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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开棺人-第6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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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规则吧,是不是和李乾钧那时候一样,有什么特殊规则?”最先说话的竟是莫钦,夜叉王和葬青衣望向他,他已经脱了外套,从晕倒的小金华身上摸出了自己那支M1911手枪,“可以使用枪械吗?我没有这些东西可不行。”

“可以!在这个地界,只要你不离开我周围十米,还可以无限制的使用异术。”吒翰说这句话时眼望着夜叉王和胡顺唐,仿佛用这个条件来吸引两人参战。

“嗯,明白了……”莫钦说完,面朝胡顺唐等人,询问道,“我决定第一个上,胡老大和夜壶先生,青衣小姐没有意见吧?有意见的举手。”

没有人举手,大家都知道莫钦这次是认真的,对付李乾钧的时候他完全是用一种嬉笑打骂的方式来脱身,也许目的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实力,而现在面对这个无所不知的吒翰,他不需要再隐藏了。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选一件称手的兵器,毕竟我的长枪比你手中的那种火器有优势,特别是在中近距离。”吒翰好心提醒莫钦。

莫钦摇头:“谢谢,你能允许我使用枪械已经算是最大的仁慈了,来吧!”

吒翰将长枪握在手中,在自己跟前画了一个半圆,摊开手道:“我想以你现在的实力和你的体力,你是没有办法接近我的身体……”

“是吗?”莫钦冷笑,“你不是第一个面对我说大话的人……”话音刚落,莫钦已经闪身奔到了吒翰的侧面,速度之快,吒翰也有些吃惊,但他随即立即调整了自己的姿势,面朝着莫钦,可莫钦又一闪身,不断地在周围移动着,却迟迟不做出攻击。

“别忘了!我是杀手!杀手永远只会找对方的弱点,从而一击必杀!”莫钦跳动着,在最靠近吒翰的时候道出了这番话,却在吒翰转身用长枪挥向他的时候闪身躲避,隐入周围的黑暗之中,随即消失不见。

莫钦的气息消失了。

胡顺唐和夜叉王对视一眼,虽说也担心吒翰看向自己来判断莫钦所在的位置,但他们也实在无法探知莫钦现在具体在什么地方,因为那家伙可以在不移动身体的情况下,让身体变成透明状,也就是隐身。

“古曼童转世的怪物,听说有着很多古怪的本领,带着这些本领去做一个杀手这很适合你,不过你应该知道杀人需要的是动脑子,而不仅仅是动手。”吒翰原地慢慢转动着身体,仔细地感觉着周围,试图找到莫钦的踪迹。

潜伏在黑暗中的莫钦,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转动身体的吒翰,观察着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每一处关节,甚至是肌肉蠕动时的频率,这些都有助于让他在短时间内找到对方的弱点。在莫钦的眼中,再强的敌人都会有弱点,就算是神也有他的弱点,只是不容易发现罢了,他所在的优势就是潜伏,长时间的潜伏,曾经在南非他也遭遇过一个曾经是巫师的杀手,一个几乎没有弱点的人,利用大自然的能力来弥补自身的缺点,但最终还是命丧莫钦之手,其原因很简单:莫钦有耐心,有能力将对方困在某个环境之中不敢挪动,不敢离开,担心一旦有任何变化就会露出破绽来,但毕竟对方是人,人是无法不吃不喝不休息……

这里没有所谓的时间概念,对我来说是一个优势,你就算能力再出众你找不到我,也没有任何意义,你站着不动,迟早会发疯,你如果挥舞长枪四处寻找我的踪迹,迟早也会累死,这场战斗我赢定了。黑暗中的莫钦如此想到。

“还是不出来?想和我拖延时间吗?”吒翰冷笑道,突然将手中的长枪插入地上,接着伸手朝着先前自己扔开宇都宫政次的地方一抓,双手再一挥道,“生魂!找他出来!”

妈的!你作弊!莫钦知道宇都宫政次的生魂,在那种状态下是完全可以发现自己的,只得立即从黑暗中闪身避过去,就在这个时候,吒翰挥舞长枪就朝着发现莫钦气息之处刺了过去,直接刺透了莫钦的肩头,随即顶着莫钦的身子朝山壁上冲了过去,将其钉死在山壁之上。

莫钦在被长枪刺中的瞬间,看到远处市谷美羽依然蹲在那个位置上,用疑惑的眼神看着自己,顿时明白自己上当了,吒翰只是挥手演了一出戏,根本就没有利用宇都宫政次的生魂。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对,杀手是要动脑子的!”吒翰抓着长枪的尾端,冷冷地看着莫钦,随即又对夜叉王等人喊道,“下一个是谁!?”

