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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巨星的心路历程:刘德华传 作者:夏君 方子_2-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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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说法就是,早些年华仔的生意陷入困境,为了还债他疯狂接片,某些电影高产不高质也是注定了的。

    尽管在表演手法上有些雷同,绝大多数观众和影评人,对处于多产期的刘德华扮演的各种江湖形象——或曰烂仔或曰英雄,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刘德华惯常的烂仔或者英雄造型是属于旺角的,一种草根的,打不死的活力,一种80年代的豪气,仅仅因为这个,他也是难以取代的。外面的潮流不知改了多少遍,时尚风吹走了又再回来,日本的、英国的、韩国的,只有旺角的永远不变。那是一种最地道的香港美学,或者更具体一点,旺角美学。他告诉年轻的我们,英雄该如何有型。”这是影评人李照兴对刘德华的客观评价。他认为,无论是深情烂仔还是悲剧英雄,在一定程度上总括了刘德华在香港影坛上最为不可取代的地位:这样的角色往往奸中有正。不管角色的职业是什么,总之他有情有义,为兄弟赴汤蹈火,为情人烈火战车。

    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登徒在接受采访时说:“刘德华在表演上的特色很早就呈现出来了,我一直觉得他有一种‘街坊味’,他在处理草根角色的时候,特别有亲切感。比如说,他早期拍追女片和古惑仔片的时候,就有一种‘流民太子仔’的感觉,一方面他有流民的姿态,但同时又有太子哥的傲气和胸有成竹。

    “当然,现在也有很多演员有这种‘流民’味道,但少了刘德华的明星味。在这方面,他是独一无二的。”

    在香港影评家朗天看来:“事实上,随着本土影业的愈趋兴旺,刘德华本身也愈来愈掌握中产意识和中上层身份。由《赌神》(1989)到《赌侠》(1990),正式确立了他作为周润发接班人的地位……”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拼命拍片,在“江湖”中趟“浑水”的同时,他的演唱事业亦由开始的磕磕绊绊到后来的一路绿灯,迅猛地发展起来,直至跃上天王宝座。

    5。“天幕”后面的“天幕”

    “我对‘天幕’从未灰心过,也不后悔,起码‘天幕’的每一部电影,都没有骗过观众,每部戏的费用都是花在制作上。”

    在前面的章节里已经介绍过,刘德华拍片最多的时候是1989—1992年,那几年,每一年他都要拍十几部电影,似乎在他的生活里,除了电影再没有别的内容。1991年,刘德华在影坛上大放异彩。那一年里,平均每个月都有他参演的一部影片在上映,而且票房十分火爆,12部影片的票房总收入达两亿港元,在香港演员中居第一位。

    在韩国,由他主演的《天若有情》上映竟长达9个月,韩国观众誉他为“最受欢迎的外国男星”。

    这样的成绩,无论是谁都会欣喜若狂,可是,刘德华却高兴不起来。

    权衡再三后,他与美国ICM公司签下了经理人合约。

    为什么会做出这一决定?刘德华自有他一番苦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刘德华在心中暗暗叹息。

    多年来的努力拼搏,使刘德华尝到了不少甜头:鲜花、掌声、荣誉;但也逐渐地品尝到了身为名人的苦涩:流言蜚语、绯闻中伤、利益侵夺;而最为可怕的,是来自黑社会的纠缠。黑社会这个词,内地年轻人过去接触得比较少,这些年也渐渐听得多了起来。在香港,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不少见,他们势必会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渗透到各个领域。一段时间“江湖英雄”片看好,香港黑社会也想把自己打扮成“江湖英雄”,一时间,演艺圈成了黑社会渗透的“重灾区”。

