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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by自我陶醉(受是神经病he)-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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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贝们,开开门,你们亲爱的妈妈回家了,从森林里捎回了好吃的,你们每个人都有份。”小山羊们喊道:“你先把脚伸进来,好让我们看一看是不是我们亲爱的妈妈。”狼把爪子搭在窗台上,小山羊们看到爪子是白的,认为狼说的话都是真的,就开了门。然而闯进来的不是别人,恰恰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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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12(在下飞机以後,我要第一时刻拥有爱情)

  我第三次醒来,是被床头的闹锺吵醒的,铃~的一阵疯响,刚好把我从狼的刀下拯救出来,我猛地瞪大了眼睛,双脚因为模拟逃离,於是弹起而後重重落下,我惊魂未定。而我第一件事,就是确定自己有没有死去,我不想就这样离开,因为有人还在等我,他和他的伞在等我回去,然後我发现,原来我做了一长冗长而可怕的梦。

  床边的风扇不知道什麽时候停了下来,窗户不知道什麽时候被推开了。我全身上下都被汗浸湿了,白色的被单上留下湿湿的沟壑。我开始非常惊恐的打量四周,那宛若旧照片的昏黄居然和梦里面的一样。床头的闹锺一直没有停止它的尖叫,居然像在呼救让我非常恐慌。我伸手将它按停,红色的指针告诉我现在是黄昏5:20,我居然从昨天晚上睡到今天的黄昏!於是我立刻想到婚宴。我从床上弹了起来,却踩到横在地上的小刀,就是我的那把小刀,此时此刻它很安静的躺著,刀锋被推出来一部分,反射和梦中相似的光景,居然那麽狡黠而故作无辜。我因为我害怕,所以总是带著这把小刀,平时我会把它放在我的上衣口袋,睡觉时我会把它他压在枕头底下,可是现在他为什麽会在这里?我实在不知道。

  刀子被我捡了起来,我把它放在床头和闹锺作伴,於是我发现压在闹锺下面的纸条:

  游游:

  看你睡得很熟所以没叫醒你,婚宴时间在6:30,地点是XX酒家,浴室有烫好的西服,梳洗完毕尽快   赶到,妈妈等你。
  妈妈

  发现大家都走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再次被抛弃了,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想那麽多,时间不多了我必须要赶上他们的婚宴。

  我从衣柜里翻出内衣裤进了浴室。当莲蓬头喷出冰冷的水时,我才记得原来我们家没有装热水器,一直都是煮水洗澡的,而我们母子俩,就是这样子,也快快乐乐的过了十几年。如今,我们却要加入别人的生活,後来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会怎麽样。原後来的“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後来”,因为没有人知道後来会怎麽样,後来是未知的。

  当冷水浇灌在我的身体时,除了彻骨的冰凉,我居然感到手上火辣辣的痛,我翻转手臂顺著痛觉检查起来,被水浸软而发白的皮肤上,我看到白白突突而纵横交错的划痕爬满我的手腕,虽然伤口不深,没有流血,却以让我惊恐的几乎昏厥。我紧紧地抱著自己的身体蹲下,脑袋里混熬了现实和梦魇。我使劲的掐著自己的手臂迫使自己清醒,我告诉自己在火车上人多,免不了受点刮伤,不用怕的,不用怕。

  穿上西服以後,我发现衣服大了一点,我平板的身体裹在里面,居然有点像干瘪的稻草人,而更可怕的是
  我的脸,因为休息不足而毫无精神的脸,连我自己也感到厌恶,而我居然连遮掩的头发也没有。

  我是刚好赶上婚宴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那麽多人的婚宴。我找到一个角落坐下,一直坐到婚宴结束。幸好没什麽人发现我,我只管自己看,自己吃。这样也好,我不希望让郑家的人发现新娘的儿子居然像个鬼。在角落里没什麽人会注意到你,而我却看到了很多东西,那是你站在婚礼中央所发现不到的。

