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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吃干抹净爱死你(安祖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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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弄丢了人家的戒指,她小心翼翼的放入口袋收好。
  「你的手指好细。」汪傲群见状,修长的指尖忍不住轻捏秦涵的拇指。
  他突如其来的动作让秦涵瞬间停止了呼吸,心脏几乎快跳到喉咙口。
  「啊,抱歉。」汪傲群发现自己的唐突。
  他看过众多美手,包括他自己的手指也是修长均匀,美到不行,可是像她这麽纤小、细致,像小朋友一样,又柔若无骨的小小手儿,还是第一次见到。
  眼前的女孩看起来热情爽朗,个子娇小的她模样俏丽可爱,笑容有著一抹天真,很容易让人引发想疼惜她的好感。
  尤其是她红著脸的糗爆模样,更是让他忍不住想一直盯著瞧,几乎忘了胸口的郁闷。
  「没……没关系……」脸红得跟番茄没两样的秦涵连忙埋首吃饭,怕被他察觉她的脸儿烫得足以烧开一桶开水。「对……对了……你的中文说得很好,你在台湾待很久了吗?」
  「我是台湾人。」
  只是他的祖父有英国血统,而他遗传到祖父的高鼻深目,所以很多人刚看到他的时候,会误会他的出身。
  「台湾人?」她还以为是哪国的华裔呢。「那……那你是出门忘了带钱?」唉唉,她可不可以不要再结巴了?
  汪傲群沉默了一会,就在秦涵以为自己问错话时,他又突道:「我离家出走了。」

第二章
离家出走?
  「为什麽?」秦涵问。
  汪傲群沉默不语。
  他浓眉微蹙,眼神透著一股忧郁,薄薄的唇紧抿,似乎在强忍著什麽令他不愿回想的过往。
  依秦涵的童话脑袋逻辑,她猜测这位帅哥应该是出身有钱人家,而且他一定有外国血统,但他又说他是台湾人,所以极有可能是花心的父亲养的外国小老婆所生,才会在家里没有地位,就连离家出走都没有半毛钱可以带出门,只有铁和玻璃的无价值饰品陪著他。
  他在家里的处境一定比灰姑娘还要可怜。
  可怜的灰少爷……凝视著他的汪汪水眸立刻浮上一抹同情。
  未察觉秦涵想法的汪傲群想到今早韦瓦第的乐音在空气中飘荡时,他刹那间想夺窗而逃的冲动。
  汪家是音乐世家,从老到小,皆在国际音乐界有举足轻重之地位。
  身为汪家独子的他,更是带著众人的期许出生、长大。
  从小,他身边就围绕著各式乐器,父亲再从中找出他最有天赋的乐器,积极的培养,奠立了他十五岁那年就扬名国际的钢琴基础。
  因为这样的家世背景,他可以说是在没有童年的环境中长大。
  他不能从事任何有可能伤及手指的运动,放学回家就是练琴练琴再练琴。
  十四岁那年,他就出国到知名音乐学院留学,父母也跟在身边,再加上他常到各国表演,所以他几乎没有朋友。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台湾读国中时,由於他个子比同年龄小朋友要高,校庆时同学推举他参加篮球比赛,来学校参观的父亲一看到他竟然赤手拍打著一颗篮球,在球场上左躲右闪,还曾经因闪避不及而跌跤,气得大发雷霆之怒,将导师叫来狠狠骂一顿,连带推举他的同学也受到了责骂。
  从那时起,同学对他就客气而疏远,不管是任何活动都不肯让他插一脚。
  他寂寞又孤独,可是父母浑然未觉,一心认为这样的安排才是正确的。
  长久旅居国外,在各地巡回演出的他,这次是为了两个礼拜後的独奏会回国。
  他的时间一直被钢琴所占据,陪伴著他的也只有冰冷、不会说话的钢琴。
  曾经有乐评家批评他的弹奏没有感情,还说他过度压抑,更说他根本是个弹钢琴的机器人,却反而受到各方攻讦。
  钢琴王子的名号岂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乐评家可诬蔑的?!
