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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圆嗔,冒失的猛然从沙发上弹起来,“嘭”,稀里糊涂的,脑门与凌修洁刚硬的脑门贴在了一起。
郭嘉哎呀一声,重心不稳眼看就要跌倒,凌修洁不顾自己嗡嗡叫嚣的脑门,迅速的抬手从她后腰撑着她。
郭嘉小身板先是往后倒去又因为凌修洁不算轻的力道支撑拉扯,身板复再次狠狠儿往凌修洁那边贴过去。
一连串突如其来的状况之后,当两个人同时安静站稳当的时候,女人樱桃儿一样粉嫩柔软的唇瓣与男人不薄不厚的丰润唇瓣相贴,四目相对,俱是满眼的吃惊和难以置信。
“哎呦,今天你那个多事的秘书不、、、、”路西一路吹着口哨,人未至声先到,可是当他推门而入,眼前少儿不宜的一幕,生生让他住了口。
男人和女人这时候仿佛才从惊讶石化中解冻,“忽”,女人的连连后退许多步,完全回神后,在一声似魔音一样的打趣声中,跑出办公室。
路西吹着口哨走到凌修洁旁边,爪子搭在正在摩挲自己唇瓣的男人肩上,“我看见了什么、、、什么了呢?”
凌修洁仿佛根本就当他是个屁,傻乎乎的摩挲自己的唇瓣,满眼春色,怎么藏都藏不住,更何况,也没想着藏。
路西见状,乐了,笑的那叫一个妖娆,一个贱。
使劲儿,像流氓调戏良家妇女的时候拍脸一样,拍一把男人的肩,戏谑道:“初吻?”
“哎哟喂,可算向着正常男人的行列里前进了一步呢,啧啧,这么多年不动声色的,哥们儿还以为你发誓加入法海的阵容去了呢,看看,把哥们儿给急的,这都上、、、、呃、、、、”
路西戏谑啰嗦的话儿说到一半,坚实的小腹被凌修洁毫不留情的一肘子送去,“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路西弯腰捂着肚子,“丫的你给小爷吐一个象牙看看!”
凌修洁回眸,看着路西的眼神阴气森森的满是挑衅。
路西紧紧咬住牙关,闭了嘴。
好吧,他承认他对着凌修洁这王八蛋他没种,怎么了吧?!
路西整个儿斜斜的靠着沙发靠背,长腿慵懒的搭在茶几上,像在自己家,一样的惬意自如。
相对,凌修洁“端正”了很多。
他长腿翘着呈二郎腿状,单手拄着沙发扶手撑着脑袋,深邃的褐眸微敛,目光看着有股子悠远感叹的滋味。
“嘿,怎么着,那丫头怎么就入了你这个视女人如蛇蝎如麻烦挑剔的法眼了?”
在路西看来,郭嘉就是个不懂变通,固执多事的小丫头片子,长相清秀,撑死了算个中上等,身材纤细娇俏,似乎挺有料,但也够不着汹涌澎湃。
况且,就修旁边那些或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的女人来看,更好的选择不是没有,怎么着他还就死心眼的看上那个丫头片子。
没错,路西在这一回合兜兜转转下来总算是看明白了,王婷神马的都是浮云,正宫娘娘藏在这里!
凌修洁换了一条腿翘着,没说话,对路西的问题也没置可否。
路西着急的哇哇叫,独角戏有问没答有来无往什么的,路西生平最讨厌了。
“丫你倒是说话啊,进展到哪一步了?”路西贼眉鼠眼的凑到凌修洁俊脸前,“不会让我一语成谶,今儿这才是初吻吧?”
“哇咧,这看上的猎物天天给眼睛底下晃,你倒是真能沉得住气呀呀!”路西“呸服”死凌修洁了,这要他,攻本垒先,其他另说。
要不咋有人说,路西这丫下半身比上半身反应快咧!
要问有人是谁,其一,正被路西下半身理论荼毒的凌修洁;其二,海诺。
凌修洁一巴掌拍飞路西凑过来的贱脸,“丫滚一边去!”跟一个不懂爱的种猪货,他没话说!
路西就天生贱种,你越是不说他越想知道,唇红齿白的妖孽脸再次凑过去,“丫说说嘛,啥时候开始的?之前说喜欢二十八岁结过婚的老女人,是不是就这个?”
算是误打误撞,理智告诉路西,郭嘉不可能是二十八岁,可戏谑打趣什么的时候,嘴里来什么说什么,不过脑的。
凌修洁乍听见结婚两个字,脸就黑掉了。
路西一惊。
靠之,给他说中了!
