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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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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丹挨着吴永刚坐,昨天两人就交谈过的,可以算是“老朋友”了。今天重新见面,就主动先搭茬儿:
  “吴先生,您住的那间高级客房,价格很贵吧?”
  “不算小费和饭钱,三百铢。这个价格,在曼谷根本就进不了旅馆,在南邦也住不上单人房间;在这个小县份,恐怕要算相当贵的了。你们住的呢?”
  “这么贵呀?我们住的是统铺,一个人五十铢。没有纱窗,没有蚊帐,没有毯子,房间正中央生一个火塘,坐一个水罐子,带着茶叶的,自己沏着喝,带着干粮的,自己啃着吃,没人来招呼我们。要是买他们的饭吃呀,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夜里虽说也烧着一根干艾绳,可那蚊子根本就不怕,咬起人来,跟锥子似的。”
  “这就叫‘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嘛。要我看,县城里面有这样一家旅店,还算不错的呢!要是他只顾赚钱,不从方便旅客着想,一律都设单人房间,每间房间都要你二百三百的,穷人出门,不就更困难了不是?”
  “照我看,事情不是这样。这家旅店,北房一共七间,您住的那间三百铢,其余六间就算每间二百铢,一共也不过一千五百铢;东西两厢的四间三等客房呢?一个人五十铢,看起来比北房便宜得多,可是每间房间能住二十个人,如果客满的话,一共可以收入一千铢,四大间就可以收入四千铢。这样算起来,老板赚的,还是这不提供任何服务的三等客房的钱。”
  “哟,你的眼光还很敏锐嘛!你是在哪个学校念书的?”
  “我在南邦‘国二中’读五年级,中学快要毕业了。其实,这是很明白的事情。旅店设一二等客房,赚的不是房钱,而是各种各样的服务费。我可以猜想得到,您给的小费和饭钱,绝不止五百铢。对不对?”
  “不错。你还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吴永刚暗暗佩服这个小孩子的观察力,想继续考验考验他。
  “我还看见他给房客送鸦片和烟具。现在王家明令禁止种植贩卖和使用鸦片,他这里竟还半公开地出卖。胆子够大的啦!吴先生,您说这个旅店的老板,是黑社会的人不是?”
  “努丹,不许胡说八道!”他姨怕他惹事,急忙呵止他。
  “嗬,这倒不好贸贸然下结论。”吴永刚笑着接了下茬儿。“因为这里从前本来就是鸦片的产区,尽管如今王家明令禁止种植了,可当地人说是以前的存货,买点儿卖点儿,都不算什么。更不能因此就肯定他们是黑社会中人。不过凡是开旅店的,每天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与黑社会的人有些来往,倒是难免的。你能告诉我,按照你的看法,什么叫做‘黑社会’么?”
  “‘黑社会’嘛,就是为非作歹的一群人。”
  “你说的不完全对。为非作歹的人是罪犯。尽管黑社会分子大都是罪犯,可罪犯并不都是黑社会分子。”
  说这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是车上唯一一个不穿泰服而穿西式便服的人。一件干净的白衬衫,掖在西服裤子里面,脚下还穿着皮凉鞋。昨天晚上,他也是住在二等客房里的。当然不是娜达莎隔壁的那一间。
  “这位先生说得对。请教您怎么称呼?您能把‘黑社会’的涵义给努丹说得更确切一些么?”吴永刚转向他说。
  “在下昭维,是个中学教师。不过我教的是地理,关于什么叫做‘黑社会’这个问题,我没有研究过。查词典,也没有这一条,所以说不好。不过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试着解释解释看。说得不对,请吴先生指教。”他先说了一段开场白,接着像教书先生讲课一样侃侃而谈:“先说什么叫做‘社会’。按照我的理解,‘社会’是从动物的‘群体’发展而来的。古人猿虽然也群居,但是没构成社会,依旧只能算是‘群体’。从人猿发展到了原始人,有了部落,有了生产,有了分工,更主要的是有了共同改变生活方式的意志,就逐渐形成了社会。蚂蚁和蜜蜂都是群居的动物,有了生产,而且也有分工,可是它们没有共同改变生活方式的意志,所以依旧只能算是‘群体’。