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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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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王一听,满心喜悦。谁说我的子民百姓不拥戴我?这不是天下最最美丽的姑娘向我感谢向我致敬向我顶礼膜拜为我献舞歌唱来了么?
  “哈哈哈,这样说来,你是自觉自愿地要投靠我啰?”
  “是啊,我来请求大王的保护,自愿伺候大王。”
  “我已经有了六个妃子,你可愿意做我的第七个王妃?”
  “小女子不敢有此奢望,只求为奴为婢,于愿已足。”
  “哦呵呵,哈哈!到了我这里,一切都得听我的吩咐,由不得你了。只要你听话尽心,博得本大王的喜欢,我就立你为后。
  来吧!“
  魔王两手一挥,一阵清风,就把莎罗芹摄到山顶的宫殿里去了。
  从此,莎罗芹就做了魔王的第七个王妃。按照她原来的设想,魔王法力无边,只能趁他睡熟的时候,悄悄儿在他心窝儿上捅一刀,因此只有做了魔王的妃子,才能进入魔王的寝殿。没有想到的是,魔王黑夜里根本就不睡觉,只知道和七个王妃一起玩乐,而且炼就金刚不败的躯体,刀枪不入,人间的兵器,根本不能损伤他一根毫毛。莎罗芹绝望了。自己不过是一个民间的弱女子,怎样才能杀死这个刀枪不入的魔君呢?
  幸亏被魔王抢来的所有女子,包括那六个妃子在内,都恨透了魔王的凶狠残暴。不久她们就都和莎罗芹成了心腹之交。大家商量好,只要能找到杀死魔王的方法,全都不惜牺牲自己。
  什么东西能杀死魔王,当然只有魔王自己知道。莎罗芹发现魔王除了喜爱美女和歌舞之外,更加喜欢的是饮酒。酒能乱性,酒醉之后,还能吐真言。可惜的是:魔王的酒量出奇地大,一坛两坛,就像人们喝一杯两杯水一样,简直不当一回事儿。怎么办呢?她与姐妹们商量,要想尽一切办法,让魔王不断地喝酒。他酒量再大,想来总也有醉倒的时候吧?
  到了四月十三到十五日的桑罕比曼节,也就是泰历的新年,泰族人都在这几天过年,七个妃子和一众歌女、舞姬们准备了三大缸最最烈性的酒,姐妹们一个个全都强作欢颜,轮流不断地在魔王面前表演歌舞。一帮人唱,一帮人跳,一帮人就围着魔王殷勤劝酒。
  往常,王妃和歌女、舞姬们被迫唱歌跳舞,一个个都是哭丧着脸,没有半点儿笑容,歌声凄凉,舞姿笨拙,不像死人,也像木偶。饶是这样,魔王还乐得哈哈大笑,连连饮酒。自从莎罗芹上山以后,所有的歌女、舞姬全都“活”了起来,连王妃们也都笑逐颜开、体贴入微起来了。魔王欣喜万分,左拥右抱,杯来盏去,杯杯见底,盏盏喝干。姊妹们一连歌舞了三天两夜,魔王也一连喝了三天两夜,三大缸酒眼看就要喝光了,姐妹们也累得张不开嘴,迈不开步了,可是魔王还没有喝醉。姐妹们都有点儿泄气了,正想就此罢休,莎罗芹振作起精神来,决心最后一搏,成败在此一举。她与魔王打赌:她每唱一歌,魔王喝酒三碗,她每跳一舞,魔王喝酒三升,且看谁胜谁败。莎罗芹整整唱了一夜,跳了一夜,嗓子哑了,腿都肿了,快要支持不住了,酒缸也快要见底了。这时候发觉魔王也头重脚轻,摇摇晃晃起来。莎罗芹假装关心,劝魔王认输,不要再喝了,再喝下去,要醉死了。魔王是个吃葱吃蒜不吃姜(将)的脾气,你越将他,他越来劲儿,咬着舌头,含混不清地说:“本大王百炼金刚之驱,刀枪不入,不怕火烧,不怕水淹,除了用我自己头顶心的那根红色的粗头发勒我脖子,什么兵器都无奈我何。区区三缸酒,还能醉死我吗?莎罗芹,小乖乖,来,再给我唱一支,我再喝三大碗;再为我舞一曲,我再喝三大升,一定要把三大缸酒都喝干才算完!”
