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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巨枭-毛人凤-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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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摸不着头绪,率先虚了胆气,接着一败于青化砭,二败于羊马河,三败干蟠龙镇,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露了败军之相。事后,胡宗南觉着蹊跷,疑有内奸,但他过份信任熊向晖,东猜西测,就是没有想到这一茬。

后来,保密局破获一个“共谍”大案,毛人凤欣喜若狂,急命叶翔之迅速“扩大战果”。叶马上亲飞西安,一下子逮捕了十几个“共谍”分子,王石坚也在其内,至此,熊向晖暴露无遗。

叶翔之查明熊向晖身份时,已近半夜,知道此事关系重大,不敢妄作主张,连忙跑到旅社,把沈醉从被窝里拖出来。两人关在房间里嘀咕,最后决定即刻向毛人凤请示。毛人凤睡梦中惊醒,一听这么回事,挠得头皮嗤嗤作响,颠来倒去,觉得还是顾全胡宗南为上。马上复电叶翔之,先同胡宗南商量,然后再酝酿下一步的行动。

第二天,叶翔之按照毛人凤的指示,向胡宗南汇报,话没说完,胡宗南已惊成花皮老虎,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好不自在,且不说泄密的恶果有多大(进攻延安的失败导致西北战局的逆转,由此也成为全国战局逆转的契机),单是失职之过,就够他喝一壶的。于是央求叶翔之转告毛局长:是否涉及到这里的人和事,都由他自行处理,保密局不再过问?另外,在向老蒋报告案情时,打点埋伏,千万莫让他知道。毛人凤未作犹豫,爽快地答应了。

自此,胡宗南对毛人凤的支持,可用“鼎力相助”四字概括,在蒋介石面前,说毛的好话,不足筐挑,也够箩装。

冤家宜解

相比之下,化解戴笠的宿怨,稍稍难些。亏得毛人凤过去广结善缘,口碑比戴笠好,外加一以贯之的谦虚态度,徒增了几多有利条件。就拿陈诚来说,要不是隔着与戴笠的宿怨,对毛人凤多少是有点好感的,偏偏毛继承了戴笠的遗产,少不了白眼相向。眼下陈诚是“领袖”身边的第一红人,不设法使他的白眼转青,毛人凤还真有点寝食不安,于是卑躬屈膝地讨好陈诚。

比如,在陈诚主持“整军编遗”工作期间,毛人凤时时跑到他那里,低三下四地“请教”;同时还拜托杨森从中通融,但收获甚微。

“怎么办呢?”毛人凤恼羞惧恨交集之际,忽然计上心来,稍加寻思,暗叫惭愧,原来与陈诚化解宿怨的本钱,就在自己手里攥着。

说来话长。戴笠在世时,有一回军统布置“邮政检查”,特工们查到第6战区长官部的几个军官,写给在重庆的陆大同学的一封密信,信中,他们认为:委员长本人是非常想把中国搞好的,可惜被贪官污吏和昏庸老朽包围,才把中国弄得不成样子。为此,应再联络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陪都发动“清君侧”的军事政变,以拥护蒋委员长的口号,把那班党国败类全部消除掉。

特工们按惯例把情报传递上去,最后一站是主任秘书毛人凤,他信手批了“继续侦察,予以监视”八个字。未久,在一次戴笠也参加的“工作会餐”上,毛人凤将此事当作笑料抖落出来,引得与会者哄堂大笑。岂知,酒足饭饱后,戴笠把毛人凤叫到办公室里,郑重其事地责怪他为什么不及时汇报?

毛人凤怔住了。于是戴笠又问:“你知道第6战区是谁当家吗?”毛人凤恍然大悟,才明白这是一次整治陈诚的大好时机。接下来,戴笠调出卷宗,亲自查看,并下令有关部属,严密监视,注意搜集证据,直到陈诚调离第6战区前往云南楚雄,就任中国远征军总司令,军统的“眼睛”始终没有闭塞过。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新的证据,令人鼓舞。原来那些血气方刚的军官们真的搞起了小组织,连团体章程和行动纲领都拟好了,其中有个骨干分子还是陈诚的亲戚。

“好!好!”戴笠看着毛人凤写给他的绝密卷宗,大腿拍得“叭叭”响,嘴里连连称赞,一边动手给蒋介石写报告,一边把“消息”捅给了陈诚在军界的老对头何应钦。

戴笠这步棋真够阴险,老蒋看到报告,果然不出他所料,舍不得对陈诚下手。幸亏何应钦边鼓打得“嘭嘭”直响,道是“内痈倘无决心剔除,遑论消弥外患?”蒋介石想想也是,才下了手令,严饬陈减驭下不严,责其立刻把作乱的首要分子押交军统局审讯。

