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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巨枭-毛人凤-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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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名,中校情报编审4名,少校情报编审2名,上尉事务员、上尉会计、上尉泽电员、中尉译电员也各1名,上尉文书2名,中尉文书、中尉收发、中校电台台长各1名,报务员3名,此外还有司机、警卫、勤务、伙伕等等。尽管规模比戴笠时期的军统外勤区站要小,五脏六腑倒也齐全。

两级制外勤站设下属机构,甲种站有甲种组、乙种组、丙种组三个等次,甲种组组长的军衔定为上校、副组长是中校;乙种组组长军衔定为中校;丙种组组长或是中校,或是少校,各组均设有文书、电台台长、报务员、通讯员等编制。乙种站统属乙种组和丙种组两个等次。通常,外勤站统属的组,工作面是大中城市或地区中心城市,再往下,比如府县一级,只设通讯员,由站本部领导。后来随着特务功能的加强,分工进一步朝精细化方向发展,各站统属的组也逐步增多。比如南京站,除了设置按行政区划建立的综合性乙种组外,还有按任务性质设置的学运组、党政组、工运组、社会组、文化组等等。又如湖南站,单是长沙工运组下面,又分设10多个组,基本上都与行业工会对口,其中有泥木工会分组、粪码头工会分组、成衣业工会分组、印刷业工会分组等等。戴笠在世时,毛人凤曾经通过制订“新家法”,帮助并促成了戴笠“家天下”统治的实现。因此,如何利用制度的约束力,把对手纳入预设的政治轨道,是毛人凤老谋深算的惯伎。建立两级制的外勤站也是如此,其中很主要的目的,在于解决外勤组织有恃无恐、难以驾驭的顽症。

为此,毛人凤给各下属站、组规定了严格的工作原则,即所有内外勤人员,均不准与保密局所掌握的公开机关或其他秘密机关人员发生横向联系。必要时,在得到本部同意的情况下,只有站长可与其他单位的负责人秘密接触,积极体现出隐秘潜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暴露身份的要求。比如,和保密局本部同处一城的南京站,相互之间就从来不公开来往,毛人凤有指示下达,均通过机要交通转送。依次类椎,站长与组长、组长与组员之间,也是如此。

包括发展通讯员,成熟一个,向直属领导申报一个,凡任用、运用、试用、停用,都须局本部核准,各站长只有吸收试用3个月的权限。核定批准以后,给一份少尉津贴,随后,发展人与被发展人之间不再发生关系。这种制度,看上去是围绕着特工秘密化的主题做文章,其实还通过单线联系的规则,消弥了下属站互相勾联、沆瀣一气的条件,形成了一头抓多头,多头单线走的伞形格局,上面“神”得很,有权有势;下面“鬼”得很,隐隐绰绰,以至那些从前耀武扬威惯了的高、中级待工无从适应,抱怨不迭。于是,毛人凤掮着“关心照顾”的牌子,为他们另选高就,同时从“同学会”中派员出任各站站长和直属组长。这一把火,真可谓烧得不徐不疾,烧不到的不察觉,烧着了的躲不及。最后,内外勤的人事关系渐趋一体,可谓“成绩斐然”。

推行“特种会报”制度

毛人凤的第二把火,是延续戴笠生前强调的“秘密控制公开,公开掩护秘密”的原则,为保密局的秘密单位与公开机关的会同协商解决问题,形成了“特种会报”制度。

所谓“特种会报”,主要有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一定级别上的党、政、军各机关就“特种问题”,即反共事宜等举行的联席会报。参加人员为行政长官、党部主任、书记长、三青团分部主任、干事长、警察局长、保安司令(或宪兵司令、警备司令)、警宪督察长,加上中统外勤机关首长、保密局外勤机关首长(站长或组长)。“联席会报”中,保密局外勤头头的实际任务是带上耳朵,听取各方面的情况,然后根据一定的要求或重点,整理综合,逐级上报。整理上报的材料不提出任何要求协商解决的问题,甚至连会议出席人的名字都用化名,以便让其他参加会报的人摸不清楚来历,有利于情报工作的开展。

