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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迪姆虎--来自华盛顿的报告-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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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枫敲了敲茶几制止道:“争什么争!这次是到美国执行任务,华盛顿、纽约、西雅图,你们谁去那里转悠过?你们谁闻过这些花花世界的香风臭气?你们谁又能侃几句英语?说出来我听听!” 
  众人一时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王枫一挥手:“散会吧。” 
  刘建锋收拾好笔记材料,刚离开长条桌又被王枫喊住:“老刘,罗新华住在什么地方?” 
  刘建锋顺嘴答道:“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46号。” 

  
 

 
第三章



    
1

  1979年1月24日,上午8时30分。 
  北京,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46号。 
  这是一座破乱而拥挤的大杂院,踩着石阶跨进院门,首先看见的就是一只挨一只的瓷盆瓦罐,木箱铁桶,一摞靠一摞的蜂窝煤和一间挤一间的用木板、油毡、碎砖头砌成的小厨房。如果凝目细寻,便会发现在这些斑驳脏乱的杂物中时隐时现地露出一截半截的原宅旧貌:石狮、门楼、影壁、廊柱以及龙头高昂的屋脊和雕花楼凤的门窗,这一切无不显示着往日的辉煌与尊贵。从这些支离破碎的古迹上可以断言,早年这里一定是哪位皇亲国戚的府邸或达官贵人的私宅。 
  太阳刚从屋顶露出半个发面窝头似的胖脸,正是大人上班、小孩上学、老头遛弯、老太太买菜的时候,院子里一片寂静。忽然,左侧角落中的一小耳房里传出一阵“哗哗叭叭”的声响,从门框上伸出的半截铁皮烟筒中蹿出股浓浓的灰烟,由旧棉被改成的门帘一挑,从屋里蹦出个人来,弓腰猛咳,挤出一脸鼻涕眼泪,好一会,他才喘过气,直起腰,右手揪住蓝色制式棉袄的左袖筒顺干瘦的脸上蹭了蹭,污迹和泪水抹去了,眼角的碎纹和密匝匝的胡茬却越发显得分明。他挺直瘦长的身子,双手抓住厚重的门帘高高撩起,可不管他怎样用力,略显驼背的腰杆仍像一根没长直的树干微微弯曲着。从屋内涌出的烟雾如流云般在他面前弥漫、飘散,待烟四散尽,他才放下门帘返回室内。小铁炉中的引火炭已点燃蜂窝煤,一只只黑圆的小孔中冒出缕缕淡蓝色的火苗,他把散落在地上的碎木片拾拢好,连同一盆引火炭塞回床下,这样明天生火时就不用再劈木柴了。这种火炉他使用了好多年,却总使不好,几乎每天夜里都要熄灭,每天起床都要乌烟瘴气地折腾一番。小屋里渐渐有了融融的暖意,他从陈旧的书橱中取过一只铝皮饭盒,在火炉旁的小凳上坐下。饭盒里装着一个馒头,几片酱牛肉和两块圆白菜叶,他用小果刀将馒头拦腰切开一条缝,把牛肉和菜叶夹进去,然后用夹蜂窝煤的长柄铁钳夹住馒头放到炉火上烘烤,跳动的火苗漫柔地烘烤着胀鼓鼓的馒头和肉片,发出“滋滋”的欢快叫声。不一会,小屋里便充溢浓浓的香味,每当这时,他就想起遥远的岁月中一个叫罗伯特·戴维的孩子,想起遥远的哈特城。那是得克萨斯州高原上的一座小镇,四周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和数不清的牧场。每天清晨,当戴维坐到餐桌前时,慈祥的母亲总会从烤箱中端来一盘热腾腾的汉堡包。母亲是宁波人,十多岁时跟随做珠宝生意的父亲来到美国,可她的汉堡包却做得非常好,皮酥而不焦,肉嫩而不腻,生菜和果片又鲜又脆,连镇长品尝了都赞不绝口。后来母亲去世了,她是在戴维十一岁那年的夏天被一场冰雹砸死的,哈特草原上经常下鸡蛋大的冰雹,也经常有人和牲畜被砸死。母亲死后,戴维连着三天没吃饭,不论严厉的父亲怎样哄,怎样骂,怎样开着汽车买来各种食品和中国饭菜,他就是不肯吃一口。每次父亲把他拽到餐桌旁,他总是盯着烤箱发呆。父亲无奈,只好照母亲的做法烤制了一盘牛肉汉堡包,戴维竟大口吞嚼起来,父亲叹了口气。从此,父亲每天早晨都像母亲一样给他做一盘汉堡包。慢慢地,父亲粗糙的大手烤制的汉堡包竟然和母亲烤的一样香脆。再后来,戴维考人芝加哥大学,离开了高原小镇哈特城和鬓发斑白的父亲。 
