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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巨星的心路历程:刘德华传 作者:夏君 方子_2-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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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刘德华一次次手捧奖杯的得意镜头了。《一起走过的日子》、《再会了》、《不可不信缘》、《真我的风采》等等,每唱一首歌,每出一张唱片,几乎都能上榜——夺冠——销量突破白金数——得奖。这种规律,一直延续至今。

    一年365天,说快也快,一晃眼就过去了。可是,就在这短短的一年间,刘德华在演唱方面的声誉竟压倒群芳,与张学友、黎明齐名,被誉为歌坛“三剑客”。当他第二次领取“最受欢迎男歌手”奖的时候,他深情地说:“我今天拥有的歌迷是我一点点慢慢争回来的。”这番话,华仔说得热泪盈眶,观众听得感慨万分。

    确实,从推出第一张唱片时的一片“骂”声,到现在每推出一张唱片就获得一片叫好声,刘德华经过了一番怎样的努力?这其中的艰辛和心理上承受的压力,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扛得住的。他挺过来了,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此时的泪,是他走出沼泽后的轻松心情的写照,是他喜极而泣的泪呀。

    为了达到在成为影星的同时亦能成为歌星的心愿,刘德华实在是狠下了一番功夫。经过一段刻苦的磨练,他的嗓音变了,原本声线平平的嗓子有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尽管他的歌被戏称为“卡拉OK歌”,到处有人传唱,但真正能模仿到他独特味道的却极少。他演唱时的以情带声,堪称刘氏一绝。有人想学,可唱出了那个音又找不到那个情,有了情吧,又没了那个味。总之,刘德华想唱歌,就被他那么不屈不挠撞断南墙不回头地唱出来了,而别人想学刘德华,却总也学不到。看来,世上很可能会有同名同姓的刘德华,而真正能在影界歌坛都称王称帝的,惟有他一个。

    曾听人说,嗓音靠喉咙,唱功则主要靠舌头,而舌头嘴腔的运动靠脑,脑的支配由心,心的境界拓展是环境和经历沉淀的领悟——心灵指使。可以想象,刘德华能唱到今天这样的份上,肯定是受了心灵的指使,他是用心在唱。

    刘德华的恩师戴思聪对他的演唱实力曾经作过中肯的剖析:“事实上,华仔是属于男高音,声底不够圆润。但现时既具备了足够的歌唱技巧,在音域方面亦已经很阔,只要他在乐理知识方面再加充实,并加强掌握运用上下颚骨来唱,他的成就应可更上一层楼。”戴思聪还说,论资历,刘德华比不过张学友,但他的演唱才华在好歌的衬托下,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能够当之无愧地入选港、台两地最受欢迎男歌手。

    1991年,刘德华作为一名歌手不仅红遍香港,其影响已迅速辐射台湾,甚至韩国。那一年,他包揽了由台湾三大传媒评选的1991年度全年最佳国语唱片、全年最佳男歌手、冠军歌曲奖,还有“华视”主办的全年金曲龙虎榜冠军。同年,他演唱的英文歌曲《ToYou》,在韩国创下连续27周打入流行榜的最佳成绩,把张国荣以前创下的18周纪录比了下去。

    从1990年至1992年,三年中,华仔共推出20张粤语、国语大碟,并连续蝉联香港歌坛“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刘德华,这个不信自己就不能唱好歌的“犟牛”,终于凭着跟自己掰手腕的毅力,在虎踞龙盘、群雄逐鹿的香港歌坛上稳稳地站住了脚跟,并借助这股势头一步一个台阶地往高处攀登。

    3。激情多伦多

    “在多伦多体育馆场外,米高积逊、麦当娜等巨星之旁,有一张小相,是一个身穿珠片衫兼珠片裤的男歌手,那个人正是区区在下。”

    刘德华是属牛的,他是一头犟牛,就是靠了这股犟劲,他把在别人眼中的不可能变成了事实。从1990年到1992年,仅仅三年功夫,他的名字就由“不务正业”、“瞎唱”上升到歌坛“三剑客”。这不能不说是他在自己演艺生涯中创下的又一个奇迹。

