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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中州-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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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塞鸿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男人喂了他半碗鸡汤,又将一个鸡腿送到他手里,自己接着说下去:“我知道,这都是我自己做美梦,纳兰怎么会喜欢上我?她喜欢的一定是你这样的人。”秋塞鸿的鸡腿吃不下去了。

男人轻轻笑着,说:“吃吧,不会有毒的。我知道她喜欢你,不然也不会带着你来,你伤得很重,我想你一定是为了保护她而受伤的。我知道自己远远比不上你,你能在很危险的时候保护她,而我却没有这个力量,还要受她的保护。”

秋塞鸿突然觉得这个男人非常可笑,很有些女人气,可能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吧,书呆子!

男人当然不知他心里所想的,还自顾自的说下去:“她说你的眼睛受了伤,一时不能见光,所以让我把你的眼睛缝起来,等到再过四五天,就可以为你拆线了。到时候你就能看东西了。”

秋塞鸿的嘴停住,他心里几乎要大笑起来:真是个顽固不化的女人。

他现在明白纳兰的意思了,这个女人虽然是个又哑又瞎的残废,但却是那么要强,绝不受别人一点好处,也不肯接受别人对她的施舍。她宁可得罪人,也不有求于人。

男人将一碗鸡汤全送进他嘴里之后,好像显得很高兴的样子,说:“现在你的脸色好多了,我看过不了几天,你一定生龙活虎,活蹦乱跳,你们练武的人,身体真是好得很。”听着他兴奋的语气,秋塞鸿也淡淡一笑,他也有点奇怪,在这个人面前,他好像一点脾气也发作不出来似的。这个男人好像天生就有一种力量,使你没办法对他生气。秋塞鸿不禁很好奇,他真想现在就看一看这个男人的样子,是不是真的一副书呆子模样。

琴声还在响着,听起来好像并不算太远,就在这屋子左近。秋塞鸿凝神的听了一阵,忽然道:“她的琴是跟谁学的?”男人笑了笑,说:“这可就不知道了,纳兰十三岁就离开了家,那时她并不会弹琴,这本事肯定是她后来学的吧。”

秋塞鸿哦了一声,说道:“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有回来看过你?”男人道:“没有。可是我知道,她一定会回来的。”秋塞鸿道:“可你说纳兰并不承认你是她丈夫,她便回来了,你能留住她么?”

男人没有回答,过了一阵子,才说:“她是个很有本事的人,我并不想留住她,只要能看到她,我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现在她还很需要我,这就更让我感觉到快乐。从来没有人需要我做什么,我也一直以为自己帮不了别人,但现在看起来,并不是这样。”

他说得非常诚恳,秋塞鸿听得出来,每一个字都是从这个男人内心发出来的,他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是那样的平淡,平淡的让人崇敬,让人仰视。

面对着一个自以为是自己妻子情人的男人,他居然能这么平淡,这么快乐,这个人的心是什么做成的呢?至少可以肯定,这个人的心里从不会有仇恨二字。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本是不共戴天,但这个人居然能看得这样淡然,还为自己能够照顾这个“夺妻之人”而感觉到快乐,秋塞鸿觉得面前站立的男人如果不是一个白痴,那绝对就是一个圣人。

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真想现在就看一看这个男人的样子。

但是他并没有说出口,多年的江湖历练使得他有了一种习惯,从不把自己的想法轻易说出来。但他却从这个男人口中知道了不少关于纳兰的事情。

纳兰一生下来就是个怪胎,没有眼睛不会说话的怪胎,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争强好胜,要做一番正常人都做不到的大事情。所以十几岁时就离家出走,不要任何人照顾,也不知吃了多少苦,才会有飞霜谷那一片基业,但人生无常,祝福无定,千辛万苦才得到手的东西,竟在一夜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不是纳兰有一颗坚强无比的心,早就失去了生的意愿。

