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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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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亲属尽管怎样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虽说痛痒相关,事实上痛痒走不出皮肤的。如果要维持这种亲密团体中的亲密,不成为“不是冤家不碰头”,也必需避免太重叠的人情,社会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必须有相当的平衡,这平衡可以在时间上拉得很长,但是如果是一面倒,社会关系也就要吃不消,除非加上强制的力量,不然就会折断的。防止折断的方法之一是在减轻社会关系上的担负。举一个例子来说:云南乡下有一种称上'贝宗'的钱会,是一种信用互助组织。我调查了参加'贝宗'的人的关系,看到两种倾向,第一是避免同族的亲属,第二是侧重在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方面。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找同族亲属入'贝宗'?他们的理由是很现实的。同族的亲属理论上有互通有无,相互救济的责任,如果有能力,有好意,不必入'贝宗'就可以直接给钱帮忙。事实上,这种慷慨的亲属并不多,如果拉了入'贝宗',假若不按期交款时,碍于人情不能逼,结果'贝宗'也吹了。所以他们干脆不找同族亲属。其他亲属如舅家的人虽有入'贝宗'的,但是也常发生不交款的事。我调查十就看到一位'贝宗'首为此发急的情形。他很感慨的说:钱上往来最好不要牵涉亲戚。这句话就是我刚才所谓减轻社会关系上的担负的注解。

  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算清”的需要也增加了。货币是清算的单位和媒介,有了一定的单位,清算时可以正确;有了这媒介可以保证各人间所得和所欠的信用。“钱上往来”就是这种乐意当场算清的往来,也就是普通包括在“经济”这个范围之内的活动,狭义的说是生意经,或是商业。

  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实质上馈赠和贸易都要是有无相通,只在清算方式上有差别。以馈赠来经营大规模的易货在太平洋岛屿间还可以看得到。Malinowski所描写和分析的Kulu制度就是一个例证。但是这种制度不但复杂,而且很受限制。普通的情形是在血缘关系之外去建立商业基础。在我们乡土社会中,有专门作贸易活动的街集。街集时常不在村子里,而在一片空场上,各地的人到这特定的地方,各以“无情”的身份出现。在这里大家把原来的关系暂时搁开,一切交易都得当场算清。我常看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的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舍,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

  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地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乡土中国》之(13):名实的分离
 

 

作者:费孝通
 

 

 
     

  我们把乡土社会看成一个静止的社会不过是为了方便,尤其在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静止是乡土社会的特点,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得慢而已。说变得慢,主要的意思自是指变动的速率,但是不同的速率也引起了变动方式上的殊异。我在本文里将讨论乡土社会速率很慢的变动中所形成的变动方式。

  我在上面讨论权力的性质时已提出三种方式,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现在我又想提出第四种权力,这种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社会继替是指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却是指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这两种过程并不是冲突的,而是同时存在的,任何社会决不会有一天突然变出一个和旧有结构完全不同的样式,所谓社会变迁,不论怎样快,也是逐步的,所变的,在一个时候说,总是整个结构中的一小部分。因之从这两种社会过程里所发生出来的两种权利也必然同时存在。但是它们的消长却互相关联。如果社会变动得慢,长老权力也就更有势力,变得快,“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发生了,长老权利也随着缩小。

  社会结构自身并没有要变动的需要。有些学者,好象我在上文提到的那位Spengler,把社会结构(文化中的一主要部分)视作有类于有机体,和我们身体一般,有幼壮老衰等阶段。我并不愿意接受他们的看法,因为我认为社会结构,象文化的其他部分一般,是人造出来的,是用来从环境里取得满足生活需要的工具。社会结构的变动是人要它变的,要它变的原因是在它已不能答复人的需要。好比我们用笔写字,笔和字都是工具,目的是在想用它们来把我们的意思传达给别人。如果我们所要传达的对象是英国人,中文和毛笔就不能是有效的工具了,我们得用别的工具,英文和打字机。

  这样说来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生活上发生了困难。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另一方面,新的方法却又不是现存的,必须有人发明,或是有人向别种文化去学习,输入,还得经过实验,才能被人接受,完成社会变迁的过程。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遑惑、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这里发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实验,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发生了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并不相同,因为它并不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因为它并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不根据传统的。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这种时势权力在初民社会中常可以看到。在荒原上,人们常常遭遇不平常的环境,他们需要有办法的人才,那是英雄。在战争中,也是非常的局面,这类英雄也脱颖而出。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变迁激烈的社会,这种权力也在抬头了。最有意思的就是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赶紧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权力表示得也最清楚。我想我们可以从这角度去看苏联的权力性质。英美的学者把它归入横暴权力的一类里,因为它形式上是独裁的;但是从苏联人民的立场来看,这种独裁和沙皇的独裁却不一样,如果我们采用这个时势权力的概念看去,比较上容易了解它的本质了。

  这种权力最不发达的是在安定的社会中。乡土社会,当它的社会结构能答复人们生活的需要时,是一个最容易安定的社会,因之它也是一个很少“领袖”和“英雄”的社会。所谓安定是相对的,指变得很慢。如果我单说“很慢”,这话句并不很明朗,一定要说出慢到什么程度。其实孔子已回答过这问题,他的答案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换一句话来说,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的时候,我们可以称这社会是安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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