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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不怕孤独-第3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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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不回家?”阮阮的语气冷了几分,看起来很严厉,霍燕喃嘟着嘴翻了个白眼,不情不愿恋恋不舍的从霍朗身上爬下来,拎着两个嘉南和嘉北回寝宫了。

“我不喝了,去给阮阮弄点吃的。”安燃起身拍拍沈茂的肩膀,“一会再战。”

阮阮把三个娃带进卧室,一起抱上了chuang,用温毛巾给他们擦脸擦手,让他们并排躺好,盖上被子,“我数三个数,一起闭眼睛,闭眼睛的是乖宝宝,不闭眼睛就挨揍。”

“你敢打我我会告诉我爸爸的。”喃喃及时辩驳,

“我让你舅舅连你爸爸一起揍。”阮阮瞪着眼睛吓唬她,“1;2;3!”

嘉南嘉北立刻闭上眼睛,喃喃也使劲的把眼睛挤上。

安燃找出来一点干贝给阮阮煮粥,又烫了一点点菠菜撒上点花生仁清拌。

“睡了吗?”

“恩,嘉南嘉北本来就困了,喃喃吓唬吓唬也睡了。”

“让你跟着熬夜了,本来和小香说好出去玩的,沈茂说带孩子来,就在家里了,一会喝了粥赶快睡觉。”

“那嘉南嘉北留在这吗?”

“沈茂一会得抱走,你别反锁,一会我给他开门抱孩子。”

“好。”阮阮站在一边思忖了半天,才琢磨出一个正确开口的模式,“安燃……”

“恩?”安燃拿着勺子转头,一脸的不解,“借钱吗?怎么这个表情?”

“不是,我一直以为你和金木谣会在一起……”

“你怎么感觉的?”

“她看起来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玩,小香吃醋了吃了好几年,而且她对你也很特别。”

安燃用勺子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留下一圈白色的米糊印,“你是想问我她是不是和霍朗重归于好了吧?”

“不是,我真的是在关注你的个人问题,你都33岁了,现在事业也很稳定,也该成家了。”

现在的安燃和以前那个有些温柔的痞气的小男人不一样,他也穿白衬衣,黑西裤,身姿挺拔,没人能看出来他有半只假腿,乐观积极而有朝气,会是很多女孩子喜欢那一款,安燃眯了眯眼睛,“她和霍朗有没有好我不知道,我没那么八卦,她和我的话只是朋友,霍朗是我的朋友,我怎么可能对他前妻下手,显得太没有人性了,再说她从来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小鸟依人的,不依人只小鸟也可以,短粗胖一点也没关系,总之不喜欢长手长脚的衣服挂。”

“你好肤浅啊,只看外表吗?”

“也不是,看内心的话我喜欢没有我聪明的,会依赖我的,她人精呢,过日子还要斗智斗勇,多累,况且她好像根本就不喜欢我,我觉得她是那种如果喜欢谁肯定藏不住要说的人,胆子很大又直来直去,只能明恋,暗恋不像她。”

阮阮若无其事的点点头,“那小香呢?”

安燃无奈的笑了,“别闹了,他是个爷们。”

“他好像喜欢你。”

“喜欢吧,不收费。”

安燃离开后,阮阮回到卧室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拿出一个圆形的小木盒,打开来,月光下,一枚泛着温润光泽的指环安静的搁在里头,还有一只在黑暗里也掩饰不住光辉璀璨的钻表,它们的下面,压着一个紫红色的小册子,是她的离婚证。

她的决定是对的吗?

现在的霍霆以为她身在幸福中,他在认真的过自己剩下的生活,虽然他的背影看起来仍旧落寞,可是笑容也很多,她偶尔会带着喃喃“一不小心”的和他遇到,她能看到他眼里那若隐若现的欣喜若狂和满足。

而霍朗呢?他什么样子?阮阮不知道。

他们离的很近,一墙之隔,可很难相遇,今天看到时,他换了一个很潮的发型,他身边还有一个他曾经生死相随的相爱着的女人,至少看起来是比和自己在一起是要轻松许多。

她知道,他一直没有离开中国的原因不是仅仅是为了喃喃,也是为了霍霆和他母亲,为了失而复得的亲人。

有人说,当你真正懂得了爱情,就会原谅了那颗心非他不可,而现实生活却给你了更好的选择。

她小心的收好那些珍贵的回忆,下一次夜深人静的夜晚,还可以拿出来看。

那天晚上沈茂也喝醉了,在霍朗家睡下,早上阮阮给两个小少爷洗过脸,喂过了米粉,他才抱歉的来敲门,带走小孩。

不只是沈茂,所有人都在霍朗家睡下的,不知道他们怎么睡的开,可能就是横尸遍野死的躺了一地,也可能共享了chuang铺,而霍朗和金木谣,可能也就像喃喃说的那样。

周末假期,安燃和祝小香带着喃喃去游乐场,顺便带她去买红色的公主鞋,不知道她在哪个忽悠人的动画片里看到那东西,喜欢的不得了,甚至豪言壮语到买不到红色公主鞋就要光脚,霍朗不理她,让她光着脚在小区里跑一圈,回来自己乖乖把鞋穿上了。