    时隔多年后,有记者问刘德华“你开始唱歌时,很多人批评你根本不会唱歌”。

    刘德华这样回答:“上无线训练班的时候我唱歌的分数就是排在前面的。演完《神雕侠侣》,无线捧我,让我在选香港小姐时表演(唱歌),大家在电视上看到我唱歌,很多唱片公司就找我。我没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厉害’,到我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不‘厉害’。就像香港小姐,你没参加比赛的时候,人家都说你长得蛮漂亮的,可是你拿了冠军之后,人家都觉得,你的样子,好像不够吧?香港很重要的一个电台的老板从来就不喜欢我的音乐,我每年都请他听我的演唱会,但是他直到2001年才来,看完之后,他跟我的监制说,原来刘德华真的会唱歌。他知道我唱了十几年,但是他从来没有试过去听。”

    刘德华到底会不会唱歌,只有听了才知道。刘德华当然希望有很多很多人听自己唱歌,可是,这个“很多很多”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多到什么程度才算“很多”呢?当时的香港还没有回归,仅靠在香港开演唱会,观众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因为香港就那么大,人也就那么多,若不想办法往外拓展,就算是红遍香港也不过就是那么红了。

    这是当时的每一位香港歌手都很明白的现状。因此,此前香港极具影响力的徐小凤、谭咏麟等,也经常寻找到外地演出的机会,以扩大自己的影响。

    已经红遍香港的刘德华自然不满足于仅仅红遍香港,在他心底的潜意识里,肯定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红遍全球!他不是一个狂妄的人,他当然不会说出这样狂妄的话,即使有人问他,他也不会这样说。但是,让地球上所有的华人都来听自己唱歌,这才能算是“很多很多”吧。把这样的愿望表达出来,那是不为过的。别说是处在演唱事业高峰期的刘德华,任何一个有点名气的歌手,都会有希望自己的事业达到最高端,红遍全地球的想法,“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个道理谁都懂。

    要把事业做大做强,呆在香港凭空想象是不行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刘德华必须为自己的影响力造势。一日,他突发奇想,决定远征加拿大,到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举办一场他的个人演唱会。

    说起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到过加拿大的人可能都有印象,这座能够容纳50000多人的大型体育比赛场馆,除了具有世界头号性感明星的麦当娜,凭着她的演唱实力或者说是个人魅力,曾在这里举行过商业演出并获成功外,即便是西方国家的歌星,敢在这里一展歌喉的也是少之又少。而香港的歌星,包括徐小凤、谭咏麟等人到多伦多去演出,也不敢有进军天虹体育馆的奢望。因为,到这里演出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即使卖出10000张票,也不过坐了体育馆的一角而已。扣除场租、往返机票、各种开销……别说赚,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连自己的声誉都要掉价。

    前面说过,刘德华是属牛的,“初生牛犊不畏虎”,他偏要与自己“过不去”,偏要当第一个到天虹体育馆“吃螃蟹”的亚洲歌手。

    他的演出会成功吗?朋友们都为他捏一把汗。

    但是,在刘德华的心里,他为自己定下了惟一的目标:这场首次在异国他乡举办的个人演唱会只能成功!因为这次的演唱会,可以说是一次尝试,这个头开好了,以后再到其他国家举办这样的演唱会就有经验了。因此,他与他的演出班子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得十分细致,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都想好了应对措施,确保演唱会万无一失。

    刘德华是聪明的,他当然知道即便加拿大的华人再多,也不可能卖满50000张票。

    到时候如果空座太多,既影响自己的演唱情绪又影响观众对自己的崇拜心理。由此,他与他的一班演出人马反复商讨,最后决定把天虹体育馆隔出一个15000座的看台,这样一来,他对自己这场个人演唱会的演出效果就有把握了。

    1992年春天,票价高达88加元(约合港币600元)的《刘德华SKYDOME传情达意演唱会》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正式开唱了。

    那天,多伦多天虹体育馆四周流光溢彩,人头攒动,像狂欢节一样热闹。许许多多的华人,甚至还有洋人,都怀着期盼的心情来观看刘德华——这位第一个走上天虹体育馆舞台的亚洲歌手。果然,刘德华没有让大家失望,他一出场,就给全场带来了一片绚烂:他一改平时的洒脱随意,身穿为此次演出而特制的、价格昂贵的珠片衫,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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