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蕾纷繁 李朝信-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梅心里的事总撂不下,匆匆下床,走进书房,桌上的稿纸,映入她的眼帘。
  小梅开亮台灯,顺手拿起稿纸一看,这一下,她什么都明白,阿林说的梦话和稿纸上的情话一模一样。她心里顷刻间便涌满了内疚之情。
  小梅动了动身子,费力做了一个浅笑,她的笑又是那么扎实,还露出一口白牙。
  小梅猛地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关闭台灯后,就像一只慌张的小鹿,悄悄地溜进卧室,一头钻进阿林的怀中。她听着他的心跳,很快入睡了。后半夜,她睡得好香好香。英

  嫂
  英嫂已近不惑之年,刚下岗就有人找她。拉她去做生意,她不肯干,在城里当了一个临时工。
  年初,英嫂的厂里发来通知,说她原来工作的车间恢复生产,让她去上班。与她下岗的一些同事回去了,英嫂自感年纪大了,手脚也不那么灵活,坚决不回去。
  英嫂原先在一家棉纺厂上班,还当了一个组长之类的小官。去年厂里因亏损停产,300多名工人回家待业。英嫂18岁时就进了这个厂,也算是厂里的元老。当时下岗,她伤心透了,不知偷偷地哭了多少次。再提上班的事,她就心痛。
  英嫂劳动惯了。是个闲不住的人,她看到待业的同事大多找到了“第二职业”,心里焦躁不安。可人家能干的,她不一定能干。
  碰巧,市环保局招聘清洁工,英嫂报名参考被录用,她成为这个城市第一个下岗女工扫大街的清洁工。
  英嫂雅秀,身材消瘦,脸上总是带着微笑。头上老戴着白色的卫生帽,腰间围着洗得雪白的的确良围裙,她打扫的街道与人一样干净清爽。
  无数日子,我早晨散步,总是悄悄地从她的身边走过,她从容地扫着她的大街,毫不理会路人。
  我从事科研工作,独身一人生活着。每天早上散步到十字路口,买两个包子,边吃边往回走,身后扔下一团白纸,英嫂见了,一声不响地扫走了。我的脸像喝了一瓶大白干,从脸红到颈上。此后,再也不好意思往地上扔东西了。
  可能是我喜欢早晨散步的缘故,与英嫂熟了,便拉起了家常。
  “你的脾气真好,脸上总是笑盈盈的。从你眼神里看出,我想你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我站到她的面前,对她说。
  “上帝保佑,家里苦一点,总算过得去。”她苦笑着说。
  后来,我才知道,英嫂那张含笑的秀脸后面的生活。
  英嫂的丈夫,两年前因车伤去世。眼下,家里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婆婆和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一家祖孙两人全靠她挣钱过日子。
  我散步还分天气好坏,可英嫂扫大街就不分天气好坏了,这种活儿每天都必须干。
  月亮还挂在空中,银光的鳞片在英嫂那苗条的身上晃来晃去。英嫂那纤弱的小手,有力地挥舞着扫帚,弓着细腰,“哗啦哗啦”地打扫着街面和每个角落,一干就是几个小时。早行人走过去,她也不抬头,礼貌地侧过身子,停下手中的扫帚,让出路来,待别人走过以后,她又一丝不苟地扫开了。这里,倒成了一条文明的风景线。
  晨曦初起,我又走在英嫂扫过的大街上,心里突然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思绪滞留在洁净的街面上。街面上依然纤尘不染,我从那没有污物痕迹的街面上,领略英嫂这位城市美容师心灵的美丽。
  我对她刮目相看了。
  我依旧在那条大街散步,不时,睁大眼睛看看英嫂。
  “这么早就出来散步了。”正在扫街的英嫂侧过脸来问我。
  我一惊,猛悟,英嫂已经在留意我了。
  “你真辛苦,天天都在扫。”我受宠若惊找些话来说。
  “不动脑子的活儿,只费点力气没有什么了不起。”英嫂悠闲地说。
  在我眼前,出现了她那秀美的面庞,在那白帽子的反衬下,两朵红云显得格外迷人。她的眼睛里,有一种照人的光彩,汪汪地泊着一种快乐的笑意。
  说实话,看见她扫大街十分艰辛,我很想帮她一把,大男的我难于启齿。
  我慢步走到大桥,双手放在栏杆上时才发现手指上金戒指不见了,心里着慌,急忙返回原路寻找。
