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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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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结果一经公布,当地舆论大哗。 
        接到市法院的判决书后,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后认为:法院这一审判决,运用法律不当,判决不公。奸淫幼女罪系恶性刑事案件,历来都是严打的重点,且被告人陈崖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使用暴力强奸幼女,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又在当地造成极大影响,不应适用缓刑。另外,恶性案件用初犯、偶犯的法律术语明显不妥。 

        于是,他们毅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二审合议庭重审。该院派员下到琼海市转了一圈,回来后合议结果是:“一审判决正确,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还特别增加了所谓“被告人陈崖强奸幼女后果不严重,且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又取得了受害人监护人的谅解,故可依法从轻处罚”的“理由”。 

        法律不容亵渎,正义必须伸张! 
        琼海市检察官们顶住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决意要将这桩黑案翻过来,遂请求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省检察院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琼海市检察院抗诉请求有理,二审裁定明显背离了国家有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于是,依照法律程序,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省高级法院对此案十分重视。受理后,他们依照法律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全面审查。1993年1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处缓刑不当,应予纠正,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有理,应予采纳。”故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裁定)中对陈崖的量刑部分,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崖有期徒刑3年。 

        事情到此本应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检察院也可以鸣金收兵了。然而内情相当复杂,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后,琼海市法院的某些人仍对罪犯陈崖态度暧昧,迟迟不将他收监执行,让其继续在社会上享受“缓刑优惠”。后经省检察院多次督促,琼海市检察院派员直接查问后,市法院才于1994年4月将陈崖送进监狱服刑,判决5个月后才执行。 

        市法院的某些法官们为何对一个强奸犯如此“柔情蜜意”?善于明察秋毫的检察官心升疑窦,决心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彻底查清这桩强奸案背后隐藏的徇私舞弊案。 

        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十分赞成琼海市检察院的意见,明确指示:此案一定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只要违法犯罪,都要坚决依法追究。考虑到查办司法人员的犯罪案件难度大,干扰多,省院决定:加强指导,派员直接指挥参与办案。 

        原来,强奸案发生后,陈天雄(陈崖之父)为了保其恶少逃脱法律制裁,一面托人找被害幼女的父亲,巧言安抚,以免事情闹大;一面又托一位在市某司法机关工作的亲戚,出面向法官说情。当市检察院将该案提起讼诉后,陈天雄又加紧活动,疏通关系。这天早上,他通过市法院办公室的一位副主任,请主办该案的市法院刑庭庭长卢传法和副庭长陈业民,到“东宫酒店”喝早茶。席间,陈天雄抹眼淌泪地请求法官对其子从轻发落。两位法官当场表示“考虑考虑,研究研究”。善于走后门的陈天雄心有灵犀一点通。几天后,他又拎着水果上门,再次找陈业民讲情,出门时将1000元人民币交给陈,悄声说:“你拿这些和卢庭长一起喝茶用吧!”陈业民欣然收下,井于次早晨在刑庭门口将其中的600元交给卢传法:“这钱是陈崖父亲给咱们喝茶的,你收下!”卢也是见钱眼开的主儿,赶紧把钱揣入怀中。 

        卢、陈两人收受被告家属的贿赂后,心中的法律天平开始倾斜。该案合议过程中,陈业民作为主持人,抢先表态:“陈崖犯罪时尚未满18岁,又属初犯、偶犯,可从轻发落,就判3年缓刑3年吧!”事后,他向卢传法汇报,卢自然也表示同意,并将情况向市法院领导汇报。法院领导怕群众反映大大,要求卢、陈会同一副院长一起下到伴水乡,征求拟判缓的意见。当地派出所不同意法院这种做法,所长明确指出:该案在伴水地区影响极坏,且陈崖在校期间就有调戏女同学的流氓行为,不能适用缓刑。卢、陈两个法官由于心中有鬼,根本不听警方意见,千方百计收集对罪犯陈崖有利的材料。他们知道,该管区支部书记陈波堂系被告人陈崖的堂叔,自然骨肉相连,亲戚相护,便让他提出意见。陈波堂说:“对陈崖的行为可以谅解。”陈业民又征求被害人父亲王国雄的意见,王是斗大的字不识半筐的老实农民,只知道说:“你们按政策办事。”陈法官略施小伎俩,偷梁换柱,将陈波堂所说的“对陈崖的行为可以谅解”的话写入被害人家长王国雄的笔录里,并让王签名画押。 

        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的卢传法更为恶劣,在该市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陈崖强奸案时,这个审判委员会的委员故意不汇报奸淫幼女犯罪依照法律应从重处罚之情节,只片面汇报该案应从轻处理的“理由”,而且还弄虚作假,凭空编造了陈崖强奸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的情节(而事实正相反,恶棍已给幼女身心造成严重的创伤。这些重要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案卷中早有被害幼女的陈述,被告人陈崖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阶段和开庭审理时明确供述)。由于卢传法的虚假汇报,致使该院审判委员会同意了合议庭所做的判处强奸幼女犯陈崖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的意见。 

        一审判决后,琼海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陈天雄得知后,心里慌乱,知道这事还不算完,于是又拿出1000元送给主审法官陈业民,让其用于招待海南中院前来复审的人员。请求中院对该案维持原判。陈业民担心仅喝一两次酒,不能使人“动情”,便又授意被告家长陈天雄到中院办案人家中活动。陈天雄言听计从,于是又拿着水果和特产的加积鸭专程跑到海口,向中院的办案法官行贿。 

        罪犯之父陈天雄的交待,使法官陈业民、卢传法等人贪赃枉法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专案组抓住战机,连夜对陈业民立案侦查。 
        这天零时许,陈业民卧室里的电话急促地震响了。 
        “陈庭长,检察院今天晚上传我去了,问我们的案子你是怎么判的,还问我送了多少礼。” 
        陈业民心里咯噔一下,慌忙问:“你是怎么说的?那件事(指送钱的事)你说了没有?” 
        “我没说呀,不过他们不会相信,明天还要找我,我以后就无法帮你了……” 
        证据被巧妙地获取后,检察院的领导下达了命令:“警车紧急出动,立即拘传陈业民!” 
        零点30分,陈业民在被窝里被揪了起来。随后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将陈带回突审;另一路搜查其住宅。 
        先讲搜查组情况。检察官们搜查时让陈妻留在现场作见证人。陈妻躲在墙角显得十分慌乱,突然她转过脸去,将一个小硬纸本撕碎。这一情况没有逃出检察官们锐利的目光,一名女检察官飞身上前将她拉开,其他同志蹲在地上,将每个纸片都收拾起来。经过细心的拼贴,原来是一本活期存折,通过这本活期存折,专案组又发现了一宗重大贿赂要案…… 

        再说审讯组的情况。钻进猎人绳套里的恶狐陈业民,一时还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受审前几小时他骄横傲慢,一会儿矢口否认,一会儿又花言巧辩,企图蒙混过关。检察官不急不躁,不慢不火,一面政策攻心,晓以利害,一面适时出示证据,将其逼入死角,几个回合下来,陈业民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了,一向高傲的头耷拉下来。 

        通过陈业民的交待,法院刑庭庭长卢传法徇私舞弊的罪证也很快得到证实了。时机成熟,专案组立即将卢作为第二被告人立案侦查。至此本案第一战役圆满结束。然而检察官们却不敢解甲卸鞍,因为由那本被撕碎的存折所引出的另一宗贿赂要案,使勇士们的精神处于亢奋状态。 

        从陈业民住宅搜查出的活期存折,存额为7。21万元,储户署名为周焕朝。周焕朝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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