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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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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乐打断宁晓成的话道:“你等等,怎么又有激情汗血马?” 
  吉乐所问,正是众人心中所想,无不盯着宁晓成,等待他的回答,生怕错过一个字。 
  “你心也大急了。”宁晓成心里如是点评,嘴上道:“激情汗血马,顾名思义就是要在激情之后才会出血汗。火云给大人驯服,认大人为主,心神激荡,就出了血汗。这种激情汗血马在平时是不会出血汗的,就是长驰万里也不会出,只有激情才能让它出血汗。” 
  “哦,原来是这样。”众人心里如是想,一副恍然大悟。 
  青鹭给火云的马头碰一下屁股,马头上的血汗沾在洁净的罗裙上,扩散之后呈胭脂色,仿佛一朵盛开的桃花,绚丽多姿不知情由的眉茵她们的想像力过于丰富,以为吉乐有着特别的嗜好,和青鹭演绎了后庭开花的激情事,还是那么的粗鲁…… 
  至于吉乐档部和手上的血汗,不用说,当然是骑马造成的吉乐累得要死,也没有发现这一诡奇之事,关月她们关心吉乐也没有注意到,要不是敖铃儿眼尖叫破,这事可能就迷迷糊糊过去了。 
  敖铃儿心直口快,居然把青鹭的美臀给叫了出来,让青鹭羞得差点钻进地缝去了,也大过了不过,童言无忌嘛。 
  “你这家伙,给我法的见面礼就是黑锅,要我给你背黑锅。”吉乐心里暗骂道,轻轻一下撞在火云的下巴上。 
  你老打我,有你这样的主人吗?连这点事情都担待不了,太不够意思了。火云很是不服,打了几个响鼻,前腿放在地上,不服气地走开了。 
  当然,吉乐趁它转身的时候,在它的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作为背黑锅的补偿。 
  宁晓成说溜了,没有注意到吉乐他们怪异的脸色,接着往下道:“传说,激情汗血马是神马与龙神交配产下的后代,得到这种马的人必将成就一番大事业。不过,在历史上只听说过一个人拥有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异种汗血马。” 
  “嘿嘿,没想到我,我居然得到了如此难得一见的良马,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是什么大事业呢?拥有五十个像眉茵、天月她们这么性感美丽,而又温柔的女人,再赚几座金山,让我可以吃喝几百年,我也就满足了,这就是我的大事业。女人嘛,已经拥有这么多了,想办法把她们一一弄到手就行了。金山嘛,我就骑着火云去冒险,找金矿去。” 
  吉乐在心里规划他的大事业了,问道:“那是谁?” 
  “那就是两千年前的大陆第一勇士奋阳武。”宁晓成侃侃而言,道:“这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 
  “是他。”吉乐天月、眉茵,在场之人除了敖铃儿和鲁光头以外,全都尖叫起来。 
  “奋阳武,他是谁?”敖铃儿眨着好看的月牙眼问道。 
  鲁光头真不愧是忠实的小弟,居然给吉乐“钱化”了,一心想着金币,摸着光头道:“呵呵,那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哦,不,老大,你也是我心中的偶像老大,我每次数金币时都要想到你的,你别扣我的金币哦!” 
