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638-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第7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栀子柏皮汤 
【按】此方之甘草,当是茵陈蒿,必传写之误也。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 
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五六日吐之者),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按】“欲食冷食”之下,当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若无此一句,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与朝食 
暮吐之文不相联属。且以上文一二日、三四日之文细玩之,则可知必有“五六日吐之”一句,由浅及深之义也。 
当补之。 
寸口脉浮大,而医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抟,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 
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抟,其人必KT 。 
【按】“令汗大出”四字,当是衍文,宜删之。 
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气汤下之)。若能食者,但硬耳。 
【按】“宜大承气汤下之”句,应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若但便硬即用大承气汤下之,殊失 
仲景慎重误下之旨,当移之。 
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 
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弦〕者,与小柴胡汤。 
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按】“续浮”之“浮”字,当是“弦”字,始与小柴胡汤法之脉相合。若是“浮”字。则上之浮既宜 
小柴胡汤,而下之浮又用麻黄汤,不自相矛盾耶?当改之。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按】“必吐下不止”之“下”字,衍文也,当删之。 

卷十七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 
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 
{食谷者哕}。 
【按】“食谷者哕”四字,衍文也。食谷呕者有之,从无食谷哕者之证,当删之。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 
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 
脉虽沉{紧}〔细〕,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 
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脉细”当是“脉沉细”,观本条下文脉沉亦在里也之“亦”字自知,当补之。脉虽沉紧之“紧” 
字,当是“细”字。观本条上文并无“紧”字,如何说脉虽沉紧,此“虽”字又何所谓耶?当改之。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不〕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按】“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吐下利,而犹以大柴胡汤下之者乎?当改之。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 
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按】许叔微曰∶大柴胡汤,一方无大黄,一方有大黄。盖大黄荡涤蕴热,伤寒中要药。王叔和云∶若 
不用大黄,恐不名大柴胡汤。且仲景曰∶下之则愈,若无大黄,将何以下心下之急乎?当从叔和为是,宜补之。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中{温温}〔 〕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 
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按】王肯堂曰∶“温温”当是“ ”。又云以呕下,疑有阙文,当改之。 

卷十七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自利益甚)。 
【按】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硬”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 
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从而移之。 
伤寒,本自寒{下}〔格〕,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按】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 
“格”字,文义始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当改之。 

卷十七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温温}〔 〕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 
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 
【按】“温温”当是“ ”。 者,乃吐饮之状也,当改之。 

卷十七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伤寒,厥而心下悸者,(以饮水多),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按】“厥而心下悸者”之下,当有“以饮水多”四字,若无此四字,乃阴盛之厥悸,非停水之厥悸矣。 
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当补之。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 
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非〕为脏寒,蛔上 
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此为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当改之。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大便〕,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按】“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今曰不可下,何所谓也? 
当改之。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若〕 
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 
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 
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 
去之文耶?当改之。 
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 
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也。况有此四字,始 
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当补之。 

卷十七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弦〕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按】“浮大上”之“上”字,当是“弦”字,始合论中三阳合病之脉,若是“上”字,则经论中从无 
两寸脉主三阳病之理,当改之。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 
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以汗〕。若发汗不彻, 
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 
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按】“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当改之。 

卷十七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弦〕者,与小 
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方与上文之义 
相属,始可与小柴胡汤,当改之。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 
而成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