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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而上学 作者:亚里斯多德-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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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次序。
    这诗末行暗示了动变是必然的;但他没有说出所以必然动变的原因。可是,在这里
只有他说得最周到了;因为他并不说有些事物可灭坏,有些事物永不灭坏,他只说除了
元素以外,其它一切事物均可灭坏。而我们现在的疑难则是,事物苟由同一原理支配,
何以有些可灭坏,有些不灭坏。关于可灭坏与不灭坏事物必须有两种不同原理,我们的
说明暂止于此。
    但若说原理真是两别,问题又来了,灭坏原理也跟着事物灭坏,不灭坏原理也跟着
不灭坏?假如它们是可灭坏的,它们仍还是由元素组成的事物,因为一切事物之灭坏就
是那物体解消而复归于组成它们的各个元素;这样说来,在这些可灭坏原理之先必然还
另有其它原理。但这又是不可能的。是否这样的追溯将以达到某一定限为止,抑将是进
行至于无穷?
    又,可灭坏原理若归消失,则可灭坏事物如何还能存在?若说原理永不灭坏,何以
有些依此原理组成的事物却仍归灭坏,反之依别的原理组成的事物却并不灭坏?这些或
不尽然,但是其然或不然,总得费很大的劲来进行证明。实际并没有人真的坚持“可灭
坏与不可灭坏事物出于各别的原理”这样的主张;大家都认为同样的原理可以应用于一
切事物。
    他们将我们上面所提的疑难当作一些碎屑,囫囵咽了下去。
    (十)最难解而又是最需要研究的真理还在“是与一”是否即事物的本体,是否各
极其本,一为一,是为是,而并无别义,抑或“一与是”另还涵有其它相依的性质。有
些主于前说,有些主于后说。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是与一”并无别义,这就
是它们的本性,它们就只是“是与一”而已。但自然哲学家们引向另一线的思绪;例如
恩培多克勒——
    似乎他是想使人们对于“一”更易明了——或问一是什么?他答复说一是友〈爱〉:
一切事物只是为了友〈爱〉的原因才合成为一。其他的人又说一切事物所由以组成的这
个“一与是”为火,另有些人说是气。还有那些人说明元素不止一种;这些人的观点仍
还相似,亦即说“一与是”恰真与他们所说的诸原理相符。
    (甲)如果我们不以“元一与实是”为本体,其它普遍将没有一个是本体;因为两
者都是一切普遍中最普遍的。若无“本一”与“本是”则在其它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有
脱离个体的任何事物了。又,“一”若非本体,“数”也显然不能作为具有独立性质的
事物;因为数是若干单位,“单位”就是某种类的“一”。
    (乙)若承认有本一与本是,则元一与实是必然为它们的本体;因为普遍地说明事
物之所以成是与成一者,不是别的,就是元一与实是。但假定有了一个“本是”与“本
一”以后,要提出其它的种种事物又有很大的困难。——事物之为数怎么又能超过一。
照巴门尼德的论点,万物皆一,一即天下之实是,因此事物之异于实是,亦即异于一者,
不会存在。
    这两论点都有谬误。无论说元一不是一个本体,或者说确有所谓“本一”,数总归
不是一个本体。假定元一不是本体,应有的结论,我们已经说过;若说是本体,则与实
是论上相同的困难又将引起。“本一”之外将何来“另一”?这必然是一个“非一”了;
但一切事物只能是“一”或“多”,而“多”却是积“一”所成,〈不是“非一”〉。
    又,照芝诺的定理,本一若为不可分、则将成为无是。
    他认为凡增之而不加大,损之而不减小的事物,均非实是,这样,他所谓实是显然
都得有量度。如有量度,这又将是物体;
    实是之具有物体者,具有各个量向〈长短,阔狭,深浅〉;其它数学对象,例如一