  天月回答敖铃儿的问题道:“奋阳武是历史上有名的勇士,他的武技、他的魔法修为。都是第一,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达到他那种程度只可惜,他在正值春秋鼎盛时却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成了历史的谜案。” 
  眉茵补充道:“本来,奋阳武有机会统一大陆,而且他还建立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开创出了大好的统一大陆的局面。就在这种大好局面时,他却突然失踪,他的部下互不统属,先是争吵,后是兵戎相见。经过数十年的厮杀,各据一地,称雄当地,成了一方霸主直到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才短暂地统一了大陆。只可惜,琴格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大陆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可以说,奋阳武是这个大陆的始祖,是这个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物,要是他不失踪的话,大陆也许是另一个局面,是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前辈先贤,英风侠烈,英雄事迹仿佛就在眼前,吉乐心中一阵没有来由的激荡,忍不住一声长啸,宛如龙吟,啸声直冲霄汉,远远地传了开去,数十里皆闻,良久不绝。 
  吉乐的啸声不是单纯的啸声,而是充满了豪士气概,悲天悯人之气,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霸气,让人为之心神震荡。 
  火云大受感染,引颈长呜,一声清越的马嘶之声穿云破雾,直达九天之上,与吉乐的啸声相互和鸣,奔腾远去,消散在关际,余音缭绕,良久不绝。 
  珠玉不可能埋于尘泥之中,英雄不可能埋没,良马不可能无主,吉乐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帝君着名的英雄,不可能被埋役,火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驹,不可能去拉马车。 
  命中注定这一人一马要在历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这似乎在向世人昭示,历史上最佳的人马组合就此诞生了。 
  夜狼、莫雷、宁晓成、鲁光头、天月、眉茵、许真真、青鹭、玉露、水逐秀、阿基斯、敖铃儿、十八神卫,甚至鹿寒雪,都为吉乐和火云一人一马的啸声、嘶鸣声所振奋,忍不住引颈长啸。 
  天月等女的啸声清越如鸾凤,夜狼等男性的啸声雄壮豪迈,相互应和,犹如万马奔腾,奔腾远去,震得林木沙沙作响。 
  男儿的豪情和女人的英气都在这一声长啸中,啸声过后,众人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相互看一眼然后看着吉乐,一齐大笑起来。 
  原本吃醋很不舒服的莫雷一啸之后也是心怀大为开阔,向吉乐施礼,眼里满是热切之光,道:“休卡王国的莫雷见过大人。大人英风,莫雷见识了,让莫雷心折,莫雷愿在大人驾前效犬马之劳,请大人不要嫌弃莫雷残废之身无以为用而不纳。” 
  老实说,莫雷是一个忠诚的休卡王国子民,不会轻易放弃为休卡王国效力的打算。不过,吉乐此时表现出来的豪雄之气是他见所来见,闻所来闻的,让他不得不心服莫雷见过的风云人物不在少数,塔布这个威各正盛者,莫雷知道其才干,却也不能让他心折。才把火云藏起来,不让塔布看见。而吉乐表现出来的气雄万夫的豪气,以莫雷的说法就是一百个塔布也不及他之万分之一。 
  “莫雷,三十六岁,千骑长。军龄二十,作战勇敢,屡建战功。年前,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人一刀砍下了半个脚掌成了残废,才被发配来养马。”吉乐如数家珍般地背出莫雷的简历,马场是此次北征的重要破坏对像,对莫雷这样的马场主管当然是要花点功夫去摸底的,少不了派些间谍搞些资料。 
  “大人英明。”莫雷赞叹无己。 
  作为一方主帅,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如此肯下功夫,可见吉乐的心有多细,这就叫英雄识见,既要往重大事情、重要人物,也要对那些有着特殊作用的小人物下些功夫。以莫雷的看法,能够做到这祥的人不多,吉乐能够做到这徉,说明他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莫雷不禁暗叹自己找对了人。 
  吉乐接着道:“能得你这样英勇而忠诚的休卡王国的子民看重,我倍感荣幸。要是你不嫌弃我没用的话,就到我这里来,帮我出些主意要是你认为我没用的话,你随时可以离开,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酬劳。” 
  吉乐的话绝对可以说是大度之极,在历史上,对于投到自己帐下的人想离开,不是没有可能的话,也是极少的。就是能够离开的话,也是费尽心机才能成功,像吉乐如此大度,极为罕见。 
  莫雷不得不从心里叹服,一下拜倒,抱着吉乐的臭脚,泣道:“大人不嫌莫雷残废之身,收于帐下,待我如此真诚,莫雷就是碎尸万段,也不能报大人厚恩于万一。莫雷在此起誓,要是此生敢做一件对大人不忠不义的事,莫雷就是猪狗不如。” 
  “言重了,言重了。”吉乐忙把莫雷扶起道:“我们意见相同,就在一起共事,要是意见不合,也就没必要浪费人家的青春嘛!” 
  “大人啊,你真是大度啊,虚怀若谷。”莫雷抹着眼泪,由衷地赞叹。 
  历史学家对这次马场袭击事件的评价是相当的高,可以说是不惜笔墨,对吉乐大加颂扬,正是这个莫雷,为吉乐解决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在即将开始的大陆统一战争中。 
  马匹的稍耗极为巨大,其他的国家都是不敷使用,而吉乐的战马始终是源源不绝,在他统率下的军队行动神速,往往进行大胆的、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作战,打得对手闻风丧胆。而吉乐之所以能佣有如此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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