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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关东异志-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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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斤以上,稍加利用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燕叔首先在鱿鱼的头顶居高临下打量一番,发现巨鱿爆裂的眼珠底下,尚有许多油脂没有流尽,就遣我回船,把所有瓶瓶罐罐全都拿下来。待我将事情办妥,燕叔把瓶罐一字排开,拎起斧子,把鱿鱼三角形的头颅砍开了一个大豁口。继而探出左手,将手臂伸入豁口之内,使鱼头固定,又探出右手,猛掏巨鱿的左眼,待右手紧紧扣住鱼眼之后,他丹田一叫劲儿猛力往怀回一拽,只见巨鱿油黑的眼球带着惨白的脑髓一并从眼眶中蹦了出来。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在心中暗自揣摩此招用到人身上的后果。   
燕叔手中的眼珠,再次把我吓了一跳:我见过杀牛宰鹿,牛和鹿的眼睛在同类中就算是很大的了,但燕叔手中这鱿鱼的眼珠显然比任何一只牛眼都要大,不夸张的说,抵得过三只的牛眼摞在一起的尺寸!燕叔一弯腰,把眼珠放到一个瓷罐里,又伸手从巨鱿眼眶中取出另一只眼珠,坏笑着对我说:“你一会儿等我把罐子里的眼珠浸完油,再搬回船上留着以后吃,我手上这只烂的,一会儿咱把它煮了,给我妹夫独孤璞熬上一锅浓汤补补身子。你和含炯还小,尽量别喝,这东西太火,童男吃了容易淌鼻血”,我苦笑一声,朝燕叔摆了一个无奈的表情,接过他手中的盆子。不掂量则可,这一掂量可把我吓了一跳,娘的娘我的姥姥,一颗碎眼珠,竟然有七八斤的分量。   
挖完了鱿鱼眼球,燕叔开始用砍刀剃掉巨鱿身上的嫩肉。吃过鱿鱼的人都知道,它的头是个长三角的,像个纺线的梭子,在脑瓜两边儿,还有两片像耳朵一样的嫩肉,煮食之后又软又薄,放在口中,既不难咬又有嚼头,遇到火候拿捏好的厨子,做的口感比牛羊肉还香。燕叔是个老饕,自然知道此中的妙处,操起砍刀,熟练地把这些嫩肉全都剔掉。我们从中挑出了几斤作为今天的晚餐,其余的全都储存在船底的贮藏室内以备后用,杂脑下水等等全部都扔到岛上的上风口喂鸟。 首发剔完鱿鱼头上的肉,燕叔接下来开始剔它的触手,这又是一个极需要刀工技术活:巨鱿的每只触手都有大腿一般粗细,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滚圆的吸盘和透明的骨牙,要把所有吸盘全都剃光,骨刺全都拔净是相当不易的。燕叔二话不说,操起砍刀就开始剔了起来,看他的刀工,我真的开始怀疑,眼前的这个干瘦老头儿,到底是一个盗墓贼还是一个酒楼的大厨。   
燕叔剔了一会儿触手,看我在边儿上闲着没事儿做,就让我上船好好休息,可我现在激动得根本就睡不着 —— 我是个不安分的人,自从在山洞枪挑了群鼠之后,我几乎爱上了这种刀尖儿上的生活,爱上了穿梭在生死之间的感觉。但自从下山之后,生活又回归了平静,一切都是那样的索然无味,我为了复兴祖业,为了得到静玉,不断地奔走,不断地游说,不断地和好友耍着心计,在获取的同时,内心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或许只有经历一场恶战,看到一些鲜血,让浑身的肌肉激动的乱颤,才让能让我暂时忘掉负担。现在的我,正是在这样的感觉中,此刻,别说让我自己回去睡觉,就是让八大胡同的头牌搀我回去,我也得考虑考虑。   
燕叔看我实在闲得难受,便分配给我一个新的任务:到海滩去捡贝壳和海虾。含炯正好也闲得没事儿,也一同随我前往。小岛的海岸线不长,被冲上岸的的鱼虾却不少,我和含炯挑挑拣拣,一会儿就把坛子装满满满登登。这个岛屿实在是太小了,长宽充其量也就是四五里地,我俩绕了海岸线走了一圈,觉得没有意思就穿过草丛,进入了小岛的中心地带。按我的想法,这脚下这个小岛,应该是由一块儿极小的珊瑚礁所构成的,之所以能够最后演变为一座草木茂盛的岛屿,应该是借了海鸟的帮助:海鸟为了生存,常要飞临大海捕鱼,突起的珊瑚礁自然而然成了它们的歇脚进食的场所。渐渐地,海鸟在排出的粪便覆盖了整个珊瑚礁,在鸟粪的滋养下,海风携来种子在岛上发了芽,长了草,长了树,继而吸引了更多的海鸟,经过岁月累计,礁石越扩越大,最后形成了今天的规模。   