霍霆最近又住院了,阿青说,医生不许他再出院了,不然他们的友谊就走到了尽头。

阮阮穿上一件白色的蝙蝠袖衬衣,紧身的九分牛仔裤挽起一个小角,还有轻便的运动鞋,扎上马尾背上双肩包出了门。

小江夜不在霍霆的身边,他一个人坐在清晨的长椅里,两年来,第一次穿上病号服,身后的草坪一片绿油油,日光明明晃晃的照在他的身上,将他白色的发丝反射出一圈柔和的光,他似乎很享受,微微眯着眼眸,任青草味道的轻风浅浅拂面。

她站在一辆奔驰SUV后面,和他有一段距离,霍霆不会注意到停车场这里有人在看他。

十几分钟之后,霍朗拎着连个包装很精致的小糕点在医院另一侧的停车场出现,他们似乎是约好的,霍霆一点也不惊讶他回来,还打开他带来的东西,默默的吃着。

“我儿子很喜欢吃这个。”霍霆捏了捏手里的蛋糕盒,“他喜欢吃草莓,不过每次吃几颗就肚子痛,痛并快乐着。”他看向霍朗,发现他一直在盯着自己吃东西,就把剩下的两口蛋糕递给他,“你没吃早饭吗?”

霍朗直接用手捏起来放进嘴里,“我买的就是两个人份的,谁想到你这么能吃。”

“你每次买来的东西其实都不怎么好吃,我一直在忍着吃。”

“不好吃你能忍住?”

霍霆勉为其难的看他一眼,“为了不让你太难堪,可以忍。”

“那我下次买屎来给你。”

“你真幼稚。”霍霆稍稍有些嫌弃,怎么有人把冷笑话说的这么严肃,“我本来想问问你喃喃喜不喜欢吃草莓,你就开始恶心我。”

霍朗心情也很好,笑了一声,“只要不是屎,她都喜欢吃。”

两个人在椅子上胡扯了一会,开始沿着医院的草坪散步,霍霆双手插在病号服的口袋里,走路的时候一晃一晃的像个小孩。

“以前你都不穿医院的衣服,看起来挺叛逆,这么改邪归正了?”

霍霆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带点粉色的骚包病号服,“这还不够叛逆?他一定是故意整我,我说要蓝色或者绿色的,他说只有粉色和紫色是新的,剩下都是回收再利用的。”

“什么颜色都只是一件病号服而已。”

“我的主治医师怕我逃跑,不许我老婆给我带内/衣裤以外的个人衣物,也不让小护/士给我买,他说谁帮我买衣服谁以后就不管我这病房,他在威胁自己的同事。”

他走路的姿态漫不经心的,和他说话时的态度又好像在自言自语,有点像受委屈了的小孩,穿上自己不喜欢的衣服是多么难以忍受的事情,这一点喃喃太随她亲爹了,霍燕喃在家就要自己挑衣服穿,别人给挑的根本没办法出门,自己挑衣服那是要配合天时地利人和的,十分讲究。

“你小时候是不是不穿上心仪的衣服不会去上学的那种小孩?”

霍霆扭头看他,这个问题太不符合实际情况了,“没有,我是那种如果我妈非让我去学校就是光着屁股我也会去的乖宝宝,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因为穿衣服臭美学习不好被家里人说过。”他眯了眯眼睛,看到他一身大牌搭配后语气有些意味深长,“你看起来跟我是两路人。”

“噢……我整天因为不会臭美和学习太好被我妈说,她说家里这么有钱不知道花太傻,还说不用学习那么好,学习好的人将来都是给我打工的,但是我又不知道不学习我能干什么,然后就一直学习学习,一不小心就考上了耶鲁。”

“……”霍霆觉得霍朗这人每次见面都要往自己身上拉点仇恨,恐怕别人对他讨厌的不够深刻。

“我带你去绮云四季吃早茶?我们偷着跑出去。”

“恩?”霍霆怔了怔,“偷跑出去?可是我不饿。”

“我还饿着。”霍朗推着他的肩膀往回走,不由分手的给他塞进车里,“我昨天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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