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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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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卒们早就有这想法了,只是出于严明的军纪不敢去而已,瑟梅兹这话无异于天音仙乐,动听之极,呼啦一下子全冲了上去。 
  科伦挥舞着大刀,大吼道:“站住,站住,谁敢动,我要他的命。” 
  瑟梅兹偏偏就要和他唱反调,大声道:“快来,快来,快来捡。” 
  科伦勇猛,瑟梅兹古怪,这是士卒都知道的,按理说他们要听科伦的,不听瑟梅兹的,可是,大利当前谁不想?都不理科伦,冲过去捡黄金去了。 
  “瑟梅兹,我要宰了你。”科伦气得胸口不住起伏,大吼起来。 
  “那也还有会时间。”瑟梅兹好像做梦似的道,乱嚷着,“来退了可没有哦!” 
  涌上来的士卒看见地上有好几块黄澄澄的金子,和一串发光的明珠,蜂拥而上,乱抢起来,谁也不服谁,谁也抢不到。互不相让的他们恼怒起来,就要动刀兵了。 
  瑟梅兹的水泡眼闪着狡黯的光芒,尖叫一声,“他奶奶的,这些京唐国的杂碎,居然用破铜烂珠子来骗我们。”狠狠地把手里的“黄金明珠”向栈道上的败兵砸去,大吼一声:“打死你们这些杂碎。”捡起碎石,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砸了过去。 
  发觉上当的蓝月士卒怒不可遏,也步了瑟梅兹的后尘,捡起石头乱砸。一时间,碎石铺天盖地地砸过来,败兵人人叫疼,抱头乱蹿,你挤我挨的,本就混乱的队伍混乱得不成样子,掉下悬崖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最好归宿。 
  只眨眼功夫,原本比长城还要厚的人墙就给空出一大段,只有稀稀疏疏的败兵还在没命似的逃跑。动了真火的士卒自然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从山壁上冲下来,手里的马刀划出一道耀眼的白光,刀光结束时,人头就在地上滚来滚去,眼珠还在眨动,充满着骇异的目光。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科伦难以置信,一双巨眼睁得老大,猛然间醒悟过来,挥着大刀就要冲过去。 
  瑟梅兹在他的肩上拍拍,道:“我这招怎么样?”水泡眼闪动着得意的光辉。 
  “你这该死的杂碎,竟敢不顾军令去捡财宝。”科伦骂着,一拳打在瑟梅兹的肚子上。 
  瑟梅兹杀猪似的惨叫一声,分辩道:“谁说那是财宝?那是黄铜,我准备来骗这些傻蛋的。” 
  瑟梅兹的抗辩得到的是科伦狠狠一拳捣在胸口上,骂道:“你使诈,你使诈,我叫你使诈。”根本就没有听瑟梅兹的惨嚎,吼上一声道:“给我追。”提着大刀追下去了。 
  随后,只听科伦地传来一句,“骗术也挺有用的。” 
  一路追下来,瑟梅兹不知道使了多少回骗术,直到科伦这个直爽汉子都学会了,每次遇到厚厚的人墙,科伦率先冲了出去,大叫捡到财宝,然后又叫是假的,捡起石头痛殴败兵。 
  看着科伦兴奋的样子,瑟梅兹眨着水泡眼,不屑地道:“像猴子一样上跳下蹿的,累不累?傻蛋。” 
  他说着,就叫士卒牵上几匹马到前面,抽出马刀在马屁股上猛砍几刀,受伤的战马狂冲而前,不少败兵自然是给挤下了山崖。 
  科伦真是个好学生,存瞥葡附也跟着瑟梅兹学,不一会儿就学会了,一遇到败兵就捅马屁股,自然是战果不错。 
  看着自己不凡的战果,科伦不免得意,瑟梅兹就给他浇冷水,道:“傻蛋,那样不好玩,没有情调,无趣得很,看我的新花样。” 
  他随即叫士卒牵上几匹战马在前面,在马身上淋上油料,再一把火点燃,一匹匹火马快似一溜淡烟,冲了过去,京唐国士卒的悲惨命运都想得到。 
  科伦看得眼睛发光,拍着瑟梅兹的肩膀,赞道:“不错,不错,真是个馊主意。”狠狠一拳捣在瑟梅兹的肚子上,悲惨的人又多了一个瑟梅兹。 
  正当科伦把放火马学得炉火纯青的时候,瑟梅兹的花样又变了,直接要士卒把油料泼在后面的败兵身上,一把火点燃,成百上千的火人又跳又蹿的,活像猴子。在这些火人的作用下,悬崖下又多了不计其数的孤魂野鬼。 
  科伦脸有不忍之色,质问瑟梅兹,“你怎么想得到这种恶毒的主意?” 
