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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慕少艾-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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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吃吃喝喝一会儿,杨爽说:“我们回去看看他们吧,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离开烧烤店,过了马路,我说我要上厕所。我们到学校操场的厕所去了一趟,我本来头有点晕,上了厕所,人就清醒了,走路轻飘飘的,那种感觉好极了。我们到火锅店去,石靖和李明明已经不在了。“明天再审问她。”杨爽说。 
  我们各自回寝室,喝完酒那种薄醉微醺的感觉真好,我刷牙洗脸洗脚,在床上晕晕沉沉就睡着了,一个梦都没有做。 
  早上醒来,感觉枕头边臭臭的,原来我晚上吐了,睡衣和床单都弄脏了。我一点也不知道,所以也不难受。我再也睡不下去,虽然才清晨5点钟,我还是爬了起来,到水房洗衣服洗床单,干干净净晒到窗外,我心情大好。我最怕想洗澡,澡堂没有位置;洗完澡,水房里没有水洗衣服。那样,我一天都会沮丧,直到我洗澡洗衣服的梦想达成,心情才会豁然开朗。洗完衣服,我在干干净净的床上睡了一觉,然后起床去图书馆。快要期末了,都说文科可以从开学玩到期末,在考试前二十天背背书就行了。我该背书了。十七、贤惠女人的学问 
  在图书馆遇到李明明,问她和石靖怎么样了。“我们说好先相处一下,彼此了解一下再说。” 
  “这么麻烦?我觉得他挺好的,你还考虑什么?” 
  “反正也不着急,慢慢来。” 
  “你们几号考完试?” 
  “7月9号。” 
  “我们12号呢。”我哀叹不已。大学的考试,隔两三天考一科,一般老师都划了范围,即使学校不让划,老师还是会美其名曰:总结。然后偷偷把范围告诉我们。我们一般花两三天时间复习就够。考试的时候,各个寝室的人坐在一起,互相照应,只有我是孤儿。不怕,我靠自己。 
  寝室的人比我先一天考完,迫不及待地收拾东西回家,看得我心痒痒。 
  考完试,我没有回家,骗父母说我在省城打工,体验生活。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坐车,我们那个小县城,每天就一班车,还是卧铺的,车上臭烘烘。不盖那个被子,晚上又冷,盖着又觉得脏兮兮的。关键是我还晕车,食物,顺着进去舒服,倒着出来就难受了,胸口要闷好几天呢。 
  暑假,我搬到租的房子里住。我不爱出门,偶尔到超市去买点吃的。他在的话我就做饭,他不在我就煮方便面,锅里加点蔬菜和鸡蛋,吃起来非常美味。楼下有一个旧书摊,旧书特别便宜,我在那里买了《玫瑰的故事》、《错爱》。晚上一个人无聊就到夜市去,买盗版的《池莉小说精选》、《毕淑敏小说精选》。或者买武侠小说。我天天躺在家里,尤其是半夜,一个人就着台灯看得如痴如醉,白天就躺在床上睡大觉,日子过得随心所欲。我不在乎他来不来,他来我还嫌麻烦,做饭很费事,而且他从来不洗碗。 
  但是,我还是比较贤惠的。一看到窗外的阳光,我就坐不住。每天把地板和家具擦两遍,擦得跟照镜子一样,特别有成就感。我还去买了威猛先生,把抽油烟机、锅台炉灶擦得跟新的一样干净。他的衣服只要脱下来我就帮他洗了,好衣服我不敢用洗衣机,就用手洗。看到阳台上挂的衣服,我就感到满足。 
  我在家不爱做饭,我们家的厨房是一间屋子,一个长桌上架着燃气灶,洗菜切菜都蹲在地上,洗碗打一盆水,加入洗洁精洗一边,再从水缸里舀水,一遍一遍的清,我觉得特别麻烦。每天就我妈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洗碗,买菜还要走老远的路。在我眼里,家务是很琐碎,很烦人的。但是这里有整体厨房,买菜楼下就有,做家务觉得很轻松,很享受。我以前觉得,生活就是正经八百,一日三餐,按部就班。我现在觉得,生活可以随心所欲,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父母的家,也许是我的港湾,我永远的温暖的回忆,但它不是我的家。父母的家,是他们的经营的,随着他们的个性,积年形成他们习惯了的生活模式。我无力改变什么。但是,我可以经营自己的生活,营造自己的家,按照我喜欢的模式度过每一天。 