人犯解到,戴笠如获至宝,马上加紧审讯,巴不得就此把陈诚整得趴下。

谁知人犯们做事冒失,骨气倒是不缺,个个铁嘴钢牙,任你横扳竖撬,坚决不失口风,弄到后来,戴笠没辙,只得下令交给军法处司法科科长毛惕园,要他把人犯押走,继续审讯。于是,案子一拖再拖,成了“胡子工程”。

尽管如此,陈诚受的拖累不浅,又是担心,又是愤恨,乃至旧疾复发,被迫辞去了远征军总司令之职,飞回重庆养病。病愈后,蒋介石委他到第8战区协助朱绍良指挥战事。显而易见,让一个战区司令长官去另一个战区当副手,不算降级,至少也是一种惩戒,陈诚有苦说不出,直把戴笠和军统恨到了骨子里。

常言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尽管戴笠摔死,军统撤并,但那干人犯还在监牢里,这就为毛人凤带来了冰释前隙的机会。第一步,他先给蒋介石写报告,说是清理积案,发现此事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建议转交军法局公开审理,蒋介石批准。随后,毛人凤又去找军法局局长徐业道通融。徐本来受过毛人凤的恩惠,时下又见陈诚大红大紫,乐得人情官面都有收获。重审的结果当然不脱预设的轨道,无非是替这些人翻案。事后,毛人凤生怕好人做了不被外人知,串通不少中介,往陈诚那里说故事,一五一十地把毛人凤的“仁义”张扬出来,陈诚深受感动,慢慢地对保密局的态度有了转变。

毛人凤见好就收,趁热打铁,当面又向陈诚表示,今后对保密局的工作多予指示。陈诚口里推托,心里十分高兴,他也希望耳目灵通,能得到保密局的鼎助。日后,明里暗里,果然帮了毛人凤不少的忙。明里看,时常提供经费上的支持和行动上的便利,比如,陈诚当东南军政长官时,就主动承担了保密局一个最庞大的外勤单位——技术总队的全部经费;暗里,他也成了在蒋介石面前说毛人凤好话的一个。

小叩大鸣

蒋介石好话听得愈多,对毛人凤的兴趣也趋于浓厚。这时,正巧有国防部军法局办理汉奸舞弊案曝光,毛人凤在侦办过程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老蒋特别的好感。

事情的经过颇为曲折。上海有一个姓林的经济汉奸,曾是日伪“物资统制”圈内的人,发足了造孽财。抗战胜利后,他被军统局抓获。按规定,“审奸”该由负责“捕奸”的特工机关先行侦讯取证,然后连活口带材料移送司法部门正式起诉。军统的特务们便抓住这个间隙,大肆向汉奸勒索财物,如果竹杠敲得满意,他们便销毁罪证,予以保释,或者是相帮减轻罪名。林某,明摆着一尊“财神”,军统当然不肯轻易放过,开口就是五千根大条的要价,否则以“五金资敌”罪,送他见阎王(判死刑)。

五千根大条,显然属漫天要价,家眷如果沉住气,沮丧地表示困难,完全可以坐地还价。然而,林妻已被对方的叫阵吓住,打起了退堂鼓,一溜烟地跑到南京找门路,并通过关系结识了国防部军法局的某副局长,最后以5万美金成交,一个破财,一个消灾。

按照当时的审好规定,凡投敌前是军人的,须接受军法审判。但执行过程中,“军审”与“司审”之间,事实上有许多混淆,比如不少地方的军法庭和刑法庭椎事是一套班子,或者两个系统互有拜托。那位副局长便利用了这种界限不清的混淆,堂而皇之地办了一纸公文到上海地方法院,说是林某以五金资敌等于动用军用器材,当属军法审判范围,请即将人犯案卷一并押往南京军法局。

—文—上海地方法院收文后,毫无异议,便把林某从看守所里提出来解押南京。

—人—那位副局长收下5万美金,即与承办此案的军法官分成,随后拟定了一个开脱办法:先走一下形式上的“过堂”,尽量避重就轻;继而将林某交保候讯;最后由承审人将所谓的审讯记录与口供送上,附一签呈,谓被告所犯案由,尚无确切证明,可以无罪释放结案。

—书—因循党国公文旅行的路线,承办人签办后,先到科长,之后到秘书,再到办公室主任,最后到副局长和局长。其间,又可按案情的大小,罪质的轻重而区别,小的,轻的,办公室主任或副局长代行亦可。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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