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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女法医手记-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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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认为王小花的死与她没有关系,她根本就不服法院的判决,至今还在不停地告状。但是科学的证据是不可动摇的,她就是告到天王老子那儿,也是徒劳无益的。
  女法医手记
  第十七章未名炭化人位于市中心滨河大道上的海润大厦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火灾。经过数小时的艰苦奋战,消防队员们才总算是把熊熊的烈火给扑灭了。清理现场时,发现了一具被烧焦的尸体。面对着这堆炭化了的尸体,大力交给我的任务相当艰巨。第一,我要通过个人识别技术,确认死者是谁;第二,我要通过尸体所反映出的特殊征象,判定死者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第三,我要通过尸体内脏及骨骼的变化,找寻死者可能存在着的生前损伤及疾病。在尸炭的下方,我发现了一串钥匙。经过实验证实,这串钥匙中有的是开总经理室门锁的,有的是开总经理室书柜及办公桌锁的。这一情况提示,死者很可能就是总经理室的主人,即海通广告公司的总经理沈勇。我又根据炭化人残存的生殖器官及骨盆的特征,认定死者是一名男性。根据炭化人的四肢长骨及脊柱的长度和颅骨缝愈合程度及牙齿磨耗程度,我推测死者的身高应该在1。75米左右,年龄应该在30岁左右。
  这些特征均与中等身材、时年为29周岁的沈勇相符合。根据炭化人的虎牙及种植牙的特征,我又比对了沈勇在医院的牙病档案记录,最终认定火灾现场中的那个炭化人确系沈勇无疑。接着,我开始着手检验死者的呼吸道。在死者的口腔鼻腔及呼吸道内,我没有发现黑色炭末的存在。我又检验了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结果为阴性反应。这些尸体征象足以证明,死者在大火发生时,已经丧失了呼吸的功能。上述检验可以肯定,死者在大火发生前就已经死了。是死后焚尸吗?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在炭化人尸体上找到致命性损伤。在尸体上我发现了许多条状裂口。有些裂口还很深,深至尸体深层的肌肉了。另外,在尸体腹腔的部位也有一个很大的裂口,从裂口中脱落出来的内脏已经被大火烧焦了。这一现象令死者的亲人们理所当然地认定为他杀的证据。但我知道这些现象根本就与他杀无关,这都是当火焰作用于人体时,皮肤和肌肉由于水分蒸发干燥收缩而致。
  死者的家人对我的这一解释很是疑惑:“就算大火也可以把人的皮肉烧出这样一个个的大裂口来,可凶手也照样可以用凶器把人捅出这样一个个的大裂口来呀。
  你怎么就能断定这些裂口不是他人用刀捅的呢?“”哦,沈勇身上的这些创口与生前被人用凶器所形成的刺切创是截然不同的。生前形成的刺切创,皮肤和肌肉的创面是在同一个平面上的。而被大火焚烧所形成的创口,则由于皮肤和肌肉这两种不同的组织在高温下收缩的程度不同,而使得皮肤和肌肉所形成的创壁呈现出阶梯状。“还有一个问题是:假使沈勇是他杀,人都变成焦炭了,还能保留损伤的痕迹吗?通常由于人体体积较大且含水分较多,因此除非大火延续时间很长或是在火葬等情况下,一般来说尸体还不至于从外到内全部被烧毁。另外,外力作用于人体,如果能够导致人体的死亡,不仅在人体的表面会留下暴力作用的痕迹,在人体的内部也必然会留下暴力作用的痕迹。这是因为生物在长期进化的过程中,为适应生存环境的需要而逐步形成了一副十分合理的解剖结构。这种结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把生命的重要器官都藏在了最不容易受到攻击的深层组织里了。因此那些足以致人于死亡的外力,必须通过人体的各层组织,对位于人体深层的重要脏器进行致命性的作用,才有可能导致人体的死亡。这个炭化人尽管从体表来看,绝对不可能再找到暴力作用的痕迹了。但只要他是死于外界暴力的作用,把他剖开看一看,还是有可能发现生前暴力作用在他体内的痕迹的。我决定先从尸体的头部开刀。我发现死者的颅骨是完整的,因为整个颅骨没有形成骨折。一开颅我就发现了问题,在死者右侧丘脑内我发现了一个致命性的脑内血肿。