“谁说我输了?还没完呢!”莫钦一把抓住长枪,大喝一声将其从肩头抽出来……

第三十六章(上)百兵之贼

莫钦握紧枪杆将枪头从体内拔出来的同时,吒翰也有些略为吃惊,毕竟以他的臂力,制住枪杆一般人是不可能拔得出来的,就算是实力较为强悍的李乾钧时常与他练习“夺抢”时,也没有办法使用蛮力从其手中将长枪夺走,只能使诈,即便使用巧力也不行。

吒翰五指再一紧握,试图将枪头重新刺入莫钦的肩头,可握住枪杆的瞬间,却觉得自己握住的是一团棉花,一股绵力从枪头前方莫钦紧握之处传来,吒翰立即单手一松,一掌推在枪杆尾部,哪知五指松开枪杆再狠推枪杆尾部的短短两秒,莫钦竟已经侧身闪避开来,又一次隐入黑暗之中。

“哼,要故技重施吗?这次我可真的会利用那个日本人的生魂,到时候他会魂飞魄散不说,你也得死!”等莫钦躲藏之后,吒翰收回长枪环视着周围道。

黑暗中将自己完全隐藏的莫钦按住肩头的伤口,简单做了包扎不让鲜血流出暴露位置后,又仔细观察起那吒翰来。吒翰手中所用的是一柄“大枪”,在中国十八般兵器之中,枪有“百兵之贼”的绰号,意为贼猾。因扎枪技法之中有上平、中平和下平之说,并有“平中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防”的说法,基本技法就非常讲究,有四平、根不离腰、三尖相对等等贼猾技法,不过枪术之中新手最害怕就是近身战,通常都将对手保持在自己手中长枪长度的范围外。

“莫钦麻烦了,吒翰用的是大枪,枪长4米,能灵活使用这种长枪的人相当厉害。”夜叉王低声对身边的胡顺唐道,“2米以下叫下枪,2米33称花枪,2米76叫中平枪,4米叫大枪,5米33俗称大杆儿,6米才能称为矛,还有11米的称之为毛竹大杆,通常两个人来使用,但针对的通常是骑兵,我在军队的时候……”说到这,夜叉王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顿了顿,见胡顺唐根本没有追问下去的意思,寻思了一会儿又道,“我在军队的时候,曾经学过枪术,因为我所在的部队性质特殊,十八般兵器都有不同的教头,但枪术是我认为最难的,因为使得好的高手,远攻近守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夜叉王看那吒翰,只是紧握长枪立于地面,呼吸不紧不慢,胸口的起伏也保持一定的频率,完全能看出他的自信,若是一般使枪的武夫,面对这种情况肯定是将大枪横于胸前,不过能称为神兵的大枪重量都不轻,长期横于胸前,会耗费不少体力。

胡顺唐此时莫名其妙的笑道:“我倒觉得莫钦又会嬉皮笑脸的认输。”

“又认输?”夜叉王摇头,“他不是很认真吗?”

“别忘了,他是杀手,虽说现在知道他是古曼童的转世,不过他似乎对善人不会下手,如果是从前的你遇上他,你试试看。”胡顺唐干脆盘腿坐下来,静静看着两人接下去的厮杀,也好从其中观察出吒翰的优缺点,毕竟他没有莫钦那种可以隐藏自己的能力,只能凭借拳脚功夫或者异术。况且异术方面,吒翰会什么呢?他和那个黑衣人一样可以灵活操纵自己的孟婆之手,已经十分恐怖了!

“呯——”枪声后,吒翰肩头中了一枪,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人,包括吒翰自身都吃了一惊,随即操枪就朝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刺去,却刺了个空,随即吒翰握枪朝着左右又是横扫两圈,黑暗中的莫钦已经离开了那个位置,发出的脚步声能听出他已经朝着更远的地方奔去。

“哈,这家伙用枪了,那是不是赢定了?”胡顺唐撑着下巴道。

夜叉王干脆也坐了下来,却抬头看着那个倒立着的雪村:“不一定,吒翰这种高手会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吗?”夜叉王刚说完,远处又闪起一阵火花,在那火花闪亮的同时,吒翰已经做出了规避动作,紧接着又躲过第二枪和第三枪。

“看!我说过。”夜叉王冷冷道。

胡顺唐看在眼里道:“吒翰在预判,这不公平,他似乎可以看到几秒后要发生的事情,可如果这样,他应该知道莫钦所在的位置,为什么不攻击呢?”

“他在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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