  “那是因为我是瑟梅兹。要是把战马都用光了,我怎么第一个到京云城(京唐国的首都)去洗马靴?”瑟梅兹懒洋洋地道,跟着就是一声惨叫:“你干嘛打我?” 
  科伦在巨拳上吹了一口,道:“把你狠毒的心打回肚子去。快,浇油料,放火烧人。” 
  据统计,在栈道上京唐国共计损失二十五万军队,其中有十五万是死在瑟梅兹的毒计之下,因而,瑟梅兹也就有了“疯狂的无赖”称号。 
  一听到敌踪出现,菲因五世吓得差点当场尿了,愣了愣才问道:“是哪部分敌人?是不是水泡眼的?” 
  一想到要是给瑟梅兹追上了,泼上油料,在塞普城下上演一场“火人”表演大赛,那是什么样的后果,谁都想的到,最不幸的后果是,要是把自己一个不小心弄成了火人,那个惨就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由不得菲因五世不怕。 
  “水泡眼?那是谁?”副官心里疑惑,嘴上道:“陛下,是凤·花明的军队。” 
  “凤·花明,你欺人大甚。”菲因五世恨恨地道,有道是爱有多深,恨也就有多深,还真是不假,菲因五世乍闻不是想像中的大舅子来了,由不得松了口气,对凤·花明一路穷追猛打感到忍无可忍了。 
  菲因五世心中那个恨意,让他身边的人都感觉了,要是恨意可以杀人的话,他身边的人都不知道死了多少了。 
  “立即整顿队形,我要和凤·花明决一死战。”菲因五世眼中闪烁着野兽般的光芒。 
  “陛下,我军的士气还没有恢复,长途跋涉,体力消耗过剧,难以和凤·花明交战。枫瑟尽量把话说得小心翼翼。 
  枫瑟清楚,他们尽了最大努力收拢败兵都没有成功,现在列队的话,也就不过三万人的溃兵,丢得只乘小裤的败兵已经不能说是军队了,根本就无法与凤·花明队列整齐的骑兵相比,要是此时就交战的话,赢的机会只有百分之零。 
  菲因五世给仇恨冲昏了头脑,立即书写了一道手令,盖好玉玺,对一个副官,道:“立即进城,给奎罗说,要他立即把军队调出城来。” 
  “是。”副官接过手令,就要离去。 
  枫瑟苦涩地摇摇头,道:“等一下。” 
  副官应声停下。 
  “陛下,臣以为,奎罗的大军是生力军,也是我们的希望,不能这样使用。”枫瑟恭敬得像只哈巴狗的声音响起。 
  菲因五世粗暴地道:“不这样使用,还能怎样使用?” 
  枫瑟望着不远处的一片茂密树林,道:“陛下,臣以为,可以派出两万军队埋伏在树林里。我们马上进城,和城里的军队汇合,依靠坚城厚壁消耗敌人。等敌人精疲力竭之后我们再来个两面夹击。 
  有句军事上的谚语叫做“歼敌一万,自损八千”,凤·花明虽然大战获胜,一路猛追,日子也不好过。士卒的体力消耗必然过剧,后勤补给跟不上,士气虽然高昂,但是,整体战斗力必然是下降许多,可以说,已成强弩之末。要是真如枫瑟所言,只要稍加消耗的话,两面夹击,即使不能打垮凤·花明,也会让她付出惨重的代价,确实不失为一条高明的策略。 
  菲因五世虽然愤怒,但是,还不至于连这点好处也看不出来,沉吟了一下,道:“留下人收拢败兵,其余人跟我进城。” 
  枫瑟一颗提着的心终于落地了,忙拍菲因五世的马屁,道:“陛下英明。”屁颠颠地跟着菲因五世进城去了。 
  满心希望的菲因五世稍稍整顿了一下军队,派出两万人埋伏在那片茂密的树林里。一切准备好,只等凤·花明前来送死。 
  为了复仇,也许更在于想见见心上人的娇颜,菲因五世不顾疲劳,不怕艰辛,不畏危险,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盔甲来到城头上,眼望北方,焦急地等待着那个美丽的人儿出现。 
  这一等费时好长,一直等了老半天都不见凤·花明的身影,菲因五世不免一阵失望,好像失落了什么东西似的,用手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轻轻嘀咕一句,“亲爱的,你怎么还不来?”话声中透着某着焦急,好像正在热恋的男人盼望女友快快出现似的。 
  精诚可撼天,菲因五世的苦苦守候还是有没有白费,不远处,突然出现一片火光,火光之大好像有十来里,熊熊烈焰减腾空而上,光耀繁空,就是天上的太阳光辉也为之黯然失色。 
  一片疑惑之声响起,“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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