  接着,在大脑基底动脉顶端的分支处,我又发现了一个破裂的动脉瘤。由此证明,沈勇死于突发的脑动脉瘤破裂后的脑出血。原来,杀人的凶器是埋藏在沈勇脑内的定时炸弹。这样的凶器可是什么样的凶犯也无法制造的。那么,火灾又是怎样引起的呢?仔细勘验现场后,侦查员们发现了一个金属打火机,这个打火机就在尸体的附近。原来,当沈勇将打火机的开关打开准备点烟时,突发的致命性的脑内血肿瞬间夺去了他的生命。沈勇的生命虽然终止了,但他生前所点燃的火种却从星星之火燃烧成熊熊烈火。于是,在这肆虐的疯狂的大火中,一个黑色的炭化人由此形成。
  女法医手记
  第十九章中亚医院儿科主任医师董建军,是我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最近被一起让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医疗事故所困扰。 10 个月前,年仅3 岁的许向阳被父母抱到了中亚医院的急诊室。当时这孩子的症状是高烧伴间歇性呕吐。值班医生以高烧原因待查收许向阳住了院。住院后,许向阳的病征越来越复杂了。先是原因不明的高烧伴呕吐,使用药物对症治疗后,烧也退了,吐也止了。可就在准备出院时,小男孩又一个劲儿地嚷嚷他全身的肌肉和关节疼痛得难以忍受。紧接着,小男孩又从大便中排出了一条似铅笔粗的大蛔虫。董建军根据主治医师的汇报,结合各项检验,对许向阳作出了肠道寄生虫感染症的临床诊断。没过几天,小病人又出现了神经系统的症状。他突然间不省人事,整日处于朦胧与昏迷状态之中。他的身体,每过几分钟就会出现轻微的震颤。 CT 检查提示,许向阳的脑内有一个巨大的脓肿。为了取出这个大脓肿,医院先后为小向阳开了三次颅,但手术都未成功。从此以后,小向阳陷入了深度的昏迷之中。整整十个月,医生们个个都是一筹莫展。 10 个月后,小病人许向阳永远地离开了人间。许向阳父母以医疗事故为由向中亚医院起诉。为了查清许向阳的病因,医院病理科在他死亡之后,对他的尸体进行了病理解剖。解剖结果令董建军大吃一惊,小向阳的整个大脑已经变成了一个凝胶状的板块,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一种畸形的大脑病症。
  受中亚医院的委托,我对许向阳那颗胶质样的大脑作了病理组织学的检验。在这之前,我仔细地研究了许向阳的住院病历及尸体解剖记录。很快,我就把在病历中反映出的许向阳几次排出蛔虫的情况和在尸体解剖中发现许向阳的大脑组织散发出粪便味这一奇怪的现象联系到了一起。我立即着手对这颗化脓的大脑进行了细菌的培养,在脑组织中,我终于发现了大量的从人体肠道内带来的细菌。至此,谜底终于被我揭开了。许向阳是被一颗射入大脑的生物子弹杀害的。这颗生物子弹的名字就叫蛔虫。蛔虫,很容易被普通患者甚至是医学专家小视。其实,许向阳在病程中曾经几次排出过蛔虫,董建军据此也作出了肠道寄生虫感染症的临床诊断。但是,当病人出现了神经系统的症状后,蛔虫就在这混乱复杂的症状中被临床专家们忽略了。跟绝大多数疾病相比,蛔虫病确实是一种小病。这种病病情比较温和,病程一般都呈良性的过程。不过,千万不要轻视这种小病。极少数被感染者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身体将会遭到毁灭性的灾难。蛔虫病感染的途径,主要是以他人的粪便为媒介。新鲜蔬菜如果曾被施以包括粪便在内的无机肥料,而又没有严格清洗,就很容易通过粪便把蛔虫卵送入健康人的体内。蛔虫寄生于人体的小肠内,有雌雄之分,其生殖能力大得惊人。当成虫在体内交配后,一昼夜可产卵20万枚。受精卵随粪便排出体内约2 至3 周后,逐渐发育成感染性虫卵。
  人如果喝了污染有蛔虫卵的饮水,吃了有蛔虫卵的蔬菜、瓜果,这些感染性虫卵就会进入到人体的小肠内进行孵化,从而发育成为幼虫。蛔虫在体内成长发育的正常过程简言之就是:幼虫在小肠内孵化出来之后,先是跑到了肝脏和肺脏,而后又沿着呼吸道向上蠕动到了喉管的附近,接着又返身回到了消化道里。但是,有时候幼虫在移行的过程中也会“误入歧途”,偶尔向着远离呼吸道和消化道的器官蠕动。而这种错误对于它们赖以生存的寄生体,也就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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