“怎么着,不打算挖墙脚?”路西好笑的端详着凌修洁那个便秘脸,大剌剌的提议最直接浅显的方案。
反正在路西看来,结婚了还可以离,喜欢就给他抢过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纵观全局,倘若没有路西这个二货,事情还真是没法儿发展下去。
凌修洁皱眉,其实关于挖墙脚这个事情,凌修洁不是没想过,而且还不止一次。可是,每次当他试着往前一步,对上郭嘉那个牛脾气和亮晶晶的眼眸时,强夺的念头便会生生覆灭。
不得不说,商场上的凌修洁是个铁腕雷厉风行的铁血商人,可现实生活当中的他,就是一个喜欢倔脾气女人的普通男人,饶是他再怎么有手腕的一个人,对于心底的女人,终归是不忍心,他下不去狠手。
路西看着凌修洁,郁卒了,喜欢就去抢,这多简单一事儿,干嘛搞的好像很严重似地!
长久以来懒得用的脑袋飞速运转,所有的症结停留在一个点上,于是路西开口向凌修洁求证,“十年前我们三个在街上救的那个小丫头,是不是就是这个?”
第一次看见郭嘉的时候路西就觉着有些莫名熟悉,那天他离开的时候,她那个垂着脑袋的影像,他太熟悉了,他几乎已经确定,她就是十年前他们三个在街上捡到的那个小丫头。
只是当时修不让他多话也不许他自己查,那么作为朋友,无所谓啦,他不喜欢他就不动声色呗,这有什么难?
可是今天,当他把所有的事情前前后后串联起来才赫然察觉,似乎十年前男人已经对女人情根深种,且这么多年就喜欢那么一个。
这个事实让路西不得不打起精神,倘若有需要他出手的地方,他必定义不容辞。可至少,他的论断需要在男人那里得到证实。
男人想了想,觉得没什么隐瞒的必要,点头道:“嗯,是她!”
“那你是那时候就喜欢她的喽?”
“不全是!”那时候只是觉得有趣,觉得小姑娘脾气扭,胆子挺大,心事儿还多的能用箩筐装,对她多半是好奇,觉着新奇。
因为凌修洁自小身边的女孩子,不是爱哭的就是躲在父母后面张牙舞爪惹是生非的,他没见过这种明明怕的要死却固执的不掉眼泪的女孩儿。
“她什么时候进的凌氏,你的主意?”
“她自己投简历,来秘书室工作是我的意思!”凌修洁没有说,郭嘉来凌氏工作之前,他们见过一面。
只是,除了他,那次的一瞥没有在任何人的心里激起波澜。
那天,凌修洁本来是要去机场送人的。小侄子比较黏他,非得要在全家移民加拿大之前见他一面,而他,虽然面冷,可是对仅有的小侄子还是挺纵容的。
刘叔开车,他在后座看文件,当一本文件看完,他刚想在下一本之前活动一下筋骨,一抬头,就那么不经意间,瞥见车窗外一抹熟悉的身影,连忙出声让刘叔停车。
那是Z市最好的大学,那个女孩儿就那么安静恬淡的站在门口,似乎,在等人。
他坐着车里,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撇开一切杂念,就那样隔着车窗陪着她,安安静静的等。
堂姐打来电话,问他为什么半小时前就在路上了现在还未到。他对她说,有重要的事情在做,不能去了。
侄子哭的很伤心很失落,他哄诱:“小叔过一阵儿就去新家看你!”好说歹说,把哭的让人揪心的侄子哄上了飞机,而她,依然那么静静地站着等。
似乎,时间与她无关,似乎,岁月在这一刻定格。
不知过了多久,他看见那个男孩儿,斯文俊朗的眉眼,他笑着朝她走来。她看见他,脸上瞬间洋溢起耀眼灿烂的光芒。
少年少女两手相牵,边走边聊,俱是眉开眼笑。
他吩咐刘叔:“开车!”
只是心绪,被所见一幕深深震撼,心底也不由自主的流过一个念头,倘若她正在等的是他,他该多幸福!
…。
牛掰,只是因为自己新奇居然给她一个一人之下千万人之上的位置,路西心道。
“也就是说,后来一起工作的时候渐渐发现自己喜欢她,奈何卿有所属已嫁他人,所以一贯以来默默无为不动声色?”
凌修洁没说话,脸上表情亦没有变化。
不过这对于一起长大的路西来说,这比亲耳听到的确认还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