  我想告诉你,我看到的最美丽的莫过於我的母亲,她就是穿著殷红的旗袍一直在笑的女人,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却没有什麽能阻挡她属於一种沈淀世事,洗尽铅华的成熟风韵和内在魅力。然後我看到了郑云魏,他高大而健壮,皮肤也是黑黑的,黑得很好看。当他走过来问我是不是施安游时,我忽然觉得眼前的人就是萧亦,因为他们的笑容是那麽相似。郑云魏是郑家第一个对我表示友好的人,他斯文的笑著说:那麽,你就是我的弟弟啦!最後,我还看到郑家的老太太,她是个看起来挺刻薄的女人,他坐在我前面正数第2张桌子,我听不到她在和别人说什麽,可是我能从她的眼神和夸张的动作看出来,她不喜欢我的妈妈,十分不喜欢。

  婚宴就像一场马戏,一波节目过了又上来一波,待到所有的人都醉得差不多时,让人尴尬提议将现场推入高潮,等到一切都结束时,已经是凌晨,我听到有人大喊:“新人入洞房喽!”一切又逐渐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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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F0041DEB557B32F秋之屋整理制作
  後来的事就是办理领养,我开始变成郑安游,改变除了这个,就是我有了一个让我唤爸的男人,让我唤哥的男孩,还有一大堆附赠而来的亲戚。

  和我姓施的爸爸住过的老房子被卖掉了,清东西的时候,妈妈从里面报出一大箱的书刊,她对我说:游游,这是你爸爸的东西,你把它们带回大学好吗?我舍不得。。。。。。”

  我看到她逐渐黯然的神色,终於深信,原来她爱“施”,是永远的事。

  五一的7天假期还有3天,我并不打算在这里过下去,现在唯一一个属於我的地方也没有了,我知道什麽叫寄人篱下。我想快点回去确定我是不是还拥有爱情。

  临走之前,男人拿了一张存折给我,他说:既然你现在叫我爸,我就有责任养你,拿著,别乱花钱。”

  他把存折塞进我手里,又瞧了我一眼,他说:“别再学什麽新潮,剃什麽光头啊。”

  於是我笑了,提著我的旧旅行袋抱著一箱书回西城。

  这是我第一次动用男人给我的钱,我拿它买了一张飞回西城的机票,因为我手中的书是妈妈的宝贝,在怎麽样我也希望能够保护。


  上飞机前,我打了一通电话给萧亦,我的动机很简单。

  证实他爱我,在下飞机以後,我要第一时刻拥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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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误机了,我的飞机晚了2个小时,我打电话到他的宿舍,可是没人接听。

  他没有手机,他曾说过自己不信任用科技联络的爱情。

  当我和我的飞机在西城降落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我什麽也没吃,飞机让我反胃,更别提在那种时候吃飞机餐了。

  出了机场我真的马上看到他,他风尘仆仆的走向我,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扔下了手中的东西,用我的双手,亲自圈紧属於我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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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1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西城有个云庙街,据说那里有美味的小吃和热闹的夜市。於是从卉庄回来的那个晚上,我们从云庙街的入口,一直往前走,像所有的恋人一样,五指交叉,双手紧扣。梦里的情景,每个孩子都拉著爸爸的手,爸爸的脑袋藏在云朵後面,永远看不到,而我在游园的门口等到了递手给我的人,他的脸明晰而炫目,虽然他既不是爸爸,也不是超人,但是那一刻,我贪恋著滚烫而厚实的手掌不肯放。

  那天他穿了一件宽松的T恤,他拉著我穿梭在人群之间,T恤和他的头发,向後鼓著风,我忽然想到瘫在浴室里的大鸟,今天他重新展翅爱护曾经袭击过他的猎人,和猎人逛云庙。

  云庙街真得很喧闹,嘈杂的人声堆积在空气里,我的耳朵尖叫著抗议,可是今天我可以忽略,忽略声音,忽略人群,忽略那场在我脑袋里的狼和小羊。我专著著我前面的大男孩,身体忽然变得虚空,我觉得我踏著云奔跑,那一刻我最幸福,那一刻,我忽略了坠落的危险。

  我们手里揣著钱,从这件铺子到那间。我看他笑得好看的侧脸,居然牵动久违的微笑。我听到夜空中浮著乖张的歌,有人在唱: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大家应该互相微笑 搂搂抱抱 这样就好
  我喜欢鲜花 城市里应该有鲜花 即使被人摘掉 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天我才知道。

  於是我很急切的拉著他走,下意识的抬头挺胸,今天的我,似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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