一般的说法,人类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理论上,还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不过直到今天,还没人说得清楚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因为目前世界上已经存在的几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在互相攻击,说自己的才是‘正宗的’社会主义,别人的都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是‘修正主义’。咱们不是研究这个的,可以暂时不管它。不论是什么社会,都有一个为大家所公认、所共同遵守的生活准则,在民间形成的叫做‘民俗’,由官方制定的就叫‘法律’。一个人或一些人不愿意受民俗或法律的约束,做出违反了大家共同意志、共同利益的事情来,就叫做罪犯。某一些人或某一群人,如果产生了另一种与当今社会生活习惯完全不同的意志,这群人就有可能形成另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当今的社会生活准则根本不同,因此这些人的结合体,就称其为‘黑社会’。不知道我这样解释,吴先生以为然否。”
  “昭维老师的解释,从道理上我同意,不过有一点补充:某一群人所产生的与当时社会生活准则不同的意志,其目的如果是为了全社会多数人的利益,这群人就是革命派;如果要牺牲多数人的利益去取得他们那一群人的利益,这个群体,就是犯罪集团,也就是黑社会的组成部分了。黑社会分子的共同点,是不服从当时社会的法律和民俗,因此它的成员大都是无法无天的。一切为非作歹的犯罪集团,例如流氓集团、邪教流派、走私集团、贩毒集团、贩卖妇女儿童集团等等,都是黑社会的组成部分。此外,还有一些以行业为基础组成的帮派,以维护本行本业的利益为其主要目的,犯罪的性质和程度都与犯罪集团不同,但是仍只能纳入‘黑社会’的范畴之内。各集团之间有认识的差异,有利益的冲突,因此黑社会内部有联合又有斗争。而联合往往是暂时的,斗争则是永久性的。这样解释,可能更清楚一些。不知道努丹你明白了没有?”
  “要是那么说,黑社会各集团之间的斗争,就永远不会平息了?”努丹天真地问。
  “从理论上说,”昭维来了兴致,主动来给努丹解释。“黑社会成员的共同点是无法无天,各帮派集团之间,也不可能有共同的生活准则,斗争永远不会平息,这是必然的。斗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这也是必然的。为了缓和各派势力之间的矛盾,为了减少各集团内部的牺牲,黑社会帮派也有他们所谓的‘最后仲裁者’,在无法无天无理可讲的前提下,愣要摆出一个‘公道’来。这个充当‘判官’角色的‘最后仲裁者’,当然是黑社会中资格最老、威望最高的人。他所讲的‘公道’,实际上就是利用他的声望,强迫争执双方接受他个人的决定。我以前在曼谷上的大学,而曼谷正是黑社会各派势力的集中点,各集团之间经常发生打斗。如果两派实力悬殊,一派打败了另一派,事情也就结束了;如果两派势均力敌,不是两败俱伤,就是冤冤相报,无休无止。在这样的前提下,第三势力就会出面请‘最后仲裁者’来进行调解,用他们的行话来说,就叫做‘摆平’。我在曼谷的时候,最出名的一个‘最后仲裁者’,是政界、商界、流氓界都有名气的乌冬·乌达恭。”
  “唔,乌冬·乌达恭这个人,名气大得很哩!我们南邦的中学生中间也常常有人说起他,不过谁都不知道他的底细。您要是知道,能给我讲讲他的故事么?”
  “我又不是黑社会中人,怎么知道他的底细?也不过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罢哩!”
  “管他呢,道听途说也好,人云亦云也罢,反正是瞎聊天儿,昭维老师,您就拿他当个外国故事,给大家说说解个闷儿嘛!”吴永刚也在一旁打边鼓。在曼谷的时候,他也听人家说起过这个人,当然并不知道此人的底细。
  “那好吧,我知道多少说多少……
  说起乌冬这个人来,还真颇具传奇色彩。据说他父亲原本也是北方人,世代务农,特别擅长种菜。他听说曼谷人讲究吃蔬菜,菜价比北方要高出好几倍,而曼谷郊区的土地又特别肥沃,根本不用上任何肥料,就把自己的地卖了,带着老婆孩子到曼谷北郊来落户。他们租了一块地,搭了一间房,爷儿俩辛勤耕作,每天一早用小车推着新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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