但事实却推翻了我的假设,当我和含炯走到岛中心时,却意外发现了一眼山泉。水流虽然不大,但里面却全都是甜丝丝的淡水。我俩撒腿回去报告了燕叔,燕叔一听喜出望外,赶紧把船上的蓄水箱取出到泉眼处注满了水。燕叔今天分外的高兴,一口气剔了好几只巨鱿的触手,说晚上的时候给我们露一手,做一顿海鲜火锅,乐得我和含炯一蹦老高。   
夜色彻底降临,一轮明月升上天空。众人在船上取来干柴,在沙滩上搭了一个火堆,独孤璞服了参露之后,又歇息了两个多时辰,已然能够走动,在香味的勾引下也加入了火锅战局。佐料只有盐和辣椒 —— 海盐是自己晒的,辣椒是在塘沽的菜市场买到的,酱油和醋没有 —— 燕叔怕船上的调料太多,淡水消耗得太快。这顿火锅虽然短了很多的调味品,但海滩上这顿饭,可以说,是我,也是船上所有人,一生中最香甜,最难忘的一顿饭。   
十斤鲜鱿鱼肉、三条巨鱿的触手、外加六七斤肥美香嫩海鱼贝壳全被我们下到锅里,燕叔把他压箱底儿的一坛好酒也拿了出来,这本是为了御寒而备,今天一高兴也不顾其他了,众人又烤又涮,一顿痛饮狂吃,折腾了一个时辰才结束战局。吃饱喝足,老少爷们们索性躺在沙滩上唠嗑,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儿吹着暖暖的晚风,真是比神仙还惬意快活,又折腾了好半天,酒劲儿上来,大家全都提议回船睡觉。一上船,燕叔猛然起来,刚才我们光顾着快活了,船老板的尸体还在船上搁着呢。活人与死人是不能共船过夜的,况且船老板因公而死,我们于情于理都应该将之好生埋葬才对。   
撇下独孤璞在船上睡觉养病暂且不提。我和燕叔打定主意,决定在小岛上连夜挖坑,把船老板埋掉。日后回到天津码头,再打听他的家小,给予适当的补偿。主意打定,我俩便一个抱头,一个抬脚,把尸体抬下了船。含炯在前面拎着铁铲,擎着火把带头引路。不到一柱香的工夫,我们就把死尸搬到泉水的上风口。燕叔吩咐暂将死人落地,待他观察星相之后再决定坟坑的最终位置 —— 埋人最讲究选择风水,风水好了则能全家受益,亲友沾光;反之则要全家倒霉,连同挖坑儿的人都要一同沾染晦气,连走几年的背字儿。在民间一直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叫做:“一命,二运,三风水”。讲的意思是:命是与生俱来的,没有办法改变;运气是老天给的,你左右不得;只有风水,是能够人为选择和改变的。基于风水给人们带来的种种益处,历朝历代的君主和官僚们,谁都想给自己家族选上一块儿风水宝地。   
之前我曾说过,风水学是从《易经》里衍生出来的学术分支,它是一门绝学,更是一门秘术。风水的本质只有一个字:气。气是生命之源,也是世间组成一种基本元素。风水学的经典名著《葬经》中曾这样描写道:“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故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学实际是以气为媒,阐述了人与周围事物关系的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的学说,历史上有大量关于风水的专著,只可惜其内容太过玄秘,除了宫廷御用的风水相师之外,平常人根本难以理解和驾驭,渐渐地,风水学在民间沦为了江湖先生分屋定穴的工具。   
历代帝王都讲究风水,不仅希望自己的阳宅吉祥周正,更希望阴宅藏风聚气,使得子嗣兴旺江山永固。他们的墓穴讲究王气,重视龙脉,绝非平常地可选,一般要高级的风水师和观星大臣同时认同才能被选中,为了保护墓穴不被盗墓贼挖掘,他们还要在墓中设置尸气,毒虫,飞箭等机关。有的帝王生前太过暴戾,怕死后被仇家掘尸,还要设置多个假墓,燕叔的师父就是死在了衣冠冢中。正是由于皇家对于风水的研究达到了极致,所以我手上的《龙兴风水图志》才会成为所有盗墓贼做梦都想得到的典籍。   
燕叔虽然还没有时间细读图志,但在几十年的盗墓生涯中也积攒了大量的经验,知道泉水之上是埋人的福地,便不辞辛苦地把船老板抬来,我们不能把到云南的一千两白银亲自交到船老板的手上,这也算是给他家人最后的一点儿补偿。   
燕叔抬头观察了半天星相,大致确定了尸体应该摆放的方向,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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