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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十卷大地之子:黄春明的小说世界 作者:肖成-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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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你推我让地谁也不愿意出头时,憨钦仔却自告奋勇说:“我去!”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偷偷跑到街对面的棺材店里,冒险拿起扫把在棺材上敲了三下,希望能藉此赢得罗汉脚们的信任和接纳;憨钦仔以这种“英雄壮举”完成了敲打棺材头的任务后,却又时时悬念着可能发生的后果,日夜担心不已,连做梦时都会梦见自己成了“杀人犯”: 
   
  ……他竟被淡淡的忧虑爬到心头,令他愠愠难过。他后悔做刚才的事,他想如果真的明天有人买棺材的话,那个死人可不是我杀了他?我憨钦仔半世人,虽不算好人,亦不算是坏人啊!我为什么要杀人?但愿明天不灵验才好。 
  ……他觉得自己正掉进黑黑的深渊似的,他想着,此刻对过去连自己都不以为怎么的事情,竟令他怀念不已。现在,他并不用为了砸了饭碗难过,只是为了那些不再是揶揄,而是让自己尊敬的差事,深痛的感到惋惜。 
   
  憨钦仔就这样经过了惊慌难眠的一整夜。在惟恐自己真的杀死了人的胡思乱想折磨下,他直到三四更公鸡啼叫了才如释重负,“在这黑压压的洞里,现在连极细微的思想的喘息,也停止了,他的呼吸均匀的和黑暗和静息连牢得分不开。这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所有的怯懦、自卑、内疚、矛盾和苦恼,都渗出他的心,融在黑暗中,教他回到原始,回到母胎,和谁都没分别,就因为这样,他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相信民间说的“一更二更报死,三更四更报喜”的说法,从而让自己的内疚释然,并竭力使自己相信第二天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负任何责任。可惜的是,第二天早晨憨钦仔刚到棺材店对面的聚会点,就得知了老迈富有的杨秀才真的死了的消息。此时的他,心中愈发忐忑不安,老是觉得与他头一天敲棺材板的行为有关。这个情节说明,憨钦仔身上虽然有许多不良陋习,但是他的心地还是善良的,良知并未泯灭。这恰如鲁迅所言:将人物“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它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拷问出藏在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鲁迅:《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事》,见《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二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页。虽然这次的“立功”行为,终于使憨钦仔获得了罗汉脚们的友情与信任,大家拍肩搭背地恭喜着他,并且很大方地将他当作团体的一员来看待,答应让他一块干活。然而,憨钦仔此时却又因面子问题作祟,尽说些言不由衷的话: 
   
  “喂!各位等一下,我憨钦仔有言在先,目前我还没找到适当的工作,想暂时和大家一起生活,一旦我找到工作,我马上就要离开。你们知道?是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走。因为是暂时很难料。”他一再的强调暂时两个字。 
  “就怕你不愿意,没问题。”臭头说。 
  “在我们这里也不坏。” 
  “噢!不!我说过了,我是暂时的。”憨钦仔拼命摇头,好像什么沾在脸上要把它摇掉。 
  “是啊!人家有什么好地位,总不会老呆在这里的。” 
  “说一句良心话,我们这些兄弟倒是很喜欢你在这里。”火生的意思也是他们的意思,他们笑得很温和而亲切。 
  “不,不,不,我说是暂时的。到时候我走了,大家不要骂我无情就好。我说过了,是暂时的。”这下子他得意了,他觉得面子够大了。 
   
