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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市场解读-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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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黄金 
  近年来我国黄金市场从管制到开放,发展势头十分迅猛。2005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四大产金国、第三大黄金消费国,黄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目前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还只是提供两公斤以上的大额黄金交易,暂时还不能满足中小投资者对小额黄金交易的需求。如果产权市场能介入小额黄金交易业务,不仅能充分满足中小投资者投资黄金的市场需求,对于自身的发展壮大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北交所已经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正在合作探索建立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的场外黄金交易市场。 
  企业债 
  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的企业债券只有发行市场,没有交易市场。由此,既制约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也限制了企业债券各方面功能的发挥。随着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方式得以确立。但是,一方面因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受到严格限制,可供交易的企业债券品种和规模都远小于股票、国债、基金等;另一方面,仅靠沪深证券交易所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发行企业债券所需的交易市场配套问题。 
  2004年12月7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的公布,为我国企业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铺平了道路,场外报价驱动交易方式得以确立,丰富了企业债的交易方式。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但这个市场是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混合,而且有向场内市场发展的苗头。由于我国企业债二级流通市场的结构单一,企业债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较差,交投清淡。证券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无法满足企业债流通的需求。因此,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债券交易市场,提高企业债的流动性势所必然。 
  信托产品 
  我国自1979年开始引进信托制度,在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曲折多变的发展历程,至今仍然在不断调整、定位、规范中。目前信托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信托公司直销、委托银行和证券公司代销。目前我国相关政策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信托产品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所以信托公司直销效果不是很理想;而由于代销费用低和政策限制,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代销渠道也逐渐收拢,这就造成我国信托产品流动性差。流通机制的滞后效应开始严重制约信托产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信托业一直希望借助信托制度安排上的优势,加大创新力度,以寻求在业务发展规模上的突破。积极介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类基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交易平台,增强信托产品的流动性,是目前信托业呼声较高也是寄希望最大的一个突破口。 
  服务创新 
  产权市场不但要创新交易产品,还要创新服务内容。作为一个非标准化的权益资本市场,交易产品只是一个方面,为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为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以及为股份公司提供登记托管和转让服务,促进股份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是产权市场应该承担起来的历史使命,而且应蕴藏着产权市场创新发展的无限商机。这方面需要探讨的问题比较多,在后面的章节中分别讨论。 
  5。 为科技企业服务是产权市场义不容辞的责任 
  科技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是一个新的话题,这几年无论是政府、专家,还是企业都把这一问题挂在嘴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是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10)   
  我国科技企业发展及融资现状 
  目前大量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我国现在有中小企业800多万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占了很大部分。这些企业创造的新增价值占到GDP的40%多,是除农业之外的第一大就业领域,也是国家若干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承载主体。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有大量科技成果不能及时实现产业化。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有2万余项比较重大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5000多项专利,但是其中最终转化为工业产品的成果不足5%,而欧美发达国家转化率则为45%以上。我国科学技术向生产转化的比例为10%至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80%。 
  究其原因,是融资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如此重要的一支科技创新与经济创新力量,却在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上缺位,其发展的融资瓶颈对其制约也越来越严重,急需新的金融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一方面反映为间接融资难,另一方面反映为直接融资难。 
  在间接融资方面,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手续繁多,门槛过高,工作量大,中介机构收费高,办理时间长。另外,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问题多、经营风险高、管理与财务制度不规范,加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普遍融资规模较小,而银行贷款是以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为基本要求,因此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难,这正是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原因所在。 
  相比较而言,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问题更加突出。美国等发达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历程表明,银行并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调查显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仅占1。3%;而美国科技形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股权融资占到18%。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其自身原因,又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从内因方面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普遍存在着许多不利于其融资的因素,主要表现为:一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不高;二是中小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三是一些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信用意识淡薄,等等。从外因方面看,主要表现为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风险投资基金发展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科技型企业现有的融资渠道 
  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资金问题一直是影响高科技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高技术企业从创办到成熟大体上可分为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性质是不同的,所需资金也是由不同的融资渠道提供的。因此,只有建立起与高科技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融资方式,才可能最大范围地争取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 
  种子期——政府或创业者资金为主。在种子期,企业主要是对某一科研项目进行大量地、系统地、反复地探索,提出一些新发明、新设想,并对一些新发明、新技术转化生产力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这一阶段研究的难度较大,所需的时间不确定;商业目的不明确,研究成果容易被外界所共享;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小,但风险很大。因此,处于种子期的高科技企业难以吸引外部投资的介入。在美国,成熟的风险投资者仅将其5%的资本投入研究开发阶段,而且目的在于取得所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动向,而非直接获利。因此,这一阶段的资金供给主体应该选择政府财政资金或企业无偿捐助,以及创业者自己的资金,他们所提供的资金能够适应种子期周期长、无直接回报的特点。而这一环节对高科技企业成长又必不可少。 
  创建期―风险投资基金为主。在创建期,企业主要是利用种子期的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这一时期企业将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该阶段企业发展前景不明朗;新产品尚未完全得到市场的认可;企业资金需求量不大,但风险很高。由于创建期内巨大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未得到有效的释放,企业仍处于现金流出远大于现金流入的阶段,因此这一阶段高科技企业要想得到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极其困难。换一个角度,对于刚起步的企业而言,银行收取的定期定额利息将使其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高科技企业在这一时期应选择由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提供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将以战略伙伴或以战略控股者的身份进入高科技企业。对高科技企业而言,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的介入,能为企业提供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辅导,从而降低创建期所带来的风险,并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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