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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蜃城-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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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黄金”号一地狼藉的酒吧大厅,情同一幅抽象风格的图画,潦草而又寓意深刻,安安静静呈现在那儿,于无声处,已然表露万语千言,只是他还不曾领会。他在这里浑身不自在,形单影只,寸步难行。一艘豪华度假邮轮的寻欢之所,对于他来说,多么的陌生,简直遥不可及。眼巴巴望着精美拼花的地板上,随处散落的亮晶晶的钱币,银白闪光的餐具,还有其他那些稀奇古怪、花样百出的奢侈品,他努力开动脑筋,想象这里曾经的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

小提琴粉身碎骨,它们显然是在主人情急之中,不得已被砸毁的,木头的碎片看似白花花的,依稀可见斑斑血迹。他仿佛看见,乐手在最后时刻拼死抗争,他们血流如注,而那个施暴的凶手面目朦胧。他如堕烟海,身子骨儿轻飘飘的,恐惧牢牢束缚他,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已然深陷谜团。转瞬之间,他仿佛听见,悠扬的乐曲,伴随清脆激昂的鼓点,扑面而来。他的心随之狂跳,如丝如缕的缥缈回音,在他耳畔悠然缭绕,时断时续,若隐若现,心中回荡的乐曲宛若声声哀鸣,让他误以为这一切仅仅只是在做白日梦。

他慌忙回头,思绪仍然追逐他,一瞬间他仿佛看见,神采奕奕的乐手们正向他走来,他们盛装亮相,就在他对面的月牙形舞台上列队演奏,纵情舞蹈。他们对他点头微笑,那么样的亲切友好。“嗨?”他下意识地小声呼唤,反倒惊醒他自己,霎时间幻觉飞速地纷纷破碎,没有痕迹。幻觉的细小碎片,小刀子一般锋利,一下紧接着一下深深刺痛他的心,他不免暗自叹息,倍加伤感。确实是有片刻,他被这一幕奢华美妙的幻境,深深诱惑,心甘情愿沉湎,他稳稳当当被它吸引,预备要奋不顾身地投身其中,他误以为那将是一次人生超越。幸好,美梦及时碰碎,烟消云散。

这儿,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美妙的“花花”世界?它是戎蓉的世界。它是她心目中的天堂,她苦苦追逐的美好生活的理想世界。它是她的猎物,她是它的猎手,为了生存,为了梦想,一场奋勇无畏的猎捕,最终是她赢了。她成功啦,她成功“飞升”到那个朝思暮想的理想世界,美满幸福了。

吉祥啊吉祥,回头吧,回头!我亲爱的好同学,我可爱的“灰姑娘”先生,我那可怜、可悲、可笑而又可叹的“上海傻瓜蛋”哟,我请你赶快回头。二十世纪末期,地球上空前绝后的痴心人,你怎能懂得像她这样的女人,心中到底想要什么?比翼鸟,连理枝,自古爱情神话一如明月高悬,可以仰望,不能奢求。

他在心里替哥们吉祥忿忿不平,禁不住轻声叹息,耷拉脑袋,沿着包裹了黑色天鹅绒的舞台边沿,慢吞吞地向前走。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他转转脖子、抬抬头。他看见,装饰华丽的天花板下方,悬挂一架金灿灿的秋千。空荡荡的秋千,钟摆一样左右晃荡,摇摆不定。这使他忽然想起了小翠,那只可怜的被人吸干鲜血的绿毛鹦鹉。无缘无故,他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他差一点就跌倒了。

刹那间,“鹦鹉女郎”飘然坠落的虚幻影像,突然在他脑海深处闪现,一晃而过,他恍若听见婴儿般的哭叫。他看见,一片雪亮从天而降,白皑皑地让人寒心,他忍不住打寒噤。他猛然意识到,他的记忆出现些许空白,他惊呆在那儿,努力回想她是谁?她真美丽,可是我不曾见过她呀。

莫名惊慌,他连连后退,他感觉自己仿佛一只莽撞的小飞虫,身不由己地一心向往光明,却差一点被白茫茫的蜘蛛网迎面捕获。他下意识地伸手撑住黑色的舞台,却不料刚好同一只冰冷手掌,彼此交握在一起。“哎呀?”他失声惊叫,连忙往回缩手。惊慌失措,他连蹦带跳地迅速避开,他的目光始终紧紧盯住那只手。在他连连后退的时候,魂不附体,浑身打哆嗦,他的白色运动鞋踩踏在竖琴上,金色琴弦“咣”一声震响,缠绕在琴弦上的酒红色头发微微飘动。

