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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宠)-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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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小芦终於见识到什麽是传说中的大少爷了,高高在上,连队都不肯排。心里觉得他不可理喻,小芦一把抽回自己的手,看也不看他,低下头继续发短信。

“咳……”沈城观察著她的表情,犹豫著问,“生气了?”

戴小芦白了他一眼,心里不明白为什麽田甜说女人是个难猜心思的物种,明明男人的心思更难猜,她只是不愿意插队,这有什麽好生气的?这男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什麽?

其实沈城说的并不是插队这码事,而是刚刚他突然牵了她的手,那双小手软得不可思议,正好放在他掌心里,如此契合。他忍不住收紧,拽著她想要往前走,这样他就能多握一会儿。没想到她反应如此之大,毫不留情地甩开了他,一脸不爽。

他以为她是因为这个生气的,但现在看看她的表情,好像又不是,沈城在心里骂了句娘,果然没有什麽比女人这个雾中更麻烦的了!

结账的时候,小芦翻出身上的钱包,被沈城一把拦住:“你干嘛?”

“废话,当然是付钱。”小芦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

被伤了自尊心的男人脸比鞋底黑:“我还付得起。”

“那是你的事!”

“我来付!”

“我来买你来做,这很公平!”

“我、说,我、来、付!”沈城双拳握得咯咯响。

超市收银员为难地看著这对为莫名其妙的话题吵莫名其妙的架的“情侣”,很想开口提醒他们後面还有很多人在排队,而这种在他们看来很没有讨论性的事情,他们两个完全可以回家关著门解决。可看看男方的脸色,阴沈又可怕,几次欲言又止後,超市小姐还是闭上了嘴。

沈城才不管别人的不满呢,现在心中只想掐死这个死女人!这女人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放著他这麽一个钻石王老五在身边,居然要自己付钱,正常女人不应该是小鸟依人靠在他身上撒著娇让他给她买东西的吗?

其实这件事实在不能怪小芦不解风情,长到20多岁,从来没有跟男生单独逛过街,大部分时候都是跟田甜等几个闺蜜一起玩,大家买东西也都是你来我往,若对方不是特别要好的朋友,可能还是AA制,所以在小芦脑子里根本没有逛街一定要对方付钱这个概念。

男人的脸色越来越阴沈,小芦撇撇嘴,收回钱包:“你爱付就付吧,回头可别说我欠你钱。”

“……”他到底是为什麽要纠缠这麽一个死脑筋没情趣的笨女人啊?!

上车之後,沈城依旧沈著脸,小芦自然不会去哄他,将目光投向了窗外,但是嘴角却不易察觉地偷偷勾了起来。

虽然他一点都不完美,不像田甜的男朋友那麽温柔体贴,也不像德国室友Mia的男友那样绅士有礼,可是他的紧紧跟随,特别是当他出现在公司楼下时,莫名让她心中升起一种类似雀跃的感觉。

她知道那不是巧合,所以愈发觉得温暖。

今天的心情本来很糟糕,可是当他出现以後,看著他被她气得铁青的脸,心情却奇迹般地好了很多,既然如此,那她多欺负一点让自己心情更好一些,应该不为过吧,反正他昨天欺负她了,今天就让她报复回来好了。

小芦坏坏地想。

作家的话: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占有》,吱声的人好少,有喜欢《占有》的麽?喜欢的冒个泡,不然俺心里没底啊,码字都没劲头了,嗷呜~

只送礼物不说话的小彩(籐宫彩),乃送完礼物跟俺挥个小手呗,让我亲亲乃~

14 学长来了

“下车。”沈城的语气怎麽听怎麽像在赌气。

小芦并没有动,而是歪著脑袋看了他一会儿,诧异地问:“你平时就是这样的吗?”耍了一路别扭,现在还要给她脸色看?

沈城冷冷看她:“什麽样?!”

小芦努努嘴,“喏,就这样。”小气、幼稚、自大、目中无人。明明第一次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并不是这样的。

“哼!”沈城一把推开车门,长腿迈出,车门被甩得震天响。

小芦被吓了一跳,顿时有些生气了,她的心脏可不适合这麽一惊一乍的,这些年自己努力平静或者,不让情绪有较大的起伏波动,就是因为她有一颗不完整的心脏,要想活得久一些,就必须好好保护它。可是这个男人这几天真的快要把她气死了。

不高兴的小芦也打开车门走出去,方向不是停车场的电梯,而是出口。沈城走了一会儿也没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发现那女人竟然已经快要从安全通道出去了!

