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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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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施哈哈大笑,道:“我们不来行么!这不是听你们前面打得好,不然我能带来好多兵器吗?”两人说着,一并儿指挥两队人马合并在一处。

其实刘震天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手下人分成两队,一个五百人队监视城内敌人的动向,一个五百人队做巡查任务,西面金军常常有探马前来,不可小觑!

只可惜的是,这城里面的兵却是一动不动,就是不出战,干脆当起了死人,就是闭城不出。

不对黄施说,不过是因为赵榛就是如此规定的,因为赵榛早就定下的保密军令。所以刘震天只会向自己的上官和赵榛才会回话,别人问他,一概都是保密二字挡回去。

在曲沃城下,赵榛设下了大军行营,一共驻扎着十四个千人队的骑兵,以及三万步兵,在这种庞大的兵力下,曲沃成了一座死城!任何敢于出城或逃离的士兵都会完蛋!

由于大雪,运送物资和新兵的队伍到徬晚才到了军营。当他们到的时候,就见军营操场之上,黑压压的围着一圈的人,都是一批批的士兵,这些士兵都看戏似的往里面瞧着。刘震天愕然,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队军兵上前问明事非后,把路让开,刘震天引着众人入内。原来是赵榛在练武,都说信王赵榛武功天下第一,万马群取金兵上将首级。赵榛练武,当然大家都来看了。

黄施叫来刘震天,两人进入人群要看看有什么事,由于刘震天的身份,围观的军兵纷纷给他们让路,顿时,露出了里面正在练武的信王赵榛!

此时大雪纷飞,虽然周围有人围着,可风仍是呼呼的刮着。而信赵榛竟然是光着上身的,他只在下身穿了一条稠布裤,踏着皮靴。寒冬腊月的,他竟然连三叶甲裙都没有围上,整个上半身精赤着,一块块精钢一样的肌肉在剧烈的运动混上了汗油,黄白色的皮肤闪闪发光。

赵榛现在练的是枪法,舞动着的是大神龙枪。这把兵器和它的名字一样,神奇得很!因为这把兵器通体合金钢打造,散发着紫青之色。枪身上面好多的血槽都因为饮了无数鲜血,散发出了黑袖之色。

就枪法,在马战上用的少,那就是冲上去猛的一枪,当面一个点扎,就是在两马交错的一瞬间。至于从后面杀敌,那就容易了,提枪回身点砸就行了,这也是赫赫有名的回马枪。可是要说步战,那就不同了,相对来说是很要求技巧和速度的。

在国古代,各种钩镰枪、月牙戟、方天化戟等带着钩的兵器之所以为人所喜,并非是一无是处的。它们的作用极大,由于有了钩头,能斩能劈,能扫能刺,能冲能杀,能挡能架,这种兵器厉害就厉害在它的作用多,一个精于此道的战士在战场上的作用那叫一个凶。

可这样的兵器对于士兵来说太难了。一把兵器,似戟这样的兵器,用处是多。可惜的是,在战场上,本就是以繁杂为害。也就是说,如果把一名士兵以戟来当武器,至少要训个三五年技术,因为他们要练习的太多了,有队形,有杀阵,最重要的是还有很多技巧等等。这对于新召集的新兵就要用到战争去的金宋等国来说,都绝对是不的。

比如,不会用戟的士兵用戟勾挂住了敌人的兵器,而且拔不出兵器来,这时又会影响到军阵的发挥。相比起来,枪就简单实用多了。

一名枪兵,只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训练成型,并专精刺杀。如此,才可以用很短的时间里装备出一支支最精良的军队。

在步军的枪法里,也就是刺击而已,但刺有不同,上刺,下次,平刺等。这也是宋朝后华朝代大部分军队都用枪的原因。

至于赵榛现在使的,就不是简单的普通枪术了。他这种枪术可以活动到全身,舞动时,大枪随着身体上下翻飞,那只枪头如同一条顽探海蛟龙一般,时不时抖出繁星点点的寒光。

“哈!”赵榛吐气一喝,手腕翻动,那把大神龙枪顿时在赵榛的手里打转了起来。合金钢枪如飞旋转如风车一般,顺着大神龙枪的抖动,随着大枪的舞动,大枪带起一道道枪气在雪地上留下一道道鸿影!雪花被枪身扫动得纷纷飞扬了起来!

