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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医学源流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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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胃气,以益津液,此服枝汤之良法。主发汗之方,皆可类推。汗之必资于津液如此。后世 
不知,凡用发汗之方,每专用浓朴、葛根、羌活、白芷、苍术、豆蔻等温燥之药,即使其人 
津液不亏,内既为风火所熬,又复为燥药所燥,则汗从何生?汁不能生,则邪无所附而出, 
不但不出邪气,反为燥药鼓动,益复横肆;与正气相乱,邪火四布,津液益伤,而舌焦唇干 
,便闭目赤,种种火象自生,则身愈热,神渐昏,恶症百出。若再发汗,则阳火盛极,动其 
真阳,肾水来救,元阳从之,大汗上泄,亡阳之危症生矣。轻者亦成痉症,遂属坏病难治。 
故用燥药发汗而杀人者,不知凡几也。此其端开于李东垣,其所着书立方,皆治湿邪之法, 
与伤寒杂感无涉。而后人宗其说,以治一切外感之症,其害至今益甚。况治湿邪之法,亦以 
淡渗为主,如猪苓、五苓之类,亦无以燥胜之者。盖湿亦外感之邪,总宜驱之外出,而兼以 
燥湿之品,断不可专用胜湿之药,使之内攻,致邪与正争,而伤元气也。至于中寒之,亦先 
以发表为主,无竟用热药以胜寒之理,必其寒气乘虚陷入,而无出路,然后以姜附回其阳, 
此仲景用理中之法也。今乃以燥药发杂感之汗,不但非古圣之法,并误用东垣之法。医道失 
传,只此浅近之理不知,何况深微者乎? 

卷下治法
病不可轻汗论
属性:治病之法,不外汗下二端而已。下之害人,其危立见,故医者、病者,皆不敢轻投。至 
于汗 
凉,病者亦重加覆护,医者亦云服药,必须汗出而解。故病患之求得汗,人人以为当然也。 
秋冬之时,过暖尚无大害;至于盛夏初秋,天时暑燥,卫气开而易泄 ,更加闭户重衾,复 
投发散之剂,必至大汗不止而阳亡矣。又外存这徉,汗未出之时,必烦闷恶热;及汗大出之 
后,卫气尽泄,必阳衰而畏寒。始之暖覆,犹属勉强,至此时虽欲不覆而不能,愈覆愈汗, 
愈汗愈寒,直至汗出如油,手足厥冷,而病不可为矣。其死也,神气甚清,亦无痛苦。病者 
、医者,及同之人,皆不解其何故而忽死,惟有相顾噩然可已。我见甚多,不可不察也。总 
之有病之人,不可过凉,亦不宜太暖,无事不可令汗出,惟服药之时,宜令小汗。仲景服桂 
枝汤法云∶服汤已,温覆令微似汗,不可如水淋漓。此其法也。至于亡阳未剧,尤可挽回, 
《伤寒论》中真武、理中、四逆等法可考。若已脱尽,无可补救矣。又盛暑之时,病者或居 
楼上,或卧近灶之所。无病之人,一立其处,汗出如雨,患病者必至时时出汗,既吵亡阳, 
亦必阴竭而死。虽无移徙之处,必择一席稍凉之地而处之,否则神丹不救也。 

卷下治法
伤风难治论
属性:凡人偶感风寒,头痛发热,咳嗽涕出,俗语谓之伤风。非《伤寒论》中所云之伤风,乃 
时行 
之杂感也。人皆忽之,不知此乃至难治之疾,生死之所关也。盖伤风之疾,由皮毛以入于肺 
,肺为娇脏,寒热皆所不宜。太寒则邪气凝而不出;太热则火烁金而动血。太润则生痰饮; 
太燥则耗精液。太泄则汗出而阳虚;太涩则气闭而邪结。并有视为微疾,不避风寒,不慎饮 
食,经年累月,病机日深,或成血证,或成肺痿,或成哮喘,或成怯弱,比比皆然。误治之 
害,不可胜数。谚云∶伤风不醒变成劳。至言也。然则,治之何如?一驱风,苏叶、荆芥之 
类。二消痰,半夏、象贝之类。三降气,苏子、前胡之类。四和荣卫,桂枝、白芍之类。五 
润津液,蒌仁、元参之类。六养血,当归,阿胶之类。七清火,黄芩、山栀之类。八理肺, 
桑皮、大力子之类。八者随其症之轻重而加减之,更加以避风寒,戒辛酸,则庶几渐愈,否 
则必成大病。医者又加以升提辛燥之品,如桔梗、干姜之类。不效,即加以酸收,如五味子 
之类,则必见血,及见血。随用熟地、麦冬,以实其肺,即成劳而死。四十年以来,我见以 
千计矣,伤哉! 

