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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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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萝赛特叫道。“这搞的一团糟!你能不能不做这些愚蠢的事,追究一件外衣是黄色还是黑色,好吗?”
曼根转身对着她。“这很不同,你知道的。我没看见那东西。不,我认为她也没!但是某人肯定进来了。尽管我承认安妮也许不知道。上帝!我不知道!”
“很好,”Burnaby说。
“去大厅,”曼根。“介意吗?”
哈德利从他们身边经过,很平静的说着话。Burnaby看起来脸色苍白,又坐在睡椅上。争论和紧张过后,每个人都想安静下来,此时安妮应铃进来。安妮是个有思想的女孩,鼻子修长。她看上去很能干;似乎工作也很努力。她靠门站着,帽子工整的戴在头上,似乎上面还有印记,她用棕色的眼睛注视着哈德利。
“有件事我忘了问你,厄,”督察说着,似乎不大好开口。“嗯!你让曼根先生进来的,是吧?”
“是的,先生。”
“大约几点?”
“不知道,先生。”她看起来有些迷惑。“也许在晚饭前半小时。无法精确的说。”
“你看见他把他的帽子和外衣挂起来的吗?”
“是的,先生!他从来不让我去干,当然我会——”
“你看见衣橱里面了吗?”
“哦,我看见的……是的,先生,我看见的!你知道,当我让他进门的时候,我正会餐厅,但是我发现我不得不下楼去趟厨房。因此我回到前厅。我注意到他离开了,衣橱的灯还开着,因此我过去把灯关上……”
哈德利身子向前。“注意!你知道今天早上在衣橱里发现了件浅色斜纹软呢外衣吗?你知道它,是吧?好的!你记得它挂在钩上吗?”
“是的,先生,我记得。”她嘴唇紧闭。“当今天早晨Burnaby先生发现它的时候我就在前厅,其他人也围过来了。Mills先生说我们不要碰它,上面有血,警察——”
“好的。安妮,关于外衣颜色的问题。你昨晚看衣橱里的时候,外衣是浅棕色的还是黑色的?你记得吗?”
她望着他。“是的,先生,我能记得,浅棕色还是黑色,是这样吗,先生?好的,先生,直接说吧,都不是。因为挂勾上没有外衣。”
喋喋不休的话语交叉着冲撞着:曼根发怒了,萝赛特e几乎在歇斯底里的挖苦着,Burnaby很开心。只有杜莫仍然疲倦而轻蔑的不说一句话。哈德利好一阵都在看着这幅场景,面对着证人们。安妮两手紧握,伸长脖子。哈德利走向窗户,一句话不说,却表情愤怒。
费尔博士吃吃的笑。
“好了,令人振奋,”他催促道。“至少又变颜色啦。我必须坚持说这是非常有启发的事实,尽管我也许有被椅子砸头的危险。哼。哈!是的。来吧,哈德利。我们需要午饭。午饭!”


  