  但汪傲群明白,他说得一点都没错,他是个机器人,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想逃走的渴望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最后他终于随著心走,在昨天早上跳窗离开禁锢他许久的家。
  他的离家出走是冲动下的举动,没有任何计画,直到跳上计程车,他才发现身上竟然只带了五百块,而车子将他带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后,五百块就宣告阵亡。
  明知道经济的困窘,但他仍是不愿意回家。
  他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流浪,生平第一遭在公园里跟著流浪汉席地而睡。
  一旁的流浪汉看他冷得嘴唇发颤,还好心的施舍他两张报纸,只是那两张报纸实在没什么御寒力,仍是冻得他狂打喷嚏。
  昏昏沉沉的醒过来后,他不自觉的受到袭鼻而来的香味所吸引,来到了这家快餐店。
  他知道自己身无分文,是故他只能站在门外,一筹莫展。
  然后,他遇到了她。
  一个看起来有点冒失、迷糊却可爱的纤细女孩。
  她直接拉他进入快餐店,带领著他点了菜,而他想到他身上还有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生日时为自己设计的方形戒指。
  他还有设计首饰的天分,这是父母所不知道的秘密。
  他将他的设计稿匿名传真到一家珠宝设计公司,受到设计主管的青睐,从此他就一直秘密的为那家公司设计多款首饰,并量产在市场上发行,大受欢迎。
  他手上这一只钻戒是绝无仅有的一只,是他特别委托师傅制作,以铂金作底,镶一克拉圆形裸钻,市价百万以上。
  他对于手上的戒指价值多少并无概念,设计费一向是公司说多少他就接受,因为他只是当成一项兴趣,拥有秘密让他枯躁的生活多了点乐趣而已;打小的富裕生活更让他对物质没有任何概念,即便这款戒指有纪念意义,但当肚子饿时,他仍是可以毫不留恋的交出去。
  快餐店的东西很难吃,但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的他也只能勉为其难吞咽。
  反观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吃得津津有味,好像碗里装的是难得的美食般,让他忍不住举筷夹了她碗中被她咬了一口的糖醋排骨,放入自己嘴里。
  他的举动让秦涵有些错愕,呆愣的看著他将排骨放进嘴里,咬了两下,然後皱了眉头。
  「我以为你的比较好吃。」跟他盘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啊?」秦涵傻傻的还回不过神来。
  他吃了她吃过的东西……他吃了她吃过的东西呀……这不是情侣才会做的事吗?
  「还是你的饭比较特别?」他又从她的碗中夹了一口饭。
  那上面有她的口水……口水呀……她眼睁睁看著白饭又送进他口中,然後好看的浓眉又皱起。
  「味道还是一样。」
  他不懂,为什麽他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吃在她嘴里却像人间美味?
  「我们……我们吃的是同一盘菜,味道当然一样啊……」他的疑问好奇怪喔。
  难吃归难吃,但肚子饿,所以汪傲群还是全都吃光光了。
  「谢谢招待。」汪傲群朝她点点头。
  「不客气。」秦涵慌忙摇手。
  汪傲群起身欲离开,秦涵连忙拉住他的袖子。
  「要把空餐盘拿去丢喔。」没丢会被老板娘骂的。
  汪傲群面露疑惑,「要自己丢?」
  「对啊!」秦涵点头。
  他没吃过自助餐吗?
  「丢到哪?」汪傲群问。
  「跟我来。」
  秦涵带著他到外头的回收桶,动作帅气的将餐盘丢入。
  汪傲群见状,也跟著以帅气的姿势把餐盘丢入垃圾桶。
  站在门口,汪傲群踌躇著他接下来要往哪走,秦涵则是偷偷瞧著他,好想好想再跟他多相处一些时候。
  「你等会儿要去哪?」秦涵生平第一次对男人「搭讪」
  汪傲群想都不想,「不知道。」
  「我要去家乐福买东西,你要去吗?」天啊,她这是什麽烂邀约?!哪个男人会跟陌生女子去家乐福的?
  「家乐福?」汪傲群又面露疑惑,「那是什麽地方?」
  不会吧?!他连家乐福是什麽都不知道?
  「大卖场啊!里头什麽样的民生用品都有。我要去买卫生纸、洗衣精跟晚上要做饭的材料。」
  「我要去。」
  咦?咦咦咦咦咦咦?他答应了?秦涵吃惊的望著他。
  「往哪走?」他直盯著她的双眸,害得秦涵脑袋又开始长花朵。
  「这边……」往前走了两步,稍微回过神的秦涵又连忙转向,「去大卖场要开车,我有车……在那里。」因为太过震惊,她的舌头打结了。
  带著超俊美男子来到租赁房屋的地下停车场,汪傲群毫无戒心的坐上她的车,扣上安全带。
  好紧张、好紧张!第一次跟超俊美男子处於密闭空间而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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