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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颂讲记+印顺法师-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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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可以成立的了。

古代的三論學者,據『決定業無作』一頌,成立初章義。依本頌成立中
假義。初章義遮他,中假義顯正。如說:作者是人,作業是法,各有決定性
,那就不依人而有法,不依法而有人。這樣,人不從法有,人是自人;法不
從人有,法是自法。人法都是自有的,自有就是自性有,失卻因緣義,就是
非佛法的邪見了。反之,人不自人,依法故有人;法不自法,依人故有法。
這樣,人法都是因緣有,因緣有就是假人假法;假人假法,即是不人不法,
從假入中。轉過來,不人不法而假名為人法,就是中後假了。天台家立不可
思議的妙假,所以要破這因緣假;但三論師依龍樹本品,依因緣相待假,立
一切法,也破一切法。

庚二  類破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如」上「破作作者」的不可得是這樣,破斥「受受者」,當知也是這
樣。受是五蘊法,受者是人。有人才有五蘊的受法,有五蘊的受法才有人;
離了五蘊的受法,人就不可得,離了受者人,五蘊的受法也就不可得。這一
切,因緣和合有的,緣生無自性,無自性就是空;在這空無自性中,唯有假
名的受受者。如破受受者是這樣,其他凡有因果關係、人法關係的「一切諸
法」,也都可以「如是」的方法去「破」斥,去成立。

觀本住品第九

本住是神我的異名。住有安定而不動的意義;本是本來有的意思。本有
常住不變的,就是我。本論譯為觀本住品,餘譯作觀受受者。佛法中。犢子
系的不即五蘊不離五蘊的不可說我,經量部的勝義補特伽羅我,都是在一切
演變的流動中。顯示有不變不流動者。這存在者,能感受苦樂的果報。外道
所說的神我,也是建立於自作自受的前後一貫性;洠в羞@貫通前後的神我,
自作自受的業感關係,就洠Хńⅰ

有情,不論他是人或畜生,都有活潑潑的能知能覺,這知覺者是眼等諸
根嗎?是了別的心識嗎?感受與六根有著密切的關係,但五色根是色法,怎
麼能對境感受而引起知覺?有人說:眼有視神經,耳有聽神經,
覺神經;神經系的中樞是大腦。依神經的感受作用,就可以說明知覺者。但
有的說:神經與感覺,雖確乎有關,但物伲纳窠浵担跄苻D起主動的意識

作用?依他們說:神經傳達感覺,像啵Р畹那瞄T送信;而接信以後,如何處
理,卻另有門內的主人。在古代,一般人覺得意識作用的起落眩s,並且也
有不自覺有意識的時候,所以都覺得在身心中,別有一常住不變的神我。佛
法是不許有常住神我的,這神我的不存在,大致無問睿欢庾R活動的依根
身而不就是根身,在現代又引起辯論。那自性的意識論,已發現破尽恕P
空者要破斥自性我與自性識,從假名緣起中給予解說。清辨論師說:本品也
破犢子部。但主要為破外道離蘊即蘊的我。外道神我論的根本思想有二:一
、有神我才有眼等根身及苦樂等的心心所法;二、依眼等根身苦樂心法的生
起,推知有神我。眼等必須依我才能發生作用;死人的眼等諸根。不再起取
境的作用,證明神我的離去了。有神我才可用眼等見色。本品的觀破本住,
就針對這兩點。

己二  觀受受者
庚一  別破

辛一  離法無人破
壬一  敘外計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這是外道建立自己的主張。他說:「眼耳」鼻舌身「等」的「諸根」,
情感的「苦」痛、快「樂」、不苦不樂,以及意志的、思想的「等」等一切
心心所「法」。這些,是誰所有的「事」呢?依他們說:這唯有本住。所以
說:「是則名本住」。假使無有本住者,那「誰」能「有眼等」諸根,苦樂
等諸「法」呢?「以是」,應「當知」道,有情是「先」「有本住」存在的
。有本住就有作者,有作者就有作業。如外道的本住能確然成立,那作者作
業等也不成問睿恕