    刘德华这个专演“江湖英雄”的明星自然受灾深重。

    在当时,刘德华创下了一年拍片16部的最高纪录,甚至出现过他的3部影片同时竞争票房的现象,被誉为香港演艺界的“铁人”。

    然而如此高产,必然影响到影片的质量,刘德华心里又何尝不清楚?他也想过对粗制滥造的剧本说不,但他不能说。甚至,他连拒绝出演的权力都没有。

    别看在银幕上他是英雄;在银幕下,他的英雄气概并不管用。

    起初,刘德华想得很天真:“黑社会也是人,只要是人,一定会讲道理!”但,即使他有十分充足的拒演理由,在恶势力面前,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恶势力利用恐吓、胁迫等手段,威逼刘德华和他身边的人接受一些他不愿介入的影片,如不答应,即遭到更恶毒的报复。有一次,刘德华试图拒接某公司的一部影片,谁知,就在制片现场,众目睽睽之下,恶势力竟掏枪威逼!为了制服刘德华,他的朋友也受到牵连。一次,经理人张国忠为帮刘德华推辞片约,被四支枪指着脑袋,可见恶势力的猖狂程度。

    可能有人会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报警?刘德华又何尝不想报警,可是,“报警又有什么用?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往后只会结仇更深。于是,在不甘心的情况下,刘德华不得不接拍一部又一部他并不喜欢的影片。当时,类似强迫拍片的事在香港演艺界时有发生,因刘德华在外埠有上佳的卖座保证,再加上他没有与一家有能力与各种势力抗衡的大公司签约,因此,遇到的麻烦就更多。

    为了家人、朋友和自身的安全,刘德华不得不一再隐忍。

    面对黑社会的恶势力,刘德华想,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后面的麻烦事还会不断上身。只有自己另起炉灶,回避与那些人打交道,才能还自己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于是,刘德华首先加入美国ICM公司,以借助势力强大的大公司为自己当保护伞;1991年,他与几位圈中朋友合股,自任老板,组建了天幕电影公司。

    组建天幕公司,避开黑社会的纠缠自然是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

    在记者面前,刘德华曾经透露过自己组建天幕的想法:“我拍电影多年,对电影制作方面的工作有一定认识,也编过剧本,曾写过《江湖接班人》;可是拍出来的影片和我的原意有很大的出入。而有些题材,电影公司摸不准是否能卖座,不肯贸然投资。于是我便决定投资搞电影公司,以满足自己拍电影的欲望。”

    在香港,刘德华的片酬是当地最高的男明星之一,假如仅仅为了赚钱,多接拍电影就能多赚钱,不必为此劳神费力;现在投资办公司,是赔是赚说不定,风险可就大了,这种生意似乎太不划算。但,刘德华投资拍电影并不仅仅为了赚钱,他认为:如果我拍戏只是为了赚钱,哪只赚现在这么多?但投资拍片,是为了拍些有新意,自己真正想拍的东西。这种创作自由却远不是金钱所能够买到的。

    天幕公司成立后,拍摄的首部电影是《九一神雕侠侣》。

    为了拍好《九一神雕侠侣》,刘德华与他的同事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作为老板,刘德华心里十分清楚,这是自己组建公司所迈出的第一步,必须慎之又慎。首先,在创作准备上,一切都要精益求精,不允许有半点马虎;而编导演的阵容,更是经过精心策划,无一不是上乘人选。

    影片的编剧是曾以《阿飞正传》获奖的著名导演王家卫,并由元奎、刘振伟联导;刘德华自任男主角,和他配搭的女主角,是从演唱舞台上走下来的梅艳芳。

    而刘德华的精明之处,在于他请来了当时尚是新星的郭富城出演第二男主角,他让郭富城扮演反面角色,来与自己配戏,一正一邪,忠奸分明,真可谓慧眼独具。

    当时的郭富城,正在走红的上升期,已经打入偶像明星的行列,大有与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鼎足而立、分庭抗礼之势,而且,郭富城的后劲凌厉,不可小觑。

    因此,刘德华将郭富城拉入《九一神雕侠侣》的阵容,并由他饰演反面角色,可以说是颇花了一番心思。以郭富城的反面形象,烘衬刘德华本人的正面形象,无疑是聪明之举。

    《九一神雕侠侣》完成后,刘德华清醒地预测到,虽然《九一神雕侠侣》是自己公司的创业之作,但未必能取得票房上的成功,而且,很有可能要亏本。据他自己计算,拍摄《九一神雕侠侣》,成本在2400万以上,把此片在韩国和东南亚上映的收入估算在内,刘德华认为,在香港的票房收入必须要在3500万上下,通过折算才能保本。而这样的票房是很难达到的。根据后来的票房统计,这部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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