他赫然发现,舞台黑色的台面上,一条赤裸的手臂断肢,白得没有血色,手心向上,孤零零躺在那儿。纤纤手指,冰肌玉骨,玫瑰红的指甲油在灯光下荧荧闪亮。这段吓人的残骸,显然是属于某位年轻女子的,她那娇小玲珑的小手,好似鹦鹉的爪子。在她的手腕上,环绕蓬蓬松松的绿色羽毛,那些绿荧荧的羽绒,柔软而又轻盈,它们仿佛是活的,还在微微颤动呢。

那只小手,它真冰凉,为什么身体不见了,怎么会这样呢?四下搜寻却找不到“鹦鹉女郎”,他饱受惊吓,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死盯着那只死人手,他冷汗淋漓,狼狈非常,忍不住小声咒骂:“真见鬼。”

“这儿确实有鬼。”林先生语调沉稳,随口附和道:“快走吧,咱们去捉鬼。”他看似不慌也不忙,一手抓住陈炜的手,另一只手牢牢捉住光标的胳膊,他领着两个年轻人匆匆离开。

猛地一把推开玻璃雕花的木门,光标他总算是“逃”出了“天堂”。一层的船舱通道展现在他面前,一眼望不到尽头,他站在朦胧灯光下,越发感觉前景黯淡。心情很不好哇,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他冲着老同学翻了翻白眼,那意思是不想盲目跟随“林大老板”继续往前走。他不想再担惊受怕,宁肯就此回头,他打算退回甲板,陪伴哥们吉祥“晒月光”,管他以后怎样呢。

陈炜沉着脸,闷声不响,他老早打定主意。面对困境,决不能坐以待毙,越战越勇,方显男子汉气概。他设想,沿着“黄金”号上的蛛丝马迹,搜捕那个隐藏在“海市蜃楼”迷雾中的神秘主人。于是,他马上避开光标的目光,迈开大步,主动领头向前走。

林先生望着他的背影,他是心中有数,立即低下头紧紧跟上。光标愣了愣,无话可说,也只得硬着头皮赶紧追上去。一行三人,马不停蹄,行色匆忙地穿行在长长的船舱通道,他们很快寻找到下一个出口。走着、走着,陈炜停下脚步,他弯腰从金属舷梯下方的血泊中,抓起一把金灿灿的子弹壳。他摊开手掌,仔细察看它们,日光灯的白色灯光,忽明忽暗,频频在他脸上闪烁、跳动,他的脸色显得惨白。“这里有一支部队,是吧?”他冲着凑近的林先生,低声追问。

“不是正规军。他们是海盗。”林先生不加思考,语气肯定地回答陈炜的问话。

“海盗!”光标真是吃惊,他忍不住失声嚷道:“怎么这里还有海盗?我的老天,情况不妙呀。”陈炜看了看故意大惊小怪的老同学,什么也没说,继续领头向前走。经过嵌在墙壁上的消防橱柜,他再次停下脚步,歪歪脑袋他略微想了想,忽然抬腿“咣”一脚蹬开白色油漆的木头门。二话没说,他“呼”地猛然拉开柜门,眼前的景象令他倒吸一口冷气。好家伙,门里面居然坐着一个人。

“啊呀?!”只听见尖细扭曲的嗓音,一声惊叫。与此同时,三个人连连向后退缩。定睛细瞧,他们看见,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他有一头短短的黑色卷发。他穿一身挺括的白色西服,上面伤痕累累,血污斑斑。他怀里抱紧一瓶红酒,透过深色的玻璃瓶子,酒色暗红如血。他睁大眼睛,瞪着他们三个人,他显然已经死了。

“噢,天哪,原来你在这儿?”林先生望着他喃喃说道,他十分难过地摇摇头。

“怎么?你认识他?他是谁?”陈炜小声问。

“嗯,福特先生。他是负责我客房的服务生,一个手脚勤快的好人。那瓶红酒,是我送给他的。那天是他生日。天主哪,可怜的家伙,唉!”林先生说着,不禁大声哀叹。

陈炜没有再询问什么,他轻手轻脚,从尸体旁边取走红色油漆的消防斧子。眼巴巴盯住老同学手中,那把血迹斑斑的消防斧,光标顿时胃里一阵恶心翻腾,手脚也随之麻木冰凉,身子软绵绵的,他无力地靠住墙壁。他看见,林先生疾步走上前去,他为福特先生扶正金色的领结,又为他合上双眼,小心翼翼替他关上柜门。“吱嘎”一声关门的声响,那么的轻微,可是在光标听起来,却情同一声惊雷,唬得他打了一个寒战。

陈炜把消防斧子紧紧握在手中,用力挥了挥,大声说:“走吧。”林先生看着这位手握“利器”阴沉沉的高大家伙,赞赏地连连点头,他赶紧前面带路。光标咬咬牙,一声不敢响,他横下心来坚持跟上。阴影笼罩在心上,三个人加快脚步,在船舱通道一路急行军,很快拐过几个弯,走下舷梯。黑暗里忽然跳出一个蜃城使者,他的个头和衣着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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