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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理论-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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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规模的大小,也很少规定联合研究活动。因此,更准确地说,在某些工业中,有些类
型的研究是中小厂家无法资助的,因此这些工业中的大厂家就可能有某种从中革新的优
势了。第三,如果研究是合作进行,或是在政府的实验室里进行,就像英国的某些制造
业和大多数国家的农业那样,这种优势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抵销。外部的研究机构确实不
能完全代替厂家内部的研究部门,因为内部的研究部门接触厂家的日常问题,并且能使
自身适应这些问题。
    另一方面,需要费钱进行研究的并不是这些日常问题,而是靠推进科学新领域的基
础性的长期工作,这种工作最好能在合作的或政府的实验室里完成,而且可能具有使研
究成果较快地在全行业中推广的好处。当然,这并不是说,研究应当·局·限在为这整
个行业工作的实验室里;相反,这种实验室正像大厂家的实验室那样很可能失去更有成
果的调查方法。我们只是说,小厂家的劣势可通过合作机构得以消失。研究不能成为维
护垄断的论据,因为使科学进步完结的最有把握的办法之一就是对研究加以垄断(对这
些问题,我们将在第四章第一节(二)中详加讨论)。
    不过,因为研究和发展之间的差别,我们并没有完全放弃关于规模大小的论点。小
组研究确实能得出大厂家实验室得出的同样成果。但是,在进入发展阶段时,优势也确
实可能在能拿出大笔经费使革新进入商业开发阶段的厂家一边。
    资助费钱的革新的能力,如同享有大规模生产经济的能力一样,是大厂家无可否认
的优势之一。有时,这种优势终于产生垄断,有时,不首先创造垄断的条件,就不能享
有这种优势。在有些企业中,垄断偶尔确实促进经济增长,就是说规模会促进增长,就
是说规模和垄断有关。但是我们一定不能把这一点夸大成为一切企业和在任何情况下的
普遍规律。
    除了这些规模经济的问题以外,在某种新工业发展的初期阶段予以保护也许是可取
的,只要这种保护在合理的短期几年内便于取消。这种立场在1624年的垄断法中第一次
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经过两代人的激烈争论之后,在这项法律中规定,国家可以对新的
发明给予保护,但这种保护在确定的几年保护期之后便须停止。这就是我们专利制度的
起源。在当时,新的发明并不仅仅指今天所指的那些;它还包括从别国引进的新工业,
不管这种工业的技术在别的地方是多么陈旧或早已出名。这项法律因而默认了我们今天
所谓的“新生工业”的论点以及酷似当前解释专利争论的论点。
    尽管经过几个世纪的争论,谁都没有改进1624年立法者们采纳的主张。有些新的想
法需要保护,因为使这些想法能在商业上获利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也许是研究或发展,
也许是培训工人或者是使公众熟悉某种新商品的代价。所以政府总是愿意保护新工业,
不管是以关税的形式,以许可证的形式,以津贴的形式还是以专利的形式。在有些情况
下,有可能按其功能检验每一要求,相应地调整保护的类型和期限,就像现在某些不发
达国家所作的那样,鼓励新的制造业。在另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处理在工业国家中申请
专利保护的新想法时,没有个别对待的问题,法律对一切事例都规定了同样的保护年限,
让当事的各方在法庭上去决定什么是新的,什么不是。关于专利立法的细节有许多还要
辩论——如保护应给多少年,保护应从什么日子算起,等等——但是基本原则,即如果
新的想法要得到发展就要求有限的垄断性保护,是为人普遍接受的。
    人们一般也都同意,保护必须有时间限制,否则就会有害经济增长。这种看法根据
的信念是:人在压力之下比之不在压力之下更可能从事和利用新的发现。这种看法还认
为,新厂家比老厂家更可能采用革命的想法,这部分是由于老厂家感到自己难于保持活
力;部分是由于老厂家在物质上和智力上拘泥于陈旧的技术,不太可能快步赶上全新的
