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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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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便笑着说,二十三岁了,还在读书,真是命苦。

KING也笑,说,改天带你去我们学校看看。

两人一直开心的聊着,子三决口不提过去和程家。仿佛自己和程家是无关的了。KING便也不说。因他和程家实际上也无多少关联了。

从高园回到莫城,是林叫人来接的。并说预备了酒菜请KING留下吃晚饭。小漪和阿来亦放学了,子三让他们叫KING舅舅。

菜色颇为丰盛,几人相聊甚欢。林和阿东很是热情。穆东南亦出来陪客。

饭后,林和阿东随意请KING小坐。

闲聊几句,免不了要聊到子三身上。

林笑道,我们以前还在舞会上见过。KING的名字被六千多人呼唤着。

KING笑道,就因为那次舞会,我那篇《紫衫》还阴差阳错的到了你手里。

林亦笑着,说,小说很迷人,感情很细腻。

KING说,模仿了阿衫的文笔。

此时他也听林说落月的书便是子三所代写,虽知她深爱看书善弄文墨,便怎么也想不到初中毕业能有如此成就。原以为远在天边的人实际上就在身边,顺着文字的轨迹可觑见她。只是,自己没有发觉。他总这样,后知后觉。

林问,她十三岁文笔就如此?

林没有说如此破碎。KING展现模糊的迷人的笑容继续说,阿衫成绩很差,很是自闭。几乎不怎么和人说话。宁愿把心事交付给薄纸,这样她觉得安全。只是从来不让人看见。

她十三岁离开程家,我很内疚。常去她经常呆的苦莲树边……

林和阿东正听得入迷,尤其听到苦莲树三个字。KING却不讲了。说,很晚了,改天聊。

林说,我送你。

林派了车送KING,邀他经常来陪子三。子三把古木吉它送给KING,说,赔给他今天丢下的。KING接下,说,随时来听。

晚上,子三正看书,林说,你不问我。

子三笑了,说,我哥帅不帅。

林搂着她的腰,说,叫他KING。或者程诺。

子三笑得不怀好意,说,哥吃醋了。

林使劲挠她,边说,不准再牵他的手。

子三痒得不得了,止不住笑,呵呵的说,哥,小三只牵哥一个人的手。只叫哥一个人……放开我……

林不放开反抱紧她,下巴抵在她肩窝里,侧身吮吻她的颈。子三缩着身体往林怀里靠,吟念着,好痒。

林辗转着,无限温柔的蹂躏她。

林的满腔不舍,在再次见到KING时更为深刻。

是在莫城,林和阿东邀KING陪陪子三。子三一天到晚的无事,常常只是去高圆游走。然后回莫城。偶尔逼自己看书,又总要想起自己写书时,惟一日三餐送饭来给她吃,亲自做她爱吃的鱼。冷眼看她狼吞虎咽的全部吃完。或要对着认真工作的林画画。却更怕触景伤情。更不敢去的便是刀房,虽不能在刀房再跳醉殇舞,那副《微光》已然安置在心底,只是,那行迹。一如不容触见的深渊。她又不愿出门,呆在莫城便不得不想起天儿来。

正逢,旧时人事残音,几消重叠,如何堪吟!时年今日重门,梦断红尘,何往何从!

KING来陪子三时,便带她去大学城。子三知他从小读书便是一个混字。打趣道,到底是降了多少级了。

KING只笑不语。

子三因自己小时好歹比他成绩好那么一点,越是得意,调皮的说,KING到现在不会刚考上大学吧。

KING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哦,说吧,偷偷注意我多久了。

子三白一眼他,苦苦叹一声。笑道,真是叫人担忧的孩子。

正说着,只见迎面的学生一个个以猜度甚至不良的目光盯着子三,目光转到子三旁边的KING,又笑意横生十分崇拜。尊敬有礼的叫KING程老师好。

KING略略点头回应,子三又气又羞,红了脸。还是不敢相信。问,你是老师。

KING迷人的笑,说,虽然不是我愿意的,勉强先玩玩。

子三道,怎么可能,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强盗摇身一变居然教书育人。

KING道,是啊,考试一门都不能及格的小丫头居然能写书。虽然写得不怎样。

子三嘟着唇,十分不满,说,谁说的,落月的粉丝比她的钱都多。

KING笑道,也奇怪,像落月那种影视圈的名人会借一个黄毛丫头的笔。

子三知他是好奇自己十三岁离开后怎样生活。说,是啊,她那么清高。怎么会找我。

子三坐在长椅上,坐落于校园青郁的气息里。KING也坐下。说,我的学生跟你现在的年纪都一样。

子三笑起来,说,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真主饶了我了。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学校和囚牢有什么区别。

