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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伤寒论辩证广注-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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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气。可见仲景之论。非全书矣。又按本节云寒疫轻重。以三四五六七八月。阳气盛衰立论。其言亦不可拘。即如十月 
为纯阴。阳气已敛。斯时为寒所折其病竟不发热者邪。倘其人病中寒。或不发热。若是伤寒吾恐其病热。比之五六月时 
其势更盛。难言轻矣。王宇泰云要在辩其病源寒热温三者之异则用药冷热之品味判然。此指通章之伤寒温病热病而言盖 
暑病即热病也。)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成注云节气十二。中气十二。共二十四气。)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成注云疑漏或有至而不去一句。愚以 
至而不去即在应至而不至之中。盖谓新气应至而旧气不去也。夫旧气不去。即是新气应至而不至。是二言何以相别邪。 
当如内经云气至而反始明。今即就成注所引金匮中言证之。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 
和。其言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者。此为应至而不至也。其言以未得甲子。天得温和者。此为未应至而至也。其言以得 
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者。此为至而太过也。其言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者此为至而不去。即至而反是也。金 
匮中不言反者。以冬至之交。温气尚微寒气得令。故虽少阳始生。当温而寒。难以言反。只得以不去二字代之。终不若 
反字之义更明。按内经云。至而不至。来气不及也。愚谓至而不去。即在来气不及之中。未至而至。来气有余也。愚谓 
至而太过。即在来气有余之中。又云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即太过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 
故曰皆成病气也。)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天之体主动。为阳。地之形主静为阴。虽有动静之分。然阴阳之气。鼓击 
于四时而不息者。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成注云。春暖为夏暑。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 
也)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冬至十一月中。斗建子。阳生于子。冬 
至之后。一阳之气始生。六阴之气渐敛。成注云于卦为复。言阴气已极。阳气得复也。爻者。交也。乃阴阳之气相交易 
之义。夏至五月中。斗建午阴生于午夏至之后。一阴之气始生。六阳之气渐敛。成注云。于卦为 。言阳气已极。阴气 
得遇也。内经云。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成注引以相证极是。愚 
按冬至以前为纯阴。纯阴者。六阴俱升也。然已交子月得中气。一阳之气初升。则一阴之气先降。故不曰六而曰一也午 
为一阴。言阴气至子月而极。故先降。夏至仿此。)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成注云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 
秋分八月中斗建酉阴退于卯。春分二月中斗建卯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 
则气异即离合之义也。愚按上正文云。春秋二分。为阴阳离。成注云。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夫阴阳岂有离背之理。但 
历家以冬夏二至。为日至南至北。春秋二分。为日离南离北。日循黄道而行。至春秋分。日行中天。缠于赤道。当黄赤 
二道之交。其时昼夜等分。不寒不暑。阴阳和平。二气相交而各半。言六阴六阳之气。于地之上下。各分其三。而无偏 
也。若然。则是离字之义当作丽。乃阴阳各施其半。两相附丽之意。此即周子所云阴根阳。阳根阴。五气布四时行之谓 
欤。)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天地阴阳之气。既相交错。而春夏秋冬。四时于焉更易。斯人气亦随之而变迁。苟不得其养。 
则诸病生焉。)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成注引内经云。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 
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婴。加也。又触也。疹与 同。疹者。善 
嗜为病可见小人。不若君子之善于调养。既感外来之邪。兼之饮食不节。而成暴病。夫病既曰暴。须知其触冒四时风寒 
暑湿当作燥之气。必然毒烈。此即四时之伤寒也。其有病不甚暴。邪气留连。而不愈者。当详取其毒烈之气。留在何经。 
而发何病也。)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 疟。秋伤于湿。(湿在夏季之月。与暑气同行。按此湿字。当作燥。) 
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春三月风气用事。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邪有余。来 
侮脾土。留连至夏暑湿之气相并。当为餐泄之证。餐泄者。水谷不化而完出也。夏三月暑气用事。夏伤于暑。暑当与汗 
皆出。勿止。若夏伤暑而汗不出。留连至秋。清凉之气。搏其暑热。当为 疟之证。 疟者。寒热往来之久疟也。秋三 
月燥气用事。秋伤于燥。燥亦火之余气。火乘肺金。留连至冬。复与外寒相触。当为咳嗽之证。冬三月寒气用事。冬伤 
于寒。寒气通于肾。肾失闭藏之令。内郁所伤之寒。久而成热。留连至春。更遇外来之温气。引出内郁之热邪。因而成 
温病也。是则触冒四时之正气。留连致疾。势所必然。医者所当详审而责治之也。)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根据(外台秘 
要中作知)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 
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故黄帝与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 
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此二节于上下文不相贯。外台秘要中系王叔和之论。外台序诸论伤寒凡八家。 
以仲景为第一家。则序阴阳大论云云也。其第二家。则序王叔和曰。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云云也。又曰。夫表和里病。下 
之而愈。汗之则死。里和表病。汗之而愈下之则死云云。至安危之变。岂可诡哉。此亦序王叔和之论也。愚按唐时王焘 
着外台方论。实节取上古诸家之说。其因伤寒例。杂入叔和之语居多。故特序曰王叔和云云也。夫叔和当日。既云搜采 
仲景旧论真方。其于撰次伤寒论时。何不曰。此系仲景论。此为仲景方也。标题不明间附己意。以致玉石难分。深为可 
恨。)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此承上文春伤于风之节而言。推仲景之意。以四时之气。皆能伤人。其留连 
不愈者。已为餐泄 疟咳嗽温病矣。其有病暴而不留连者。即为四时伤寒之病。故特举一凡字该之。若但论冬月之伤寒。 
则不日凡矣或问于春何以云寒。殊不知春风中。寒气偏多。所以仲景辩太阳病先言中风条也。夏月暑气大行。早晚间时 
有雷雨阴湿之寒。所以洁古论中暑。为静而得之。其证头疼身热无汗。亦伤寒也。秋月燥气固胜。早晚间每多雾露清凉 
之气。五行家以秋属金。金体本凉而其气亦同寒也。至冬月寒水用事。不待更解。凡此四时之中。皆有伤寒之病。其实 
非寒而皆为热。成注引内经云。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热病也。又引针经云。热多者易已。 
是热虽甚。不死也。)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两感病见下文。其义已注前第一卷热论中。)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 
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 
聋。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 
而嗌干。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尺寸俱微缓者。厥阴 
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以上论六经受病。与内经热论中文。大同小异。热论云一日二日。上却云一二 
日二三日。其论更觉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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