  然而他不管走到哪里,喜欢吃汉堡包的习惯几十年都没改变,即使几十年后在黄河滩五·七干校喂猪的小草棚里,即使有一块玉米面窝头,他也要用炉火烤出一层焦黄的脆皮,然后夹上几片咸菜或白菜帮吃得津津有味。他能享受到这种独特的中式汉堡包完全是他一时冲动的缘故,正是这种冲动改变了——同时也决定了他的一生命运。而这种“冲动”却是深深蕴含在他心中的一股情感和信念的爆发。大学毕业后,他本想留在芝加哥当一名律师或记者,也确有几家名望甚高的律师事务所和报社向他发出聘书,偏偏在这时,他从收音机里听一个叫毛泽东的人站在遥远北京的天安门城楼上高喊了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就这一声浓浓的湖南土音的高喊,使他激动得热血沸腾,彻夜难眠。第二天,他便毅然用全部积蓄买了张飞机票飞离了繁华的芝加哥。五天以后,他就站在了天安门城楼下的金水桥上,就在那一时刻,他给自己起了个崭新的名字:罗新华。 
  他归国不久,东西方两个大国在朝鲜半岛燃起战火,展开了一场举世瞩目的厮杀。已改名罗新华的罗伯特·戴维义无反顾地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投身到血与火的战斗中,决心用青春和生命保卫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他被选派到志愿军总部当翻译,跟随彭德怀元帅或出席中外记者招待会或并肩坐在谈判桌旁,确也着实风光了几回。可好景不长,他便厄运临头。一次,英国共产党主办的《火炬报》有位年轻的女记者来采访彭大元帅,他奉命坐在一旁当翻译,可谈着谈着,他就察觉女记者那一双碧蓝美丽的大眼睛迸闪着火辣辣的目光,不时地在自己脸上逡巡,甜柔的话语中也不时掺加着一两句热切的、使他无法翻译的言词,且越来越亲昵、越大胆: 
  “你的英语讲得真好。” 
  “你真称得上东方的美男子。” 
  “你的风度简直像古罗马的骑士。” 
  “呵!你已令我着迷了。” 
  “你能和我约会吗?” 
  “今天晚上我在山下的小河边等你。” 
  开始他感到惊愕,感到新奇,渐渐又感到兴奋,感到飘飘然。女记者那金色的卷发、碧蓝的眼睛、洁白的肌肤、娇媚的目光,无不令人陶醉。不苟言笑的元帅始终正襟危坐,极认真、极严肃地回答着女记者的每一项提问。他知道放牛娃出身的元帅不懂英语,也绝不会想到浪漫的女记者会向他的翻译射出丘比特之箭。 
  晚上,当弯弯的月牙挂上山顶的树梢时,他悄悄溜到了山脚下的小河畔,一眼就看见女记者穿一身洁白的百褶裙斜坐在河边的石板上,长长的卷发散蓬蓬地披落在肩头,他记不得当时自己喊了句什么,也记不得两个人怎么就拥抱到了一起,他只记得当女记者带着一股浓浓的香水味扑进他怀中时,潜伏在苇丛中的两名元帅的警卫员也冲出扭住了他的双臂,他这才明白不懂英语的元帅并非不懂爱情的暗示,捕捉战机的眼睛当然也能察觉男女私情。庆幸的是,威严治军而名震中外的元帅并没将他送交军事法庭,也许是女记者的努力和贡献,也许是元帅念及他的爱国之情和特殊经历,最后只给了他个记过处分,但却强令他回国。作为一名军人被驱出战场,这无疑将是终身的耻辱。也该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时,志愿军总司令部受命组建联络部,其任务是教育俘虏、印撒传单、战场喊话、敌后侦察,据此联络部又分三个科:教育科、宣传科和侦察科。人选者须具备很多条件,首先要懂几句英语和朝语,仅这一条就把大门关得只剩一丝窄缝,在以农民为主体的百万大军中寻找会讲英语的人凤毛麟角,侦察科长王枫不知从哪探听到罗新华的遭遇,也不知他采用了什么手法,竟然更改了彭总司令的命令,将已捆好背包准备登车回国的罗新华领到了侦察科,在他手下当起了一名侦察员,这对落魄中的罗新华来说,是幸事,却也是不幸的开始。 
  王枫职务不高,资历却颇深,长征路上就是彭大元帅麾下的一名侦察连长。他是河北吴桥人,从小就跟着家族的武术班于浪迹天涯,卖艺为生,尝遍人间凄苦,却也练就一身功夫。刀枪剑棍,拳打脚踢都称得上是把好手,平素赤手空拳撂倒四五个轻而易举。当兵第二天就被挑选到警卫连,挎盒子炮,骑大洋马,很是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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