的执念: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小婴灵,让他亲口告诉我,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只有这样,才算是给陶迁一个交代,让他九泉之下,能够得以安息。

……

出租车在天虹小区的大门前停了下来。

当年我爷爷创立10号私房菜馆时,曾立下一个规矩。每一位上门来吃饭的客人,都要留下住址和电话,目的是为了在逢年过节时,给客人寄上一张明信片,聊表谢意,此乃经营之道。经过年月的更迭,到了我这一代,因为懒,寄明信片这回事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但留地址的习惯却意外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对于陶迁的住所,我自然是一清二楚。

此时已经是晚上的11点过,小区里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唯有门岗附近站着三两个五六十岁的大妈大爷,嘴里悉悉索索的,也不知道在议论什么。

我跳下车,将手中捏得汗湿的纸币塞给司机,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大喇喇地走进小区大门。

十六栋……三单元……就是这里了。

站在陶迁家的楼下,我只觉得心中阵阵发凉。夜阑人静,这幢二十三层的电梯公寓,此刻大多数窗户都是黑漆漆的,人们早已关灯入睡。这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无论周遭发生多么可怖的事件,身为看客,能做的也只是唏嘘一番,回到家关起房门,自己的日子还得继续——世事皆是如此,没有例外,也不容更改。

天虹小区是前几年新修的住宅区,每个单元楼下都设有入户大厅,玻璃门边摆着一溜宽大的皮质沙发,天花板上悬着华丽的欧式吊灯,照得四周一片亮堂。这明晃晃的灯光,让我稍稍安心了一点,当下便深吸一口气踏上台阶,走进电梯,揿下二十一层的按钮。

这座电梯的灯不知何故坏掉了,维修人员似乎临时换了个备用灯泡,与我们平常所见那一片雪亮的白光不同,却是昏暗的黄色。我靠在冰冷的银灰色墙壁上,脑门渗出一层冷汗。

再过几十秒……不,再过十几秒,我就要到达陶迁的家了,我真的准备好了吗?那个小婴灵,是否仍在他家盘旋,若真见到了他,我又该如何应对?

“嘶……嘶嘶……”头顶的白炽灯,突然间闪了一下。

我心中一紧,连忙抬头看去,头顶上除了一块凸出来的金属板,什么都没有。

大概是电压不稳吧……我叹了口气,还真以为到处都跟我家一样,天天被小铃那臭丫头骚扰吗?

可是……等等,不对,不对呀,我分明看见了什么东西!

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脖子如同被万蚁噬咬,又麻又痒。是……是眼花吗?一定是的吧,否则,怎么会……

我的身体瑟瑟发抖,不得不抱住了胳膊,同时,用左手在腰上狠狠拧了一把,强逼着自己再度抬起头。

那块深灰色的金属板是镂空的,没别的作用,只为了遮掩藏在后面的灯管。透过那一个个小圆洞,我看见了一只手。

那应当是小孩子的手掌,小小的,肉乎乎的,指头紧紧攀住金属板的边缘,挡住了一部分光线。那只是一只手,它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没有头颅、没有躯干,没有四肢,孤零零地呆在那儿,小指间或翘起,轻轻抖动。

我的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像被点了穴一般一动也不敢乱动。渐渐的,那只手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开始向下移动,从阴暗的角落中露出一条藕节儿似的小胳膊,越伸越长,一点点探向我的天灵盖。

电梯好像也不再移动了,这狭小而密闭的空间内,凭空现出一个小小的人形轮廓。接着,一颗圆圆的小脑袋,从金属板后冒了出来。

“咯咯……”他对着我发出一声轻笑。

我剧烈地摇晃了一下,猛地朝前一栽,差点迎面撞上电梯门。

“他”正是那个跟在陶迁后面的小婴灵,所以现在,终于轮到我了是吗?

那婴孩的脸呈现不正常的青色,眼圈下一片青黑,大头朝下望着我,双眼上吊,露出大片森然的眼白。他的嘴角上咧着,脸上的神色却是说不出的阴险怨毒。

我怕到了极点,视线越来越模糊,眼前出现一圈又一圈的光晕。我使劲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的时候——

那孩子,居然不见了!

我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试图平复自己擂鼓般的心跳。这短短的几秒钟,于我而言,竟像是过了一个世纪。我身上冷汗直冒,就像是刚从河里被捞出来一样,衣服都能拧出水,整个人几乎要虚脱。

电梯还在缓缓上行,“叮”一声,到达了二十一楼。

我将脊背抵在墙壁上,并没有立即走出去,在心里默默盘算着。

……这是赤裸裸的羞辱啊!之前,我并不曾招惹这个婴灵,他冷不丁冒出来吓我一跳,除了想给我个下马威,我已经再想不到任何理由了好吗?

我的害怕、惊惧、惶恐,在胸腔之中反复奔窜,争先恐后地汇聚在一处,幻化成一股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愤懑。

妈的,我要是连一个小兔崽子都搞不定,今后还混个屁啊!老娘可不是嗷嗷待宰的小!羊!羔!

我这人脑子不是特聪明,能在鬼怪的环绕下安然无恙生存这么多年,靠的就是粗鲁暴戾的女流氓气息。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他成天赖在陶迁脖子上,压得他喘不过气,莫非就以为自己也能在我头上撒野?白日做梦!本姑娘今天就跟你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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