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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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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由电脑控制的进口设备是目前最先进的啤酒生产线,相信企业职工对企业是忠诚的。 

        后几天,伍忠田的各种不正常的行为更增加了蓝剑集团老总们的疑虑,他们于7月29日将“死鼠啤酒”事件的疑点,书面向什邡市公安局报告,请求立案侦查,搞清事件真相,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几天时间过去了,伍忠田把索赔价降到了16万,可还是拿不到钱,他决定不跟岳金贵交涉了。“叫你们厂里的头头来谈,不然我们就要将‘死鼠啤酒’向报社、电视台曝光!” 

        7月31日上午,蓝剑集团主管生产和技术的副总经理潘天乐率人赴眉山解决问题,随行的有身着便衣的什邡市公安局警官尹亮。 
        解决问题不到蓝剑啤酒眉山销售点,也不到眉山县消协办公室,伍忠田约潘天乐等人在三苏石雕像下见面。时近中午,潘天乐请伍忠田吃了饭,席间,伍忠田提出:“你能否拍板赔我们8个人16万?”潘天乐表示钱不是问题,但坚持要见到“死鼠啤酒”后才能拍板。 

        伍忠田打了个传呼,片刻请来了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饭后,几个人来到中港茶坊包间喝茶,潘天乐提出要看“死鼠啤酒”,伍忠田出门几分钟,拎回一个提包,拿出那瓶要价16万的“死鼠啤酒”。 

        潘天乐拉过那瓶“死鼠啤酒”,颠过来倒过去一观察,疑点便出来了:经过生产高温的死老鼠能有如此完好的皮毛吗?罐注过二氧化碳的酒液为什么没有泡沫?这表明瓶盖是开启过的,瓶内已没有气压…… 

        那个中年男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忙说:“如果你们解决不了问题,就不用看了。”伍忠田伸手夺过瓶子,忙往包里装,一副要开溜的样子。警官尹亮眼急手快,一把抓过“死鼠啤酒”瓶,出示警官证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说:“这瓶酒我们要拿去鉴定,你不能带走!如果有问题,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将依法立案侦查。” 

        尹亮的身份和尹亮的话,使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伍忠田一下子懵了。还是那个中年男人老道,他虽然意识到问题复杂了,还是把脸一沉说:“你这样做不对,公安民警不应该插手经济纠纷!” 

        如果真是件经济纠纷事件,尹亮出面干涉当然无疑违法;如果这是起蓄谋敲诈案,警察不管又该谁管?中年男人有些后悔,因为酒瓶已被尹亮收缴,现在人也不让离去。尹亮要求到隔壁的县公安局去说清楚,中年人想早点脱身,只好亮出自己的身份:“我是检察院的,也是打假的。”中年男人出示的工作证,标明:秦正银,眉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实际上秦正银1996年初已调法纪科任科长,但工作证未更换)。秦正银走了,但他还有些不放心,又给县技监局周某打了传呼,请他到县公安局鉴定那瓶“死鼠啤酒”的真伪。 

        8月中旬,送到成都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的“死鼠啤酒”有了结论:瓶盖不是原厂压封。也就是说这瓶酒是被不法分子开启后塞进死老鼠进行了第二次压封的。“民事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 

        是谁制造了“死鼠啤酒”?是谁在操纵这起敲诈勒索事件?出头露面的伍忠田只是眉山县鲜滩乡龙堰村的一个仅有初小文化的农民,他自己都称不晓得啥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他不可能是这起案件的策划者。 

        什邡警方意识到这不会是一起单独的事件,决定扩大调查范围。二科科长贺锦成和警官尹亮先后来到川西几家生产啤酒的企业,当厂方认识到此举有利维护厂家权益时,向警方说出了两起与蓝剑“死鼠啤酒”十分相似的“消费者索赔事件”—— 

        1997年5月,绵竹市某啤酒厂在眉山县销售点接到“消费者”投诉,诉称在该厂生产的“××啤酒”瓶中发现一只死老鼠。厂家为息事宁人,指示该啤酒在眉山的经销商白俊儒与“消费者”斡旋,经过白俊儒“不懈努力”,分两次拉走了价值5万元的现货啤酒赔偿“消费者”,才换回了那瓶装有死老鼠的物证。厂长一怒之下当众摔破了那瓶“死鼠啤酒”,从而摔掉了5万元,摔失了证据,也摔碎了厂家的自信! 

