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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20中国命研究-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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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四月五日杨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称臣得体〃。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四月五日杨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为臣。
  雍正元年(一七…三)四月二十日扬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为臣。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五月二十四日何天培奏折,朱批改奴才〃具官衔写臣字〃。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五月二十五日佟世磷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后书里字得体〃。
  雍正一元年(一七二三〕六月五日齐苏勒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后写臣字得体〃。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六月九日何天培奏折,朱批改奴才〃具职衔臣,如此方得体〃。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六月二十六日子国壁奏折,朱批改奴才为巨。
  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十二月二十日高其悼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后书臣字得体,一样的〃。
  雍正元年(一七二四)五月二十九日毛文铨奏折,朱批改奴才〃用臣字得体〃。
  以上这些例子,对照起〃朱批谕旨〃的成书看,就有文章了。例如。'朱批谕旨〃成书〃朱批黄国材奏折〃中,福建巡抚黄国材的奏折,雍正元年(一七二三)正月十七日是称臣;〃未批杨宗仁奏折〃中,湖广总督杨宗仁的奏折,雍正元年(一七二三)三月九日是称臣、四月五日是称臣、四月二十日也是称臣。其他何天培以下,也都如此。可见称臣比称奴才得体,也算是一般通识了。称奴才如故虽说称臣得体,但是奴才却称者自称,一仍其旧。这在《史料旬刊》上可以查出不少。例如〃道光朝俄罗斯私人哈萨克边界建房案〃中,赫然就有〃奴才松筠跪奏〃;〃道光十一年查禁鸦片烟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保昌跪奏〃;〃道光朝外
  洋通商案〃中,赫然就有〃奴才武隆阿、穆通阿、秀囗、敦良跪奏〃;〃安南夷民拔竹毁栅案〃中,赫然就有〃广西巡抚奴才定长谨跪奏〃;〃清乾隆修建各处殿宇 工程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三和、英廉、四格谨奏〃;〃高朴私鬻玉石案〃中,赫然就有。〃陕甘总督奴才勒尔谨跪奏〃、〃奴才杨魁跪奏〃;〃清道光朝留中密奏专号〃中,赫然就有〃奴才耆英跪奏〃。〃奴才瑞元跪奏〃、〃云贵总督奴才伊里布跪呈御览〃。。。。。。
  正因为你奴才我也奴才,所以尽管规定归规定,大家还是甘于做〃奴才不史〃中人物、自称奴才还是风起云涌。这个问题直拖到清朝完蛋,还在扯呢!清宣统二年(一九一○)的正月二十九日,还说〃以预备立宪,宜化除成见,悉泯异同,诏嗣后内外文武满汉诸臣,陈奏事件,一律称臣〃呢!比照起清初就〃一体称臣〃的 规定来,可见一百多年来,真是听者藐藐了!
  奴才除了用在文书上面外,应对口语上的使用,更是普遍。西太后和慈安太后,开始垂帘听政的时候,垂帝是垂下一道黄幔,地点通常是养心殿,两宫太后分坐在黄幔后面,黄幔前面坐的是皇帝。宫内很暗,门外有很厚很宽的大门帘,由宦官很快的揭开,官吏要很快的钻进,动作一定要快,慢了就后脚在门外,被帘子打到,慌乱之中,碰歪了帽子上的花翎(孔雀毛),就是不礼貌。进宫后三步,就先跪称〃奴才某某,恭请圣安〃,然后脱帽、磕头,并且说〃奴才叩谢天恩〃,再戴上帽 子向前走,在前面的垫子上跪下(当时官吏都买一双〃护膝盖〃的东西扎在腿上,这种东西可以帮助人跪得久,使腿不容易发麻。否则腿一发麻,要站会站不起来)。
  在主子面前,进退都是奴才奴才的,人还有什么尊严?《初学阶梯》有〃满汉官民称呼〃一条,说:〃大清国朝例:凡居官者,在汉人,则称帝曰皇上、自称曰臣;在满洲,则称帝亦曰皇上、自称曰奴才。〃其实在应对口语上,奴才自称,却是极普通的。
  另一方面,奴才自称还要密集才能称意。《史料旬刊》中〃高朴私鬻玉石案〃有一则〃附片〃,全文说:奴才高晋跪奏:再奴才于前折缮就,复思奴才此次获戾重大,罪干隐瞒,虽蒙 圣恩曲赐矜全,不即革职治罪,但奴才问心惭愧,寝食靡宁,既辜负我皇上平日倚信深思,何敢再忝纶扉重寄,惟有仰请皇上将奴才解退大学士,暂留两江总督任,容奴才自奋自效,再图上报天恩,庶奴才寸心稍安。谨再叩首沥陈,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惶。沫待命之至。谨奏。
  一个堂堂〃大学士〃、〃两江总督〃,短短几行字中,就自称奴才八起之多,人格沦落到这一地步,人还是人么?