“你干嘛?”他抓住她的胳膊。

戴小芦淡淡看了他一眼,“大少爷,我可没有欠你什麽,你今天来找我,难道不是想道歉?但是现在又是什麽意思?”

沈城顿时语塞,他的确是有些过意不去,但这并他来找她不是主要原因。其实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的情绪这麽容易就被她带动,喜怒哀乐好像都在随著她的态度而变化,这并不是他喜欢的结果。

男人忽然冷了脸色,缓缓放开抓住她手臂的手,语气淡淡的没有任何起伏:“我对你有兴趣,所以想让你做我的女人,但如果你不同意,那我也不勉强了,你想走就走吧!”

有那麽一瞬,戴小芦有种想哭的冲动,咬著牙忍了忍,别过脸去,“我不同意。”

她的健康状况决定她不能拥有完美的爱情和婚姻,但其实她也有想过,就算不结婚,在年轻的时候,谈一两段恋爱,稍微感受下那种滋味,也未尝不可,只要到时候不会无法自拔,能够及时收手,对於她来说,这种爱情她还是愿意去试一试的。

只是,就算她真的想恋爱了,对象也不可能是他!

沈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低头看看那张有些苍白的倔强小脸,不明白这麽小的身体里,怎麽会有这麽执拗的性格。在他所遇到的女人中,或者如他的秘书那样精明成熟,或者如安琪那样天真中带著妩媚,非常会抓男人的心,又或者想其他那些纠缠他的,会撒娇会扮弱,一心想要男人的怜惜。

或许就是因为戴小芦这种油盐不进的性子吧,才让他感到新鲜。只是他糊涂了,这种需要他矮下身段去哄的女人,根本不适合做他的女人,他是王,王只需要别人的臣服,而不需要去屈就谁。

就这样,两人各自回到了原来的生活。

戴小芦如愿辞了职,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快餐店做收银员,每天下午下了课她都会过去,工作到晚上9点,她再回宿舍休息。

朴彩云从广告公司辞职後,没有再跟小芦去快餐店,因为她的男朋友需要留在伦敦一个月,帮他大哥负责新公司的事情。小芦去见过彩云的男友一次,高高的,瘦瘦的,跟电视里韩国的男孩子差不多,笑容温和,个性谦逊。

跟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人。

小芦想,如果自己有机会恋爱的话,一定要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平平淡淡地在一起,平平淡淡地分手。

不久後的一天,快餐店里出现一个意外的身影,戴小芦跟身边的同事打了声招呼就迎过去,惊喜地问:“学长,你怎麽知道我在这里?”

林诺言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微笑道:“打你电话打不通,我就去了你宿舍,你舍友说你在这里打工,我就过来了。”

“哦,呵呵……”戴小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最近太忙了,都没时间联系学长你……”

“没关系,”林诺言笑笑,“你找我也不一定能找到,我这几天回国了。”

“咦?真的吗?”小芦在来到伦敦的第二天就已经开始想家了。

林诺言的笑容里,有淡淡的宠溺,“喏,给你带的。”他将带来的包往小芦眼前一推。

小芦迫不及待打开看,眼神里露出好久不见的喜悦,“奶油花生,天津麻花,桃花酥,紫薯干……还有糖葫芦!”满满一袋子的中国小吃。

“嗯,”看到她喜欢,他也很高兴,“这里的又贵又不正宗,我就在家里买了一些,想著你大约会喜欢。”

“谢谢学长。”小芦剥了一粒酥心糖,放在口里嚼,还不忘再剥一颗递给林诺言。

林诺言本来不喜欢这样甜的东西,但是她给了他又舍不得拒绝,只好放进嘴里,但是嚼著嚼著,发现原来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味道竟然也很不错。

“学长等等我啊。”正好今天店里没什麽客人,小芦拿几小袋包装精美的老北京糖葫芦,分发给自己的同事,“尝尝哦,我们中国的特产哦……”

等她再回到座位,林诺言有些欲言又止,“小芦,我有些事想跟你说,什麽时候下班。”

小芦点点头,“现在就可以,你等等我,我去换衣服。”作家的话: 一只大别扭和一只小别扭开始闹别扭,最喜欢男主被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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