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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酒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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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很痛。”我说。 
  “换了我,早就喊出声来了。”路奇说,“可是唐密真有运动家的精神。” 
  “你跟她很熟!” 
  “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主要的一封信是我堂妹罗姐·戴斯巴写的,要我帮她一个忙。今天早上我实在没心情写作,所以就抓住这个借口,把工作暂时搁在一旁。 
  我走到皇家大道,搭计程车到一位朋友——亚丽丹·奥立佛太太家。 
  奥立佛太太是位名侦探小说作家。她那个叫密莉的女管家,精明能干,能替她挡掉外界一切麻烦。 
  我扬眉无言地询问她,密莉用力点点头。 
  “你最好直接上去,马克先生。”她说:“她今天早上心情不好,也许你可以帮帮她的忙。” 
  我走上楼梯,轻轻敲敲门,没等里面的回音,就直接走进去。奥立佛太太的工作室相当宽敞,墙上贴着热带林中鸟儿栖息在林梢的壁纸。奥立佛太太显然有点疯狂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踱着方步。眼光茫然地扫过房里,望着窗外,不时似乎很痛苦地闭上沉思一会儿。 
  “可是,”奥立佛太太自语道:“那个白痴为什么不马上告诉人家,他看到那只鹦鹉呢?为什么不说?他一定看到了!可是他这一说,一切都破坏了。一定有什么办法……一定有……” 
  她一边呻吟着,一边疯狂地把手指插进灰色短发中,用力扯着。 
  当她突然发现我的时候,集中精神对我说:“嗨,马克,我真是快疯了。”接着又继续自言自语。 
  “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莫妮卡……莫妮卡?我想一定是名字取坏了。南茜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琼安呢?太多人叫琼安了,安妮也一样。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可是一想到鹦鹉的问题,奥立佛太太又闷闷不乐地踱起方步来。好一会儿,她才小心地拿下眼镜,套进套子,然后放进一个已经放了把中国扇子的瓷漆盒子,深深叹口气说: 
  “真高兴来的人是你。” 
  “你太客气了。” 
  “你知道,什么人都可能上我这儿,也许是个希望我办次义卖的蠢女人,也许是个来谈密莉保险卡的男人,可是密莉死也不肯要那东西——或者,也可能是装铅管的工人(要是真的,那我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然,就是有人想访问我,问我一些尴尬又可笑的问题,而且老是些旧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写作?写过多少本书?一共赚了多少钱?等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看起来老是像傻瓜一样。不过那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快被这个鹦鹉的事逼疯了。” 
  “有事没办法决定?”我同情地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算了。” 
  “不,别走,无论如何,你会让我觉得轻松点。” 
  我接受了这个不肯定的恭维。 
  “要不要来根烟?”奥立佛太太不十分殷勤地问道:“家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烟,打字机抽屉里找找看。” 
  “我有,谢了,来一根吧?喔,对了,你不抽烟。” 
  “也不喝酒,”奥立佛太太说:“真希望我会。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是有点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知道,马克,我真不懂怎么有人真的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我觉得只要一杀人,罪行就很明显了。” 
  “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查尔斯一家咖啡店。” 
  “喔,查尔斯!”奥立佛太太说:“我相信那个地方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披头、卫星人……我从来不写关于那些人的事,因为我觉得还是谈自己懂的事比较安全。” 
  “譬如说?” 
  “出门旅行的人、住旅馆的人、去开教区会议的人——售货员,还有参加音乐庆典的人、逛街的女孩、各种委员、职业妇女徒步环游世界的男男女女……” 
  她停下来喘口气。 
  “看来题材已经很丰富了。”我说。 
  “不过你哪天还是不妨带我到查尔斯找家咖啡店坐坐,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奥立佛太太渴望地说。 
  “好哇,今天晚上怎么样?” 
  “今天晚上不行,我忙着写书,或者说我写不下去,心情不好。写作就是这点最讨厌——其实除了文思泉涌、灵感不断的时候之外,什么时候都很烦人。告诉我,马克,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遥控杀人?” 
  “你指的是什么?按一个钮,发射死光?” 
  “不是,不是,我不是在说科幻小说,”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指巫术。” 
  “做个蜡人,再钉上大头针?” 
  “蜡人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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