个面或一条线则在某两个或某一个量向可以增损,在其它量向是不能增损的;而一个点
或一个单位则是全没有量向的。但他的理论不算健全,(不可分的事物相并时,虽不增
益其量度,却可增益其数)。而且不可分物这样的存在就在否定他的理论,——一个量
度怎能由这样一个或多个不可分物来组成?这就象是说一条线是由点制成的一样。
    即便作出这样的假定,依照有些人的说法,数出于“本一”与“另个非一的某物”,
我们还得提出这样的疑问:如这“非一”就是“不等”,与“本一”同为数和量度之原
理,何以“本一与不等”之产物,有时为数,有时又为量度。这可不明白,怎么量度可
以由“一”与“这个原理”得来,也可以由某些“数与这个”原理得来。

章五
    (十三)与此相联的一个问题是“数”与“体与面与点”是否为本体一类。若说不
是,这使我们迷惑于事物的本体究是什么,实是又是什么。演变,运动,关系,趋向,
比例似都不足以指示任何事物的本体;因为这些都可为主词的说明,却都不是“这个”
〈事物之所成为实是者〉。事物之最能指示本体者宜莫过于水与火与地与气了,四者万
物之所由组成,而热与冷以及类此者则是它们的演变,不是它们的本体;只有那在如此
演变着的物体才是一些常存而实在的事物,也就是本体。但在另一方面来说,体较之于
面,面较之于线,线较之于点与单位确然更逊于本体,因为体由面来包持,无面不能成
体,而无体时面却还自成立,〈面于线,线于点亦然〉。所以大多数哲学家,其中尤以
早期诸先哲为甚,认为本体与实是应即为事物之实体而其它只是实体的演变,因此实是
的基本原理就是物体的基本原理;而较近代,也是一般认为较聪明的哲学家,却想到了
应以数为基本原理。我们已说过,这些若不是本体,世上将绝无本体亦绝无实是;至于
这些本体的属性就不该冒称为实是。
    但是,如果承认线点较之体更为本体,我们看不到它们将属之于何种实体(它们不
能存在于可见体中),这就无处可觅本体了。又,这些显然是体的分解,——其一为阔
狭,另一为深浅,另一为长短。此外,立体之中并无形状;石块里是找不到赫尔梅〈艺
神〉象的,正方立体中没有半立方体;所以面也不在体内;若说面在体内,半正方立体
的面也将是在正方立体内了。于线与点与单位也如此。所以,一方面讲来,立体是最高
级的本体,另一方面讲来〈面线点与单位〉这些既有胜于立体,却不能举作本体的实例;
这真令人迷惑,究属何谓实是,又何谓事物的本体。
    除上述各节外,生成与灭坏问题也使我们面对着好些疑难。如本体先未存在而现时
存在,或是先曾存在而以后不存在,这样的变化就被认为是经历了一个生灭过程;但点
线面的一时存在,一时不存在并不能说也已经历了一个生灭过程。
    因为当各体相接触或被分割,它们的界面在合时则两界成一界,在分时则一界成两
界;这样,在合并时一界不复存在,归于消失,而当分离时则先所不存在的一界却出现
了(这不能说那不可分的点被区分成为两)。如果界面生成或消失了,这从何生成〈或
消失〉?相似的讲法也可用之于时间的当前一瞬;
    这也不能说时间是在一个生灭过程之中,却又似乎没有一刻它不在变异;这显示时
间不是一个本体。明显地这在点线面也是如此;因为它们的定限或区分都与时间相同,
可以应用同样的论点。

章六
    (十四)我们最后可以提出这一问题,在可感觉事物与间体之间,何以我们必得觅
取另一级事物,即我们所谓通式。
    数理对象与可感觉事物虽有些方面不同,至于同级事物可以为数甚多,这于两者却
是一样的,所以它们的基本原理为数不能有定限(正如世上全部言语的字母,品种类虽
有定限,为数则无可为之定限,除非你指定了某一个音节,或一句言语,那为之拼音的
字母才有定数;间体也如此;同类间体为数是无定限的)。若说可感觉事物与数理对象
之外,并没有象所主张的一套通式存在,则其数为一而其类亦为一的本体将不存在,而
事物之基本原理也就只有定类,不能有定数了:若然如此,这也就必须让通式存在。支
持这样论点的人往往执持其旨而不能明晰其义,他们总是说通式之为本体就因为每一个
通式都是本体,没有那一个通式是由属性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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