  由此可见,憨钦仔之所以一再以种种谎言来维持他的自尊,无疑是因为想成为小镇上一个可以让人信赖的人物。事实上,失业的憨钦仔与罗汉脚们的境遇与地位根本就没什么差别了,可他却仍然沉浸在昔日的辉煌里难以自拔,从精神上认为自己要比那些整天蹲在棺材店前的茄冬树下,靠等待丧家出殡时拿些旗幡、撒些银纸,以及帮厨洗菜等杂事为生的罗汉脚要高一等,甚至耻于同这群臭头烂耳、瞎子跛脚的罗汉脚们为伍,因此他在公开场合总是竭力避免和他们在一起。这恰如鲁迅所言:“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鲁迅:《论睁了眼看》,见《鲁迅全集?坟》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页。也正因为如此,当杨秀才出殡时,憨钦仔在送葬的队伍中,觉得扛彩旗有损颜面,生怕被人误会他也是茄冬树下的一分子,于是就用彩旗遮住面孔,可这一举动却引起了旁人的疑惑,他灵机一动解释说是为了遮阳防热等。未曾料到,就是这一件事使憨钦仔无形中为自己埋下了后来被罗汉脚们所排斥、孤立的下场,以及再次遭遇生存危机的根源。更倒霉的是,当杨秀才家人对丧事的安排未能符合大家的期望时,罗汉脚们便把烦躁和失望都怪罪到憨钦仔的头上了,这种毫无来由的责怪,加上憨钦仔因杨秀才之死而产生的罪恶感,使他的心里感到对现实的压力已无法承受,此时的憨钦仔面临着意志和自尊的严重考验。于是他越来越怀念以前打锣的那段日子,脑海中时时浮现出引以为傲的往事,从中体会到做人的价值、意义和尊严。他回想当年敲着锣走遍全镇,找回棉被店年轻太太走失的三岁孩子阿雄,当阿雄重新回到母亲怀抱后,他接受诚恳的道谢,并获得了一个红包。特别是当他询问并安慰因丢了孩子而伤心不已的母亲时,那一刻的憨钦仔真像极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那时的自信与慈善,和他后来的颓废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显然,小说对于憨钦仔这个人物其实是相当同情的,虽然刻画其性格时,用了不少笑谑的笔法,但却是带着一种“哀其不幸”情怀的嘲讽,毕竟憨钦仔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出于维护作为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立身社会尊严的痛苦挣扎。 
  关于憨钦仔混进罗汉脚行列后的生活情况,小说精心设计了两个小插曲来展示憨钦仔个人尊严彻底毁灭的过程。其一是憨钦仔无果的“恋爱”故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在杨秀才出殡那天,憨钦仔看到白痴女疯彩孤独地站在垃圾堆旁,他因疯彩痴痴笑的模样而起了单恋式的遐想,忍不住停下脚步偷偷看她:“疯彩确实长得有几分姿色”,“那一对眼睛才勾魂呢!”心也跟着萌动起来:“我是想她的,我是想她的”,“疯彩好像也知道我想做那种事”,可是他虽然这么想,行动上却不敢与疯彩“有染”,从未非礼过疯彩。而且每当帮工有饭吃时,还经常装一盒饭菜给她吃。当疯彩被大呆强暴后,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大家都怀疑是憨钦仔干的“好事”而一致谴责他时,憨钦仔一开始还低声下气地解释:“我对天发誓,要是我和疯彩有染,马上叫五雷殛顶。”他本想“正正堂堂把疯彩收留下来”,但大伙的误会却迫使他放弃了。虽然憨钦仔还是照样给疯彩送饭菜,却只能把爱情深藏在心底,偷偷地做些暗恋疯彩的绮梦罢了。小说在这里写出了礼教和人性的矛盾、爱情和舆论的冲突,使人们不禁为憨钦仔无望而痛楚的爱情而慨叹不已。由于憨钦仔在罗汉脚们面前常常情不自禁地流露出高人一等的自尊,以及此前一系列的骄傲行为,使罗汉脚们开始因疯彩被强暴这一事件而孤立他。有一天臭头劈头就问:“憨钦仔,你真的没和疯彩来过吗?”憨钦仔基于暧昧的心理,对此既不承认亦不否认。这种误会最终导致了罗汉脚们在随后的日子里彻底孤立与排挤了他。于是为了自尊,憨钦仔忍痛不再送食物给疯彩了。可当他重获打锣工作时,马上又神气起来,耀武扬威地宣布“我马上就娶疯彩怎么样?!放一泡屎就放一泡屎,怎么样?”可又因面子作祟,怕别人的嘲讽,紧接着又立刻进行澄清:“我当然不会娶疯彩。我是说娶了她,你们又能怎么样?!”其实在他不断以置身事外的方式进行辩白的同时,心里想的却是“倘若疯彩肚子里的那一块肉是自己的,哇!那可真是的,我憨钦仔下油锅也情愿”。“想娶就娶嘛!……生的有别,养的才是爹,管他是谁的种子。”显然,憨钦仔身上情与理的矛盾是相当突出的,他总是无意识地令自己处于一种口是心非的状态中。他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愚蠢行径在这次的疯彩事件里得到了初步体现,小说借此暗示了憨钦仔个人尊严溃败的先兆,已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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