  “掉了什么东西?”英嫂见我着急的样子,停下手中的扫帚,笑眯眯地问。
  “戒指掉了。”我笑了笑,笑出几许尴尬。
  “什么样式?”英嫂睁着眼睛问。
  当我说出戒指的样式时,英嫂从衣袋里掏出一颗金光闪闪的戒指递给我。
  “这可是正二八经的金戒指,二十四K纯金货,谢谢你了,英嫂。”我感激地对她说。
  “物归原主,有什么谢的。”英嫂不以为然地说。
  我久久地注视这位扫街的大嫂,她的目光平淡,她好像只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是这件平常的小事,却强烈地打动了我的心。大街,她打扫的洁净,我想,这个地方还映亮了英嫂一颗高洁的心。
  扫完大街,英嫂拿起扫帚走了,我的目光一直把她送到街的尽头。
  英嫂走了好远好远,又回过头来,甜甜一笑。
  夜里,我做梦了,老梦见英嫂那回头一笑。

  爱女
  娟娟今年5岁,个儿不高,瘦瘦的,浓黑的弯眉,溜圆的眼睛,牙齿整齐雪白,皮肤细嫩嫩的,一副笑脸,她就是我的女儿。
  女儿天真活泼,不让人生气,我觉得她很可爱,是我心中开不败的一朵花。
  娟娟上幼儿园,我每次接她回家,她都扑闪着两双大眼睛,笑得格格的,张开小嘴就唱“北京的金山上”或者什么更好的歌儿。她说话时,眼睛里总放射出一种让人心醉的光芒。说实话,她的资质不错,还算上等。
  这样聪明的女儿,叫她学点什么专长?我和妻的意见没有统一起来,因为,我俩各有爱好,都有优势。我喜欢“爬格子”,写点散文、小说什么的。妻善长国画,画人物、花鸟,还在省里办了个人画展。女儿跟我学文还是跟她妈学画,对她越发生出一种化解不开的爱,为她成“凤”可算操碎了心。日子久了,娟娟会唱很多歌。一唱歌,她的嘴角总是泛起笑意,满脸意得神怡。
  听女儿唱歌,在我脑海里浮现出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山,涓涓的水,绿绿的树,红红的花的幻影。她的童音,会给我和妻引来一阵前仰后合地笑,女儿是全家热闹中让人兴奋的沸点。
  旧习,女儿属妈管,她学点什么专长,我难以启齿。乘女儿唱歌的高兴劲儿,我把目光扫在妻的脸上,笑眯眯地说:“娟不小了,学点什么,你拍板。”妻未细想,露出柔媚的微笑,微起朱唇,顺口说:“她喜欢唱,女孩子就学乐器吧。”我心里咯瞪了一下。良久,才点了点头。
  休闲,我忙开了,我背上琴盒,骑着摩托车,带上女儿到少年宫拜师学艺,这时的我,倒成了女儿的“琴童”。
  说老实话,女儿对学二胡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教师教她识谱、按弦、拉弓,她常常跑神,拉出的琴音“杀鸡杀鸭”的老走调。当她转过脸来看见我在身旁,知道不学不行,只能应付,我看见她那个样儿,她皱起了眉头,两个月过去了,女儿学二胡还奏不出一个曲子。
  我和妻欲加辅之,但对此是扁担吹火—一窍不通。虽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望“琴”兴叹。
  又一个休闲,我送女儿到少年宫,谁知原来答应得好好的女儿,突然变了挂,任我怎么说她执意不肯学琴。我要发作,转念想到她还小,也明白“强按牛头去喝水”行不通,只好憋着一肚子气带她回家。
  稻收后,我回老家农村。村民们正忙于耕田,我乘兴到田坎走走看看。
  我步行到一块大田,正遇叔父和堂弟牵牛扛犁赶牛耕田,犁尖只在稀泥上划了一个印子。叔父一边自己操作,一边给堂弟指点,聪明的堂弟学得也快,不一会儿,他就独自操作自如了。
  看堂弟学耕田,我的脑子突然开窍,猛想起自古就有农夫的子孙会耕作,木匠的后代弄斧戳,书香子弟挥笔墨,兵家儿女识刀枪,全凭家教成器。
  博古,我茅塞顿开。我心里想,倘若我和妻也像叔父教堂弟耕田一样,发挥家庭优势,以我和妻的写、画之长,对女儿细加引导、指点,肯定会有事半功倍的成果。
  我把自己的想法跟妻一说,妻连连点头赞同。
  此后,妻作画总要把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妻的画功非同小可,画出来的人有神,花有味,鸟有情,真把女儿吸引住了。女儿对画好像有特殊情感,她也拿上笔在纸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