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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第4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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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更完美,犹如一套精确的电脑程序,一丝不苟地按照既定计划执行,任何人无法阻挠。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再次接近大哥的影像出现的时刻,我站起身,指着那三台摄像机问:“要不要再试验一次?”
  何寄裳摇摇头:“不会成功的,在这个地区已经试了几百次,刨除一切人为因素,仍旧无法保存图像。”
  我轻轻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相信若是把在本地使用过的信号记录介质送到特种实验室去检验,一定会发现磁力线异常的现象。真的能够在山体下面发现巨大的磁铁矿的话,将会把这片空寂的大山,变成一座无限采掘的金山。
  昨天被磁化的腕表已经交给飞鹰保管,我只是担心在特殊时段出现的强磁场,会不会对大家的思维系统造成极度的损伤。
  “我们出去吧,还有,请安排一个可以深挖的地方,我会让人掩埋李老爹的尸体。”
  护寨神的嗅觉系统灵敏异常,埋得浅了,尸体难免再受戕害。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来看,百善孝为先,让李尊耳的尸体葬于蛇腹,是对李康最大的打击。我希望能维护探险队每一个人的权益,只有做到这一点,队伍才会有凝聚力。
  何寄裳嘴角牵动了一下,做出“何须如此”的表情,但还是顺从地答应着:“我会在埋葬地点下蛇虫禁药,尸体就不会有事了。你们汉人的某些习惯,真的是迂腐又麻烦,不如山寨苗人来得直爽痛快。”
  我忍不住笑了:“你说得对,但是藏人喜欢‘天葬’,却不欣赏苗人的‘虫葬’,就像你们苗人喜欢‘虫葬’,如果哪一天被迫改用鹰啄‘天葬’,岂不也是要奋起反抗?”
  走下石阶,还没走到寨门,我口袋里的卫星电话陡然响起来,上面显示的是一个极其陌生的号码。
  我稍微愣了一下,何寄裳伸手向前一指,东南方向的土坡上,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光头男人,手里也举着电话。
  “看那男人,只怕有些古怪!”何寄裳迅速取出望远镜,先递给我一只。望远镜里,那个男人满脸诚恳的微笑,右手按在胸前,向寨门方向弯下腰,犹如山民们欢迎外地人的礼节。
  我看懂了他的唇语:“电话、电话……”马上按键接听。
  “风先生你好,久仰阁下在江湖上的大名,今天光临西南马帮的地盘,令我们蓬荜生辉,不胜荣幸。”他的声音柔和悦耳,一口纯正的国语,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岁左右,肩膀宽阔,看上去像一头养精蓄锐的超级猎犬。


  第二部 一笑倾城 第二部 一笑倾城 7胭脂
  ( 本章字数:8777  更新时间:2009…7…16 17:50:56)

  夕阳的余晖包裹着他的白衣,飘飞如云,我能断定,他身上没有携带武器,但身后的丛林里却至少藏着四十余人,有十几个黑洞洞的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枯树乱草间探出头来。
  村寨里的人毫无防备,并且木楼根本不具备防弹作用,即使战斗开始,大家就近躲进楼里,也会被对方开枪盲狙穿杀。
  “过奖。”我保持高度警觉。
  狙击手的位置距离寨门约六十步,我和何寄裳就像两个最醒目的活动靶子,附近没有可供隐蔽的掩体,对方一旦开火,马上非死即伤。很显然,我们一出木楼便被纳入了对方的狙击镜,而寨门口则是进退两难的最佳狙杀地点。
  “我们老大想跟风先生谈笔生意,特派我来通知你一声。大家都是久在江湖的人,现实环境如何,你也很清楚,只要进了丛林,就是马帮的天下,是生是死,由我们老大说了算,对不对?”