KING被她逗笑了,子三说,老实交待,你有没有误人子弟。催毁了多少朵未来的花儿了。

KING想了一下,说,数不过来。

两人大笑起来,一直说笑。只是,KING不敢直视子三的眼睛,那个不容碰触的伤口。比起当年更为寂灭和破碎。

然而,子三被一片欢呼声吸引,KING默然。他记忆里的子三是躲在薄壳里的蜗牛,不会对人群感兴趣。子三却顺势望过去,是稚嫩极了的大学生在玩同样稚嫩的游戏。台上的主持人丢礼品下来,台下的众人一齐抢着去接。这种小互动主要是为了活跃气氛,以小小的诱饵煽动群众激情。那边热闹到沸腾,点亮了子三的目光。

KING说,去看看。

两人便走近,远远的站着看年轻的学生为了得到一本书几乎挤破了头。好不容易抢到手的一个学生却奈不住众人轰拥而上,几人叫着闹着抢着竟把书撕成两半,子三边笑边看。倜侃说,希望主持人不会拿落月的书出来。她该气得吹胡子了。

正说着,主持人拿出一对布娃娃,狗熊模样。可憨可爱极了。子三一下子收住了笑容,僵硬着身体,目光呆滞的停留在布娃娃上,落寞而神往。

KING以为她身体不舒服,问,怎么了。

子三一瞬间转换神态,跳着闹着让KING去夺下来,那模样俨然一个天真的小女孩。

KING玩笑道,好啊,你求我。

子三又是恍惚,惟带她去烈士公园玩枪打气球时,她吵着说要那个狗熊,惟亦是如此说,戏谑的神情,醉人的目光。她便自然而然的对惟撒娇,挽着惟的手仰头甜甜的一声一声唤他哥,崇拜极了的目光。惟姿态作尽满意才罢。KING见子三异样,自然一笑,说,真是小气。然后飞快的跑去人群中抢狗熊布娃娃。

子三还在愰神,KING已经拿着布娃娃送到她面前。子三抬头见他得意的神色藏而不露,不怀好意的戏弄道,走吧。我们接着逛。

KING拿着一对狗熊不知所措,子三一路贼笑着在他身边笑笑闹闹的走,只是不抬头。听着KING抱着对狗熊惹来的议论纷纷。泪水几乎要打湿心了,只是这透心的寒楚中浸透着重温的甜蜜。让她神痴心醉。

恍惚,还在惟身边,跟着他走。

两人回到莫城时,下了车,KING依旧留下吃晚饭。

饭后,KING问及子三十三岁后的生活。林告诉他他所知道的。林知道的全是代言所告诉他的,然而,当时面对代言时,子三已有立场。

代言身为出版社终极BOSS。并不尽心。他对管理亦不善长,只深爱文字。《重柠》是子三的第一本书。作者,安柠。由代言出版社出版。代言找到安柠。并查出《重柠》并非安柠亲笔。代言被子三的文字吸引。但子三已经可以选择。她只选择隐在文字里,演译幕后的角色。

代言加默调不重离跟子三聊天,以让她代笔为由。他唤她,默离。并不说明他的身份。

两人聊过一夜之后,子三把代言拉到黑名单。

代言却迷惑了,想让她得到公平待遇。以BOSS的网名重新加默调不重离。直接告诉她,他是代言出版社的老板。

默离回,哦。

BOSS,你应该得到公平待遇。安柠再不会接收你的小说了。

默离,我可以给别人。

BOSS,你的文字不必如此廉价,也不该如此。

默离,我给宁柠她想要的名或利。她给我与世无争的生活。我认为很公平,很好。

但是你破坏了。

BOSS,能见一面吗。

默离,默调不重离从不见人……

如此,代言收了子三的小说,给了落月。

那时的子三已经十六岁。自己的生活都像是小说,创作几乎随手就来,一天二万字丝毫不费力,从不修改,不写提纲,亦不再看。只是文笔上亦有保留。因她要维持所需的状态。

给落月写小说时,被迫着尽了全力。因落月的要求过高,子三的文字必须要达到她身份的高度才可通过。大概,这便是代言的初衷。子三想到此时,亦不得不继续了。

KING听完,心下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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