随后,赵榛手一个轻摆,顿住了大神龙枪,当下就是一招抖枪诀,大神龙枪枪头在抖动之下,枪兴上那些细杂的鬃毛飞舞飘动,使如远古凶兽复活过来一般,一股择人而噬的凶煞气息扑面砸来。随着赵榛的抖动,一股气浪腾起,围观者看赵榛舞枪,竟然都吓得不而同的向后退了一步。

“嗡”一声,大神龙枪再度飞舞,它如同活过来的上古龙兽一样,时而向天飞翔,时而向地穿震,时而左右摆头,时而隐入赵榛身。

“呀——”赵榛带起大神龙枪如风卷云一般,猛然间,一个回首,这正是枪法著名的杀招回马枪!这种招法厉害到了极点,这本就是败求胜的高招。或者有的时候在难分胜负的时候,就用这一招来败敌。

就见赵榛把大神龙枪绕身转动飞舞,犹如飞龙盘旋。此时,枪身蕴足了力道,猛的向后刺出。这一股子力凶猛到了极点,一下子扎透了这扬谷场上用于骑兵训练打下的木桩子里。这木桩子有小孩身粗,是硬度极强的硬松木,此时他一枪以力惯透,就这股力道,穿什么甲具都挡不住。

众兵士齐声道:“好——!王爷无敌!王爷无敌!”要知道这松木桩子坚固异常,士兵们练习时没少给那坚硬的松木桩子反震伤手的。士兵都是知道那硬松木厉害的,往往刀砍上去都给弹上来,枪扎也就是一个小点。几曾想过会如信王赵榛这样一枪扎得穿透了过去的!

哪知喊声未绝,就见赵榛身子微扬,他的手先是离了大神龙枪的枪柄,两手顺着大神龙枪划出了一个太极手印,结成了大圆满状,然后大喝一声,双手把住大神龙枪的枪杆,先左右一分,放打出一道离合震劲,将那木桩打松开些许,然后身子一扭,平转翻出了三百十度角,“喀嚓”一声,那木桩子顿时给枪刃分开!散成数截,就近枪刃的部分更是碎成了木粉!

大神龙枪就此平安恒稳的收回!赵榛斜提枪在手,他精赤的身子白得发亮,上面白气弥漫的散发出蒸腾的汗气!此刻,虽然漫天风雪,那雪片每一瓣都有小拇指大,可却是让人丝毫感觉不出寒意,赵榛整个人,就如同战神一般!激得看他舞枪的士卒们腾起了一身的沸血!

不仅赵榛的信王军本部兵马臣服,连那些降兵们也老老实实的一并跪下来,大呼道:“信王神勇!信王万岁!”

这就是对强者的崇拜,古代的人们,就是对那些强大的人无比的崇拜。如霸王项羽,兵败时仍有二十八将与八百童子兵死命相随。如三国第一猛男吕布,在面对强敌曹操时屡战屡败,张辽、高顺、陈宫等人都死命相随。人们会为了他们心目那些强者,不顾自己性命的追随。

赵榛哈哈大笑,在这一刻,他也体会到了当第一强者被人崇拜的那种感觉,难怪项羽、吕布、李元霸这些各个时代的第一强人都会迷恋自己的个人表演。总想着在众位英雄和士兵面前现现,原来是如此。这种万众睹目羡慕佩服的感觉那叫一个爽!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干哑的声音道:“赵榛——”赵榛一看,却是笑了,道:“你怎么跑来了?”他说着把大神龙枪斜插入雪地,来到了冬余的身边,这冬余下身麻木,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好的,现在根本无法自己行走,要靠着刘震天和黄施搀扶。

到底是自己的女人,哪有老让别人扶着的道理,赵榛当下把她横抱起来。随后,便抱着冬余进了自己的大帐。

赵榛表演了一下他个人的武勇,能如赵榛这样,在大雪纷飞寒风大起的时节精赤着身体舞枪耍武,先一步加强众军士对他的强者崇拜,再引出了冬余以及援兵带着大量补给而来,更是温暖人心。

信王军军现在需要的并不是粮食,几个重要城市以及金兵主力军队的米粮都落入了信王军的手里。所以对信王军人来说,他们要的是盐,是茶叶,是调味料,是兵器,是战马,是甲具。

而这些都来了,甚至大多数人还可以分到一张平滑精美的面具,这面具看上去小,可也算是精品,没见过世面的百姓壮丁和那些降兵们哪里知道,一个个喜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进入了帐篷,赵榛猛的将冬余抱起向空一抛,而后接住,那冬余吓得花容失色,嘴里叫道:“你这疯子,你这疯子!”说着举手打赵榛,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再说,就算她用力打赵榛,却又哪儿打得动。赵榛只消一攒劲,身上立时就硬得和铁石一样。

外面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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