三口棺材

   
第十七章 密室讲义
 
(不得不提醒诸位,如果没读过加斯东·勒鲁的《黄屋奇案》请跳过密室分析“一”——ellry)
咖啡摆在桌上,酒瓶是空的,雪茄则是烟雾袅绕。哈德利、贝特斯、兰波和菲尔博士等四人,绕着桌灯散放的红色光芒团团围坐。在这冬日午后酒足饭饱的悠闲时光,温暖的炉火叫人感到无比舒畅,雪花开始掠过窗户,如过筛般飘落,此刻其它桌子的客人是屈指可数,他们四人算是待的最久的了。在盔甲与盾牌徽章闪烁的微光下,说菲尔博士像是一位藩臣贵族,一点也不为过。博士睨视着小咖啡杯,彷佛一张口就会将它整个吞下。他手持雪茄,做出一个率直且不容反驳的手势。说话前他先清了清嗓子。
“我要开始讲课了,”博士以委婉但坚定的语气声明:“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
哈德利闻言不禁哀号。“改天吧,”他提议:“在如此令人赞叹的午餐之后,尤其是还有活要干的情形下,我们可能无心听什幺演讲。就如我刚才说到的——”
“我要开始讲课了,”菲尔博士不为所动:“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啊哈,有反对意见的人,就自行跳过这一章吧。啊哈,首先,各位先生们,请听!过去四十年来,煽情小说的阅读让我的心智成熟不少,我可以这么说——”
“既然要分析不可能的现象,”贝特斯打岔:“为何是从侦探小说下手?”
“因为,”博士坦白说道:“我们所处的情境,就是一个侦探故事,我们不能欺骗读者说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也不必为了讨论侦探故事,便捏造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故事中追缉一个可能的疑凶,是一种最高尚的消遣娱乐,我们应该直言无隐,以此为豪。
“继续原本的话题:在讨论的过程中,我无意制定任何规则,以免引发争议。我要谈的,纯粹是个人的品味和偏好。我们可以将吉卜林(J。R。Kipling,1865─1936,英国作家)的说法改成这样:‘要建造一座谋杀迷宫,共有六十九种方法,而每一种方法都是对的。’现在我若说,每一种方法对我而言都同样有趣,那么我一定是——态度上我尽量谦恭些——睁眼说瞎话。但这不是重点。我说我认为在侦探小说里,最有趣的故事莫过于封闭密室时,这全然是一种偏见。我喜欢凶手嗜血成性、邪门怪异,而且杀红了眼还不罢手。我喜欢情节生动鲜明,而且充满想象力,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找不到如此叫人目眩人迷的故事。我承认,这些想法是一种理性的偏见,但它们让我心满意足、兴高采烈,而且毋须半调子(或较具份量的)的评论加诸其上。
“这一点绝对重要,因为有些见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会坚持以他们自己的嗜好来界定规则。他们会用‘大不可能’这个字,来当作谴责的标记。因此,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就被他们给唬住了,以为‘大不可能’等同于‘拙劣’。
“我想这么说并不为过:拿‘大不可能’这个字眼来咒骂侦探小说,是最不恰当的事。我喜欢侦探小说,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书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谋杀,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这种情况下,一脸无辜的D却是凶手,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凶手。G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还有其它人的担保作证,但他却是干下此案的真凶,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结果他竟然是。侦探在海边拾起零星的煤灰,这些琐碎的小东西居然隐藏着重要线索,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实情却是如此。简单说,你会发现‘大不可能’这个字眼,随着故事的发展,将逐渐失去意义,甚至可说是个笑话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么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来,如果你希望凶手人选,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极小的角色(咱们这些守旧派,都会这么想),那么到是没得抱怨了,因为在所有嫌疑犯当中,他的动机的确最不可能、最没有必要、也最不明显。
“埋怨‘这种是不会发生!’,或对只露出半边脸的恶魔、带头巾的幽灵,和美艳慑人的金发美女心存不满时,你在表达的只是:‘我不喜欢这种故事’。这种反应是非常正常的。既然不喜欢它,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不过,若是拿这种喜好与否的问题,当作评断故事价值、甚至可信与否的标准,那么你等于在说:‘这一连串的事情不能发生,因为我无法从中获得乐趣。’
“那真实的情况究竟是如何呢?大部分的人都喜欢上锁的房间。但是——这里有个麻烦的争议点——连这一类的书迷,都时常心存质疑。我乐于承认自己也是如此。所以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和各位是站在同一阵线上,让我们来看看其中有什么道理。一但上锁房间的秘密被解开时,为什么我们会半信半疑?这绝非是疑心病太重在作祟,而单纯只是我们会莫名奇妙地大失所望。在失望之余,这样的感觉,自然而然地发展出一种不客观的想法,然后便说这整个故事不可信、不大可能,或是太荒谬了。
“简言之,这的确是事实,”菲尔博士举起雪茄,大声说道。“今天O'Rourke所告诉我们的魔术戏法,的确是在现实世界中上演着。天啊!各位先生,连真实事件都被我们嘲笑了,那么虚构的故事会得到何种待遇呢?每一件发生过的事实,每一次魔术师又巧计得逞,都使得这类骗术更无所遁行。这种情形若放到侦探故事里,我们会说它无法叫人相信;但若发生在真实生活中的话,我们虽仍勉强相信,只是也不免会高呼‘答案太令人失望’!其实说穿了,两种失望之情,原因却是一样——我们的期望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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