方向,因为那样可能毁掉它们现有的资本。这些信念,就像对人类举止的大部分笼统看
法一样,显然有例外情况。有些垄断者大力引进革新,有些老厂家确实保持住异想的青
春活力。同样地,一些新厂家进行了很大程度的革新,开始进入市场,一些老厂家出于
担心在竞争中败北也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很清楚,如果根本不准新厂家进入市场,革
新的速度就会放慢。自由进入(市场)是经济增长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保护新的排
斥更新的固然重要,而保护新的排斥旧的同样重要。专利保护是为第一种目标服务的。
经常回顾专利立法防止被滥用是为第二种目标服务的。而且还需要有总的反垄断法,以
防强有力的厂家或厂家联合体使用它的力量不让新厂家进入市场——使用的办法有诸如
停止证券上市、专营、价格战、价格歧视、堵塞销路、垄断货源等等手法。这种法律的
起草、解释和生效要求有慎重的判断,因为在某种情况下经济增长需要垄断,在另外的
情况下垄断则对经济增长不利。因此,这方面的法律往往处于更加错综复杂和界限不清
之中,但是,是一件并非因为其困难而不必要的任务。
    新近,发展中国家特别倾向于实行垄断,因为它们缺乏企业家。在这些国家里投资
所冒的风险比在比较先进的国家里要大,因为不大知道它们存在的问题和潜力,经验少
和财力弱的企业家在周期性危机中易于被消灭。在殖民地的贸易中,人们可以非常清楚
地看到这一点,那种贸易易于集中在几家大的财力雄厚的厂家手中;日本历史上也如此。
日本的经济生活曾很快控制在几家托拉斯手里。有成就的企业家不仅要控制他们举办的
工业,而且还想把他们从一种工业得到的利益扩展到另一种工业,部分是因为这样作比
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风险要少些;部分是因为各个企业之间可以互为供应者或
消费者得以互助。因而,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在各种不同的经济部门——银行业、
保险业、商业、运输业、旅馆业、报业、制造业等等之间发展着密切的所有权联系,乃
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毫无疑问,这就是卡尔·马克思所以根据早期著作家和他本人对19
世纪初资本主义的观察,确信资本主义的发展必须要同日益增强的垄断化联系在一起的
原因。事态发展并未证明这一预言(见第五章,第三节(四))。随着经济的发展,在
企业家能力及其平均经验水平方面也有提高。投资的风险也将减少。因为积累了更多的
关于经济的知识,还因为新工业存在的问题也更为普遍地为人们所熟悉。这样一来,少
数人的聪明才智要支配经济舞台就不那么容易,垄断的地位就更难于建立和保持。换句
话说,赞成垄断的“新生经济”论点同“新生工业”论点平行存在,但是后者只具有暂
时的意义,容易受到垄断期拉长可能减少经济的活力的同样限制。
    最后,我们应当指出有一种赞成垄断的论点,其根据是发展中的经济要求有高度节
约和高额利润。依照这种论点,认为把大部分国民收入转到那些愿意节约和投资的人的
口袋里是可取的,而不要给那些愿意把它用于消费的人。当然,这种论点并不是说要走
极端;消费是对生产的报偿,是对进一步努力的刺激力;问题只是程度的问题。在节约
和消费之间分配国民收入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一直争论很多,因为有的看法认为,
如果消费部分过多,投资就会过少,而如果消费部分太少,投资就会得不到鼓励,但是,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非常高的投资率至少可以保持几十年而不会使投资的机会枯竭,
这一点似乎是没有理由怀疑的。只要经济增长同高度节约并非不相容,那么问题的下一
步就是为了取得大量节约究竟需要有多大的利润。的确,非资本家阶级确实很少致力于
节约,但是节约并不需要完全靠个人的努力。政府也可以作为储蓄者,向公众征税,用
于公共设施的资本构成或借给私人生产者。不过,如果政府不能或成不了一个生产性的
储蓄者,可以肯定,发展中的经济要获得足够数量的节余,它确实需要大量利润。即便
如此,利润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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