有时,因为工作的需要,参加联席会报的外勤站头头,需要跟相关的党政军机关发生联系,为此,毛人凤设计了一种只发给站长、副站长、督察和组长的“外勤职员证”,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则,有七条。一、本局为证明派驻各地负责同志之身份,特制发此证。二、领证人于绝对必要时,方可将此证作为身份之证明,如遇特殊情况,领证人可向当地军政长官出示,非绝对必要时,不得使用,以免暴露身份。三、本证使用人因工作需要得凭本证通过戒严区域。四、本证不准转借,若有藉此招摇撞骗者,经查实后从严惩处。五、本证如有遗失,领证人即登报声明作废,并报局听候处理。六、领证人离职时应将本证缴回本局注销。七、本证有效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第二个层面的“特种会报”,亦可叫“公秘会报”,是保密局外勤站与公开机构如同级警察局、驻军司令部调查室、绥署或绥署区负责情报的第二处、保安(或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军宪督察处、省市警务处、交通部运输局管理处的定期会报。这种会报均由保密局外勤站、组统一领导,除交换情报外,所有公开单位均有协助保密局外勤区站解决疑难问题的义务。

这样一来,保密局的手便伸长了,不管它如何貌似“公正”,客观上就是委员长安置在方方面面的“眼睛”,躲在暗影里,不言而威。即便在相近的系统里,以秘密驾驭公开亦成事实。中央一级,毛人凤的地位要矮于郑介民、唐纵;行之地方,保密局倒比国防部二厅、警察总署、交警总局的人物风光显要,这等于是向外充实扩张了权力。

“特种会报”制度推行的初期,毛人凤掮了蒋介石赞许的招牌,郑介民、唐纵不宜公开反对,心里却十分警惕。他们本是军统窝里长大的虫,戴笠那套“秘密控制公开,公开掩护秘密”的招数,体会得稔熟,一看毛人凤撅起“特种会报”的屁股,便知要拉向外扩张的屎,说什么也不甘让其顺畅。特别是唐纵,不像郑介民多少跟保密局沾着边(身兼保密局局长之职),且又公干北平,事务缠身,因此,暗暗下决心抵制作梗。

正当其时,偏偏天不作美,接连发生了两桩扎手的事,竟置唐纵于有心无力的境地。一桩是发生于昆明并震惊全国的“李闻血案”。

1946年7月11日,李公朴在昆明惨遭杀害。15日,闻一多在昆明主持李的追悼会,回家途中又遭杀害。李、闻两人是中国民主同盟的中央委员,也是反对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积极参加国统区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反共内战的群众运动的知名人士。他们的死引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极大愤慨,蒋介石为应付各方面的责难,急召唐纵去庐山,要他“彻查”。回南京后,唐着手布置,查了几天,毫无进展,愁得饭吃不下,觉睡不着,最后去向毛人凤求援。到底还是保密局神通广大,三下五去二,揪出了凶案的主使人——云南警备总司令霍揆彰,让唐纵顺顺当当地交差了事。

第二桩是发生于上海的“金都血案”。驻沪宪兵第23团的巡逻兵与上海市警察局所属新成警察分局的值勤岗警发生争执,事态迅速扩大,双方在金都影剧院(现瑞金剧场)门口布下阵势,宪兵开枪,当场打死9名警察和2名无辜儿童。血案发生后,警宪双方各执一词,控告对方。接着警察罢岗,交通陷入混乱;宪兵也宣布罢岗,中止了巡逻。许多大公司、银行和商店,为防止歹徒们趁机抢劫,纷纷停业关门。刹那间,一座繁华的大都市变成了半僵不活的死城。警察们还嫌不够,发起成立了“上海市七·二七金都血案委员会”,准备出动拥有重武器装备的警局机动车大队与保警总队,包围宪兵第23团,进行武装缴械。蒋介石闻讯后,通过长途电话痛骂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要他将出事原因和责任立即查清上报。恰巧,那几天里,唐纵在国府纪念周的活动中遇到宪兵司令张镇,开玩笑地说:“你们宪兵打死了我们的警察,是准备赔钱呢还是陪人?”哪晓得前一天张镇刚为这事挨过蒋介石的训斥,现在听唐纵如此说话,误以为唐在蒋介石那里告了恶状,当场火冒三丈,气冲冲地指着唐纵的鼻子斥道:“你不要乱说,究竟是谁先开枪,你看清楚了没有?”假的成了真,唐纵倒不得不严肃起来。回到办公室后,立即打电话给派赴上海调查此案的警察总署督导员李哲,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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