  奴才奴才满天下
  正因为奴才奴才满天下、正因为奴才在中国,已经由骂人而沦落为自称,所以在奴才阶层中,也就分出了谁上谁下。石秀大骂〃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就是这种写照。美国制宪大会时,南卡罗林纳州的一个团体骂州长和其他贵族说:〃这些人是州里的上皇帝;逢迎他们左右的马屁精,是他们的尾巴;拍土皇帝与马屁精的马屁又做他们下贱而又下贱工具的,则是尾巴的尾巴。〃(〃The nabobs of thisstate;their servile toadeaters the bobs;and the servilely servile toolsand lickspittles of both,the bobbetts。〃)正是修辞学上的对比,而石秀之骂,尤为简明传神。如今,所谓中华帝国时代过去了,但是台湾的封建结构, 却一仍其旧,虽然名已不存,但是实却未亡。照样父子相传、照样奴才交替、照样〃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衙门行走、满街行走。中国的问题不在名号形式改变,而在封建实质未除,国民党的祸国殃民,正是换汤不换药,结果新汤日药,一切都〃亡国帝王〃气象。
  胡适在五十多年前写文章给少年朋友,就指出:〃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不幸的是,国民党多少年来,正妄想用一群 奴才建造自由平等的社会!幸亏他们失败了,他们若成功了,那又算是什么社会呢?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晨
  
  李斯传新读
  《史记》卷八十七有《李斯列传》,写秦朝丞相李斯被宦官赵高整,关进牢里。
  于是(秦)二世乃使(赵)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李)斯与子(李)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寐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在李斯被刑求,吃不消,自己承认叛乱后:
  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复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这段话引起我的最大注意。这段话说赵高命令他的党羽十余人,一个个假扮成御史、谒者、侍中等官员,轮番到看守所调查李斯,李斯看到正式的官员来了,不疑有他,便开始翻供,说他承认叛乱,乃是被赵高党羽刑求的结果,可是一翻供,这些官员便暴露身份,原来他们就是赵高的党羽化装的,于是就狠狠修理李斯一顿。最后,李斯一次又一次上当以后,当秦二世派出真的官吏来查问有无冤情的时候,李斯因为分不清对方真假,索性一律视同赵高的党羽化装来的,再也不敢翻供了,一路自白叛乱到底了。当最后定案送呈秦二世的时候,秦二世很庆幸的说:“要是没有赵高,我差点给丞相出卖了!”就这样的,秦二世不疑有他,叛乱犯李斯就横尸法场了。
  李斯是两千两百年前的中国古人,但他的际遇,对今天的我们说来,却有着离奇的意义。原来在国民党的法律里,最流行的证据,就是所谓自白。我们试看一些证据:
  一、被告之自白,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得为证据。此项自白,并非专以审判笔录所记载者为限;即在有侦查犯罪职权之司法警察官讯问所得,如未施用强暴、胁迫、利诱、诈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与事实相符者,仍不失有证据能力。(最高法院二十四年上字第一六五八号判决)
  二、被告之自白,得为证据者,并非专以审判上自白为限,徵诸刑事诉讼法第四百十五条第二款关于诉讼外自白,得为再审原因之规定至为明显。审理事实之法院如就前项录取自白之文书已践行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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