  我在西南风买了一本书,叫《贝太厨房?一步一棵菜》,我第一次发现做菜不是煮熟了就行,原来可以摆出很多造型。书上边把小萝卜切成片,形成一圈圈红色的外衣,层层叠叠堆起来,就像宝塔一样,我不禁惊叹,凉拌菜也可以做得那么美。还要,就是把青椒挖空了,里头填上很多东西,叫“酿青椒”,看着既漂亮,又馋人。原来香菇也可以切成花朵,原来黄瓜可以做成蓑衣的样子。我看得手痒痒,决定去超市买几个漂亮的盘子。 
  我在超市看见一张小方桌,木质的纹理,看上去朴实简洁,可以折叠,方便携带。我想买回家,搁在封闭阳台里,上边搁茶台,一边看书,一边喝茶,多惬意!喝茶,烧水点茶而已。可现在的茶几兼饭桌,害我每次喝茶都跟摆摊似的,照着书上的步骤,喝茶就像故作优雅的表演。场面太过隆重,难以变成日常生活。如果有这么一张桌子,想喝茶随手就泡了。我一看98元,马上买下来,打车搬回家。先把阳台多擦几遍,把桌子安置好,配上一把椅子。这样的天气,在阳台享受晚餐,好像很爽的样子。我又去了一趟超市,买了几个漂亮的盘子。一瓶叫“情人醉”的红葡萄酒,两个高脚杯。他不一定来,我买回去存在冰箱里,他来的时候再喝。 
  回到家,我坐在阳台看小说,看了一会儿,我脖子就酸了。唉,要是有摇椅就好了,可上哪买呢?还是到床上躺着吧。 
  他有时候心情好了也会做饭,有一次他说如果有沙锅,可以煲汤喝。我一听就记住了,去超市的时候抱了一个回来。他对沙锅视而不见,没有煲汤的意思。我不好意思叫他煲汤给我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健康煲汤》。里头的煲汤方法很简单,把所有原料弄干净,放进沙锅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关小火,两个小时不用理会,我可以专心看我的小说,任气味飘香在我的鼻端,慢慢渗透房间的每个角落。我最喜欢煲的是玉米胡萝卜排骨汤,玉米吸入了排骨的肉香,汤里吸收了玉米的清香,调入胡萝卜的颜色,看上去黄橙橙、金灿灿,又清澈见底。辅料只有姜,调味只用盐,简简单单,原滋原味。我经常就煲一锅汤迎接他,让他从楼道就闻到家里的飘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比以前胖了,我有时候喝汤过日子,要不就吃点方便面,比以前苗条了,我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比以前好看了。 
  那件吊带裙我一直没有机会穿,穿上课太奢侈,穿着上街,鞋跟太高,走路脚疼。那天他打电话说回来吃饭,我心血来潮,到超市买了一套餐刀,买了点牛肉,打算做从电视上学来的黑椒牛柳。正好可以喝我买的“情人醉”。我想买漂亮的蜡烛情调一下,但是超市里没有,我就买了普通的红蜡烛,将就一下吧。 
  他回来的时候,我正在腌牛排,他到厨房看了一眼,说:“你又在弄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等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你慢慢做吧,我洗把脸。” 
  我煎好牛排,把两个盘子端到阳台,放在小方桌上,桌上插着我买的玫瑰花。天有点黑了,我摆好刀叉,点上蜡烛,把卧室门关上。 
  “你搞什么名堂?” 
  我换了那件吊带裙,梳了梳头,打开门叫他进来,把他让到阳台。他有点惊讶,拉开椅子坐下。我打开红酒的瓶盖里头,居然还有个软木塞。我拿到厨房,找了一把小刀,撬了半天都撬不出来。他过来帮忙,左撬右撬,一用力,把木塞捅进了酒瓶里。我们俩相视而笑。红酒倒进杯子里,漂浮着木屑,我们就当喝茶,举杯碰了一下。我们都用不惯刀叉,他干脆用手拿起牛排,塞进嘴里。 
  “好吃吗?” 
  “味道还行,就是有点硬。” 
  “哦。”我心想下次绝不费这个劲儿了。 
  他吃完牛排,可怜巴巴地说:“我没有吃饱。” 
  “那我给你煮碗面?” 
  “我们出去吃吧。” 
  下楼的时候,他说:“要不我带你去酒吧玩玩吧。” 
  我们打了辆车,来到823跳舞厅。里头灯红酒绿,群魔乱舞。他带我坐在吧台前,要了两瓶嘉士伯,小小的一瓶,居然20块钱,外头一大瓶才2块5。“要不我们走吧!”我说。 
  什么?他把耳朵偏向我。 
  “我们走吧,这里好贵!”这里音乐太大声,说话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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