  他的态度很嚣张,表面伪装出来的彬彬有礼,掩饰不住“大局尽在掌控”的得意。
  “对,请讲。”我没有别的选择,不想连累身后所有无辜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闯荡江湖,不单单要有拼命的热血,更得有屈曲忍耐的气度。
  “狙击镜会受夕阳光线的影响,我们只要向正南方向移动十五步,眩光会令狙击手进入视觉暂盲的状态,十秒钟时间,足够逼近杀敌了。”
  何寄裳微笑着说了这句杀机凛然的话,大家都明白,在高倍狙击镜下,我们脸上的任何表情,都逃脱不掉狙击手的观察。
  “你错了,向南三十度角的位置,三十步外树顶;正东五十步,树后,都有狙击手潜伏着。马帮的实力,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么零散颓败,否则,早就被山外的力量吞并了,还能支持到今天?”我没有回避自己的口唇动作,对方可以使用唇语,自然也“看”懂我说的话。
  这是一个标准的口袋阵,我们无论怎样移动身体,都会在三方面狙击手的近似直线瞄准点上。十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子弹就会呼啸着近身。
  何寄裳调整望远镜观察这两个方向,黯然长叹:“你说得对。”
  我不会故弄玄虚,每次临危时,只会实事求是地对比双方实力,从中找出最明智的行动方式,比如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对方的条件,毫无选择余地。
  “风先生果然聪明,哈哈哈……”年轻人笑起来,抬起右手用力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拇指上戴着的一个银嵌红玛瑙指环,发出殷红如血的光芒。
  “胭脂?”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不错,我是胭脂。”他的表情越发显得得意而亢奋。
  据国际犯罪心理学家权威的诊断,如果一个外表正常的男人,故意起女人名字或者使用女性特征明显的饰物,代表他内心里有超过五成的女性倾向。这样的男人恰好成为匪徒的话,又恰好可以自由行使权力,将成为比正常匪徒更强悍、变态、冷酷十倍的超级杀人狂,根本无法用常理衡量,也不可能受所谓的“江湖道义、黑道规则”所束缚。对付这种人,要么远远地趋避,要么一击必杀,免生后患。
  无疑,胭脂就是这样一个超级杀人狂。
  “老大说,山里的藏宝他占九成,山外人只能拿走一成。同意这一点,大家相安无事,你寻你的宝,我抽我的成,不同意的,马上就死,别耽误了大家轮回做鬼或者转世成神,听懂了没有?”
  胭脂一直在笑,肤色白皙细腻,弯着细眉,眼睛水汪汪的,看上去像个非常善于保养的戏子。
  我立刻答应:“没问题,成交。”其实,任何人都该明白,跟马帮的人谈论合作分成,比与虎谋皮的难度更大,最终结果,不要说一成,能不能活着离开大山都是未知数。
  “风先生真是痛快人,那咱们以后有机会慢慢聊——”胭脂缓步后退,隐入丛林里。狙击手们也极有秩序地退走,一看便知道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何寄裳郁闷地叹了口气:“逼到家门口上来了。”
  她是个使毒的行家,对于攻杀阵势却不太精通。如果想在这里永久立足,单凭一个孤寨怎么行?现代化的狙击武器,五百米到一公里内,弹无虚发,很多时候,连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自己人就中弹倒下了。
  西南马帮的人只是不想动她而已,一旦攻击开始,现有的五毒教门徒,根本没有防范能力。
  我一直在想,苏伦的失踪会不会与马帮有关系?之所以这么想,我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有病乱投医,而是很理智地把各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在马帮眼里,苏伦是比我们早一批的探险队,当然也会用“抽九留一”的规矩来对付她。“会吗?不会吗?”这道选择题反复在我脑海里翻腾着,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黑瘦的影子在右边木楼角上躲躲闪闪着。
  “谁?”何寄裳率先喝问出声。
  那个人畏畏缩缩地转出来,向我们堆着笑脸:“风先生,是我,巴昆。有件小事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是关于驴子的……苏伦小姐和席勒先生骑过的驴子。”
  巴昆的瘦脸上嵌着一双黄褐色的小眼睛,不时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我恍然发觉,自己一直忽视了那两头驴子,不管是席勒曾经骑过的妃子殿那头,还是村寨里被何寄裳收留的这头。也许是接踵而来的变化让自己的大脑有些混乱的缘故,只看到驴子活着,浑身没有伤痕,就以为它们身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等一会儿再说,我们还有事。”何寄裳替我回绝了巴昆,距离影像出现的时刻越来越近了,那才是她最关心的。
  巴昆连连点头,唯唯诺诺地退回去。
  他能发现什么?不会说话的驴子能告诉他什么?刚刚由胭脂带来的不快马上被巴昆的神秘表现冲淡了。作为丛林里的猎手,他们往往能从别人不注意的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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