这一点,他们竟是如此相像。

过后的四天里,秋塞鸿就一直躺在床上,他并没有恨纳兰,他想要纳兰安心的还完这几天欠他的人情债。

果然,到了第五天,等到他吃喝完毕,男人坐到他床头,摸索着为他把眼皮上的线拆了。秋塞鸿终于见到了第一丝光线。

他并没有马上睁开眼睛,而是习惯了好一阵后,才抬起眼皮。

屋子里并没有人,那男人在拆完线后,离开了屋子。

几天的疗养后,秋塞鸿觉得身体里的伤好了很多,他走下床来,拉开门,走出去。

门外已是深秋,叶子不断从树上飘落,象征着一种凋零肃杀的意味,而秋塞鸿就像是一只单飞的大雁,失群失地,更失去了方向。可他知道并不只有他一个人是这种境遇。

纳兰呢?今天怎么没有听到她的琴声?这几天来,一直是那种平和舒缓的琴声伴着他,秋塞鸿几乎要习惯了这种生活,但现在她却不见了。

门外有个人正在坐着看天,天边一只孤雁飞过,其声哀切,秋塞鸿缓步走到他身后,也看着那只大雁,突然叹息一声,道:“孤雁失群,命只怕不长了。”

这句话他曾经说过,现在不知怎么又突然说了出来,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令他想像不到。

这次并没有暗杀,那个坐着看天的人突然一笑,说:“就算它《‘文》死掉了,也没有《‘人》关系,因为《‘书》它毕竟是死在了《‘屋》故土,我想它在掉下来的那一刻,心里也不会有多少悲伤吧,至少它比那些千里奔波为求活命的同伴,要幸运多了。”

秋塞鸿听得心里一惊,这种吃惊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种非常乐观的心态是他从没有过的,另外一种吃惊是来源于说话的人本身,这正是那个照顾他五天的男人。

他为什么不站起来说话?莫非他站不起来,也是个残废?

秋塞鸿连忙转到他的前面,仔细一看时,这种吃惊的感觉又增加了几倍,他看到那个人并没有坐着,而是一直站着,他的身高只到常人坐着时的高度。

这个人竟是一个侏儒。身长不及三尺的侏儒。

秋塞鸿无语半晌,最后才轻咳几声,拱手道:“多蒙恩顾,在下不胜感激,还望恩人将大名见告。山高水长,相见有期,秋某日后定当补报。”

那个男人皱了皱眉头,说:“你这番话咬文嚼字的,我听不大懂。”秋塞鸿只得道:“敢问高姓大名?”侏儒笑了笑,说:“名字很重要么?为什么人们一定要记住某个人的名字呢?就算记住了,也不敢保证以后会不会忘记,就算忘不掉,也不敢保证以后还见不见得到本人,就算见到了本人,也不敢保证还记不记得以前的事,所以不必这么麻烦吧。”

秋塞鸿被这一番话说得怔在当地,他自负口才不错,但此时却不知如何开口。

过了片刻,秋塞鸿才道:“纳兰呢?”侏儒道:“走了。”说到这里,他抬起头盯着秋塞鸿,说:“你为什么不去找她?她可是个非常好的女人哩。”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出的竟是一片至诚之色,好像在为一个朋友着想的样子。秋塞鸿忙咳了几声,道:“你可能误会了,我并不是纳兰的……那个……情人……”侏儒并不吃惊,道:“我知道,你不但不是她的情人,还是……她的仇人。”

秋塞鸿吃了一惊,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侏儒道:“就是今天,给你拆线的时候,我发现你的眼睛并没有任何毛病,她这样做自有她的目的,但她从不对自己喜欢的人有一点点冒犯,所以你不可能是她的情人。”秋塞鸿负手对天,道:“不错,我们本就是冤家对头,直到现在还没分出胜负。也许会一直斗下去的。”

侏儒笑了,他抬起一只小手,指着门外那条小路,说道:“这么多年来,我每天都站在这个地方,看着那条路,等着纳兰从这条路上走来看我。虽然我从不指望着这个愿望实现。对我来说,这并不只是个愿望,也是一种乐趣,因为我有期待,如果这种期能成为现实的话,那就不单是乐趣,而是幸福了。几天前,她真的来了,背上背着你,那是我一生里最幸福的时候。”

“现在,她又离开了,我知道她一定是去做她非做不可的事了。我没有拦她,也不想拖她的脚,那样的话,我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若是在别的时候,秋塞鸿一定会笑得弯下腰,这个侏儒居然还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可现在,他必须承认,这个高不满三尺的侏儒,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他的心,远比任何一个江湖人都刚强,江湖中人认为,男子汉就是两肋插刀全道义,冲冠一怒为红颜,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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