        1997年6月12日中午,白俊儒和妹夫伍忠田各自带上已成年的儿子,打传呼请来眉山县检察院法纪科长秦正银和另外一个人到向月楼吃午饭。伍忠田去眉山糖酒公司买了一箱五星啤酒来喝,也是喝到第8瓶时,发现未开启的酒瓶中有只死老鼠,于是在座的人惊呼、呕吐、叫骂…… 

        这瓶“死鼠啤酒”被懂法的消费者秦正银带回办公室,6名消费者向新都五星啤酒厂提出每人赔偿50万计300万元的天价。后经另一个人从中斡旋,最终五星啤酒厂以“质量监督奖名义支付给伍、白、秦等6个人4。2万元赔偿费。后据伍忠田交待,白俊儒分得8000元,“死鼠啤酒”制造者分得1万元。秦正银承认自己分得5000元,添1000元买了部手机。 

        事情至此已真相大白,眉山一伙不法之徒已三次利用“死鼠啤酒”向三家企业进行敲诈,两次得手,而三次“死鼠啤酒”都是白俊儒提供的,两次出面当“先锋”的都是伍忠田。 

        什邡警方再次将五星啤酒厂那瓶“死鼠啤酒”送到成都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很快有了结论:瓶盖也不是原厂压盖机完成的。 
        警方火速出击,9月18日拘捕伍忠田,白俊儒闻风而逃。伍忠田在警方出示的由他签字的五星厂4万和2000元两张领款条后,交待了敲诈蓝剑集团的内幕: 
        “7月20日,我的舅子(白俊儒)打传呼找到我,他说‘这回吃蓝剑’。三天后,他拿来个蓝剑瓶子,里面装了只大死鼠。我说,这么大?连我都哄不倒,还哄得倒人家?第二天,他换了只小死鼠装进去拿给我,我们约了几个人到黄记饭店喝酒。我把死鼠啤酒用报纸包装,带到雅间里面,开了箱我取了瓶酒出来,把那瓶死鼠酒塞了进去。我们喝了一阵后,我说出去回传呼,把那瓶好酒甩进了垃圾桶……” 

        10月28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伍忠田。 
        1998年3月25日,什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桩在全国罕见的刑事案件。3月31日,法庭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被告伍忠田有期徒刑5年。 
        伍忠田在本案中只是个“炮灰”,他不知“死鼠啤酒”案的幕后情况,也不知“死鼠啤酒”是何人制造的。他只听舅于白俊儒说,制造“死鼠啤酒”的人要分一股。也许白俊儒身后真有拿羽毛扇的人,也许这个人是白俊儒编造出来的,为的是自己能够多分一股钱。 

        警方认为:“白俊儒这个人很会搞钱,也很狡猾。事发之后,已潜逃。他明知要出事,可并未通知他妹夫伍忠田逃跑。舍车保帅,可见其阴险之极。” 
        “白俊儒是绵竹××啤酒厂在眉山的代理经销商,他懂得名牌产品厂家领导的心理。说进口生产线上能出‘死鼠啤酒’,就像说咳口痰能咳出死老鼠一样叫人不可信。但多数企业的领导是绝不会让‘死鼠啤酒’的‘新闻’张扬出去的,绝不会去冒有损名牌声誉的风险的。白俊儒懂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是‘死鼠啤酒’的幕后策划者,应是铁板上钉钉,跑不脱的事。” 

        只可惜“死鼠啤酒”案的关键人物白俊儒跑了,抓获白俊儒,此案才会真相大白。 
        检察官秦正银是不是这起“死鼠啤酒”案的内幕知情者?目前还没有证据说明这一点。说他不是,但五星厂“死鼠啤酒”索赔他是既得利益者,蓝剑“死鼠啤酒”案他又出了面,一次偶然,第二次还是偶然吗? 

        秦正银因涉及伍忠田案在1998年4月上旬被当地新闻媒介曝了光,因而引起了眉山地、县两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他们在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后认为,尽管秦正银被曝光后,在领导的一再追问下,向组织上交回了用5000元“质量监督奖”买来的手机,但是作为一个政法干警,在两次“死鼠啤酒”事件中,丧失了应有的警惕,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给检察机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已不能继续履行法纪科长的职责,所以于4月29日决定秦正银停止工作,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三、“反腐败要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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