壬二  破妄執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現在要破斥外道的計執。他們說:本住是先有的。要有本住而後才有眼
等。那就是承認先有我而後有法。假定真的如此,離了「眼等」的諸「根」
,以「及苦樂」的情感,與意志「等」的心心所「法」,「先」已「有」了
「本住」的存在;那以什麼「知」道先有這本住的呢?這問睿峭獾雷罡欣
難的,因為要因眼等諸根及心法,才知道有主體的我;離了這些,就無法說
明他的存在。假使以為「離眼耳等」的諸根,苦樂等的諸法,別「有」「本
住」的存在,只是微妙而不易體認,而不是洠в小5@同樣的不可能,因為
如本住可以離眼等而存在,這必然的也「應」該「離本住」「而有眼耳等」
諸根、苦樂等諸法的存在。果真是這樣,那又怎麼可說『若無有本住,誰有
眼等法』呢?如此反復推徵,可見先有本住的主張,達到洠в谐闪⒈咀〉谋
要,自己取消自己。同時,眼耳、苦樂等是法,本住是人,如要有眼等諸「

法」,才「知」道「有」本住──「人」,那當然也要有本住──「人」,
才「知」道「有」眼耳等諸「法」。假使「離」了眼等「法」,那裡還「有
」本住的「人」?「離」了本住的「人」,又那裡「有」眼等的「法」呢?

古代三論師說:這是約觀待不相離破。就是說:眼等與本住,互相觀待
,有此就有彼,有彼就有此。如法不可得,人也就不能成;人不可得,法也
歸於無有。嘉祥大師說:前兩句是外人的轉計,因為破執的第二頌中,曾經
說他離眼等有本住,就不可說有本住能利用眼等,而眼等也應該是離本住的
。所以他又轉救說:人不是離眼等諸根,苦樂等法,知有他的存在,而是因
法才知有人的;法也不是離本住的人,知有他的存在,而是因人才知有法的
。他們雖各有別體,而在認識時,是彼此相待的。所以下兩句就破斥道:人
與法既是互相觀待有的,觀待是相依的假有,離法怎麼還有人自性?離了人
又怎麼會有自性法呢?

壬三  顯正義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這一頌,一方面以自己的正義。顯示法有我無的思想;一方面又引誘外
人另作一解釋,自討洠ぁ!敢磺小沟摹秆邸苟傅取沟闹T「根」,苦樂等
的諸法,是因緣和合而存在,決不由本住而後是有。所以合理的說,「實」
在是「無有本住」的。本住雖然洠в校秆鄱取沟摹钢T根」,苦樂的諸法
,各各「異相」「分別」,各有他自己不同的作用。如眼有分別色的作用,
耳有分別聲的作用,受有分別苦樂的作用,想有取相構畫的作用等。外人所
以要建立本住的我,無非要成立身心的作用;現在洠в斜咀。鄣鹊淖饔靡
有了,還要本住做什麼呢?

辛二  即法無人破
壬一  敘轉救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外人轉救說:如說眼等各各有他異相不同的分別作用,所以不要本住,

這是不可以的。假使真的「眼」耳」等」的「諸根」,苦樂等的諸法,洠А
有本住」去統一他,使用他,這「眼等」的「一一根」,怎麼「能知」道外
界的一一「塵」呢?眼等根之所以認識色等塵,這是由我去使用根的關係。
可以說:眼等根是認識的工具,他本身是洠в姓J識作用的。這見解,近於常
識的見解。常人大抵以五官為司理外界的五個官職,內在還有一個支配統一
者;這統一者,就是外道所說的神我。

壬二  破邪執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這是破斥外人的轉計。照外人的意思說:眼根中有我,說眼見是見者;
耳根中有我,說耳聞是聞者;感受中有我,說感受是受者。
聞覺知的我,是一還是多?如是一,這就應該「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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