  莎罗芹和众姐妹们听见魔王说出了置他自己于死命的方法,一个个心花怒放,伴奏的,伴唱的,全都振作起精神来,极力奉承。等到莎罗芹唱完了最后的三支歌,跳罢了最后的三个舞,缸里的酒再也不剩一滴的时候,魔王终于意兴阑珊,趴倒在桌子上,呼呼地打开了呼噜,睡着了。
  一见魔王终于醉倒睡着,莎罗芹一跳跳到了魔王的身后,摘下王冠,打散他的红头发,果然在头顶部位,发现有一根特别粗特别红的头发。她哆嗦着手,捏住这根红头发,用力一拔,居然很容易地就拔了下来。赶紧用它绕在魔王的脖子上一勒,呀,真是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魔王那个巴斗大小的头颅,不费劲儿地就被勒断,滚到了地上。
  但是,魔王的脑袋滚到哪里,哪里就冒出火焰,遇见房屋,房屋着火,遇见禾苗,禾苗枯焦,遇见河流,河流干涸。莎罗芹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把魔王的脑袋抱在自己的怀里。
  众姐妹见了,急忙各拿盆罐桶勺,到河边去取水,向抱着火球的莎罗芹身上泼去……
  从此,泰族人每逢桑罕比曼节,三天之中,为了解救莎罗芹免遭火焚之苦,都要互相泼水,于是形成了今天的泼水节。
  泼水节发源于清迈附近,所以清迈府的泼水节比任何一个地方都热闹。
  第三个故事:还是泼水节的来历
  托钵僧讲的典故:神童固梦和道士宋江打赌,宋江因赌输而自刎。他的脑袋滚到哪里哪里着火。他的七个女儿只好轮流把脑袋端在手上。众人向他的女儿泼水,企图灭火解救。于是形成了泼水节。
  努丹一口气讲完了他所听到的泼水节的来历,博得了车上男女老少的一片鼓掌和喝彩声。大家都说:关于泼水节的形成,虽然人人都听父母或长辈说过,而且内容很可能各不相同,但是没有一人能够说得这样详细,这样生动。人人都夸奖努丹是个好口才,如果能够上大学深造一番,一定是个文学家。
  吴永刚说:“我和泰家一起生活了四五年,在泰家的村寨里过过四五个泼水节,却不知道泼水节的来历原来是这样。刚才听大家议论,说是泼水节的掌故,各人所听的,内容很可能各不相同。在座的诸位,谁能够给大家再说一个不一样的故事呢?”
  这时候,坐在边厢的一个黄袍托钵老僧开口了:
  “诸位要是有兴趣,不嫌老僧口齿不清,不嫌老僧口才不好,待老僧来贡献一个另一种说法吧。”
  中国的和尚,穿“缁衣”也就是穿黑色和尚袍的居多,间或也有穿灰色或褐色的,从来不见有穿黄袍的和尚。这是因为中国一向把“黄色”看成是至高无上的高贵的颜色,只有皇族才能服用。到了清代,黄色的服装,只有帝后太子才能穿,除了因功皇上作为“恩典”特别“御赐”的黄马褂之外,连晋封为王爷的皇上的亲兄弟都不许穿,穿了就是有反叛之心,罪在不赦,可以满门抄斩的。礼制如此,更遑论和尚了。
  泰国的和尚,可是人人必须穿黄袍,披红色袈裟,而且大都是丝绸的。红黄相间,十分醒目。中国的佛教,是从印度传进来的大乘佛教,讲究的是不杀生,佛教徒不但不许吃肉,因为丝绸是把蚕蛹煮死以后再缫的丝,做一件丝袍,不知道要死多少蚕蛹,因此穿丝袍罪孽太大,和尚是不许穿的。泰国的佛教是十三世纪从锡兰(今斯里兰卡)传进来的小乘佛教,虽然也讲究不杀生,还讲究“放生”,到了一定的节日,家家户户都要买许多活鱼到河边去放;但是却可以吃荤,连和尚都可以吃肉,条件只有一个:不是自己亲手杀死的动物,都可以吃。所以泰国的佛教徒可以用鸡鸭鱼肉“斋僧”,到菜市场去买鸡,则只能买杀好的,买鱼也只能买那已经死了的。如果卖鱼的小贩只有活鱼,他会叫你等一下再来。你到别的地方转了三五分钟回来,鱼贩子已经把活鱼摔成死鱼,你就可以买来吃了。佛教是泰国的国教,除了少数伊斯兰教徒之外,几乎人人都是佛教徒,却不知道那些捕鱼的、卖鱼的,是佛教徒不是。
  泰国的和尚自己不生火做饭,一早起来,手托盂钵,先到各村寨去“化斋”。因为当地人都认为:如果一早碰见和尚,就能给自己和全家带来一天的好运,因此善男信女们,特别是有钱的富人,大都一清早就在自家门口准备好斋饭,等和尚们上门来求布施。斋饭以大米饭为主,也有米糕,还可以有猪羊鸡鸭鱼虾之类的荤菜和瓜果蔬菜之类。
  只有赌徒是例外。他们认为一早起来碰见和尚,准会输得像和尚的脑袋一样:光光的。因此,凡是赌徒,大都早上不出门,以免碰见和尚。
  从阴历①八月十六到十一月十五,这三个月内为“守夏节”,僧侣不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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