卷下治法
攻补寒热同用论
属性:虚证宜补,实证宜泻,尽人而知之者。然或人虚而证实,如弱体之人,冒风伤食之类; 
或人 
实而证虚,如强壮之人,劳倦亡阳之类;或有人本不虚,而邪深难出;又有人已极虚,而外 
邪尚伏。种种不同。若纯用补,则邪气益固;纯用攻,则正气随脱。此病未愈,彼病益深, 
古方所以有攻补同用之法。疑之者曰∶两药异性,一水同煎,使其相制,则攻者不攻,补者 
不补,不如勿服。若或两药不相制,分途而往,则或反补其所当攻,攻其所当补,则不惟 
无益,而反有害,是不可不虑也。此正不然。盖药之性,各尽其能,攻者必攻强,补者必补 
弱,犹掘坎于地,水从高处流下,必先盈坎而后进,必不反向高处流也。如大黄与人参同用 
,大黄自能逐去是坚积,决不反伤正气;人参自能充益正气,决不反补邪气。盖古人制方之 
法,分经别脏,有神明之道焉。如疟疾之小柴胡汤,疟之寒热往来,乃邪在少阳,木邪侮土 
,中宫无主,故寒热无定。于是用柴胡以驱少阳之邪,柴胡必不犯脾胃;用人参以健中宫之 
气,人参必不入肝胆。则少阳之邪自去,而中土之气自旺,二药各归本经也。如桂枝汤,桂 
枝走卫以祛风,白芍走荣以止汗,亦各归本经也。以是而推,无不尽然。试以《神农本草》 
诸药主治之说细求之,自无不得矣。凡寒热兼用之法,亦同此义,故天下无难治之症。后世 
医者不明此理,药唯一途。若遇病情稍异,非顾此失彼,即游移浮泛,无往而非棘手之病矣 
。但此必本于古人制方成法,而神明之。若竟私心自用,攻补寒热,杂乱不伦,是又杀人之 
术也。 

卷下治法
临病患问所便论
属性:病者之爱恶苦乐,即病情虚实热之征。医者望色切脉而知之,不如其自言之为尤真也。 
惟病 
明明为医者言之,则医者正可因其言,而知其病之所在以治之。乃不以病患自知之真,对症 
施治,反执己之偏见,强制病患,未有不误人者。如《伤寒论》中云∶能食者为中风,不能 
食者为中寒。则伤寒内中风之症,未尝禁其食也。乃医者见为伤寒之症,断不许食。凡属感 
证,皆不许其食。甚有病已半愈,胃虚求食,而亦禁之,以至因饿而死者。又《伤寒论》云 
∶欲饮水者,稍稍与之。盖实火烦渴,得水则解,未尝禁冷水也。乃医家凡遇欲冷冻饮料之人, 
一概禁止。并有伏暑之病,得西瓜而即愈者。病患哀求欲食,亦断绝不与,至烦渴而死。如 
此之类,不可枚举。盖病者之性情气体,有能受温热者,有能受寒凉者;有不受补者,有不 
禁攻者,各有不同。乃必强而从我意见,况医者之意见,亦各人不同,于是治病之法,无一 
中肯者矣。《内经》云∶临病患问所便。盖病患之所便,即病情真实之所在。如身大热,而 
反欲热饮,则假热而真寒也;身寒战,而反欲寒饮,是假寒而真热也。以此类推,百不失一。而世之医者,偏欲与病患 
相背,何也? 
惟病患有所嗜好,而与病相害者,则医者宜开导之。如其人本喜酸,或得嗽症,则酸宜忌; 
如病患本喜酒,得湿病,则酒宜忌之类。此则不可纵欲以益其疾。若与病证无碍, 病患之 
所喜,则从病患之便,即所以治其病也。此《内经》辨证之精义也。 

卷下治法
治病不必顾忌论
属性:凡病患或体虚而患实邪,或旧有他病与新病相反,或一人兼患二病,其因又相反,或外 
上下 
各有所病,医者踌躇束手,不敢下药,此乃不知古人制方之道者也。古人用药,惟病是求。 
药所以制病,有一病,则有一药以制之。其人有是病,则其药专至于病所而驱其邪,决不反 
至无病之处,以为祸也。若留其病不使去,虽强壮之人,迁延日久,亦必精神耗竭而死,此 
理甚易明也。如怯弱之人,本无攻伐之理。若或伤寒而邪入阳明,则仍用硝黄下药,邪去而 
精气自复。如或怀妊之妇,忽患 瘕,必用桃仁、大黄以下其瘕,瘀去 台自安。或老年及 
久病之人,或宜发散,或宜攻伐,皆不可因其血气之衰,而兼用补益。如伤寒之后,食复、 
女劳复,仲景皆治其食,清其火,并不因病后而用温补。惟视病之所在而攻之,中病即止, 
不复有所顾虑,故天下无束手之病。惟不能中病,或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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