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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腥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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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绿与青色虽有不同,但速度一快,就难以分辨了,两种色彩相差不远,人无法分清,该向谁出剑?大汉有自知之明,知道真的无从插手。

松林距大道不远,飞腾的剑光与铿锵的金铁交鸣,引来了不少胆大的香客在不远处好奇地旁观。

大道上香客络绎于途,胆小的人都匆匆走避。

大踏步来了五名相貌威猛的中年人,都背了包裹,佩带了防身刀剑,排队急趋斗场。

“住手!”为首的中年人,以震耳欲聋的沉雷嗓音大吼,“进香期间,你们在这里打打杀杀,惊世骇俗,也是对地藏菩萨的大不敬,住手!”

最后一声沉喝,像一声春雷。

女郎疾退两丈,脱出张文季的剑势范围,粉脸苍白,香汗淋漓。

张文季也出了不少汗,但依然神定气闲。

“老夫在要替你们评理。”中年人双手叉腰,威风凛凛有如天神,说话中气充沛,还真有评理的威严,“小姑娘,你先说。”

“这泼赖把那个人打得半死,还不肯歇手。”女郎向正踉跄出林,手中已有拾回的剑,咬牙切齿向外走的绝剑秀士一指,“是我看不顺眼,所以……所以管了这档子闲事。”

五个中年人直至绝剑秀士,接近至十余步内,才分辨出来人是谁,粗眉攒得紧紧地,五人同时脸色一变。

绝剑秀士脸上的血迹已经拭掉了,一个黑眼圈加上左颊浮肿泛紫,不走近真难分辨本来面目。

“你不是他的人?”中年人一指绝剑秀士,向女郎沉声问。

女郎一怔,怎么又有人指她是这个被打的人是同伴?

“大哥,咱们走,这种闲事不管也罢。”另一位中年人用不屑的口吻说,“管了有失咱们的身份,走!”

为首的中年人冷哼一声,举手一挥,大踏步转身扬长而去。

“他们是什么意思?”女郎冒失地向两大汉问。

“小姐……”大汉指指拉开马步,扬剑打算向张丈季进招的绝剑秀士一指,“这……这个人……”

“这个人怎么啦?”

“他……他是……”大汉显然已认出绝剑的本来面目,脸上有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是谁?”

“绝剑秀士石……石玉。”

“呸!”女郎突然一脸通红,气呼呼地扭头便走。

两大汉摇头苦笑,垂头丧气后跟。

绝剑秀士扭头一看,所有的人都走啦!吃了一惊,扭头撒腿狂奔,大概已完全清醒了,没有人再帮忙啦!再不走岂不是天下一等一的大笨蛋?

张文季本来没有杀绝剑秀士的念头,要杀早在第一次近身时,就可以一掌将对方送下地狱了。他瞥了手中剑一眼,这把剑已是缺口斑斑,成了废物啦!女郎的剑是宝物,这把剑禁不起一击。

抛掉剑,他重回松林取他的背箩,不能在这里等大力鬼王了,先离开再说。

他站在山坡的松树下,向路两端眺望。

这里距离扬店铺约十五六里,大道在山脚下绕过,他所立的山坡,可以看到路两端三四里外的景物。往南四五里,可以隐约看到村镇的形影,那就是宿站公馆驿,位于南陵县与贵阳县的中间小市镇,两县各距七十里。

大道上的香客,结成一群群一队队,少则二三十人,多则一两百,有些队首尾相连,有些则相距两三里,倾为壮观。

他答应了出山虎阻止大力鬼王,必须遵守承诺。

出山虎一群人,必定在公馆驿投宿,虽则目下是巳牌正末之时,有眷的香客决不敢错过宿头。

有眷的香客一天赶七十里,已经是相当快的脚程了。

武功根基深厚,轻功超绝的人,七十里要不了一个时辰就可赶到。

按大力鬼王的脚程估计,应该快来了。

大力鬼王的行动是不会隐匿而绕路的。

半截铁塔身材高有九尺,三里外也可以看清。

还没看到大力鬼王的身影,他干脆坐下来等候,闭上眼睛假寐,情不自禁胡思乱想。

“那位女郎不是绝剑的情妇。”他自言自语,“是个冒失鬼,糊糊涂涂不问情由,冒失地出手管闲事,姑娘们怎能如此鲁莽?”

他感到好笑,也觉得自己同样冒失,口没遮拦,一口便咬定女郎是绝剑秀士的情妇。

女郎美丽的脸蛋,与穿劲装的玲珑透凸健美身材,突然在他的心目中涌现,只感到心跳突然加快了。

四载天涯闯荡的刀头舔血生涯,他碰上了不少天姿国色的姑娘,也交了些美丽的异性朋友,但似乎没有人能引起他的注意。

今天相见,明日天涯,这就是江湖闯道者的感情生活,相聚与离别,都不会留下什么,没有心情彼此关切牵挂。

今日相聚,谁知道日后是否相见有期?

他突然觉得,这位女郎有点特殊。

“有点眼熟。”他突然坐正身躯自语,“似乎曾经在甚么地方见过她,她是谁?”

搜索枯肠,他始终想不起曾经见过这位美丽的小姑娘,甚至毫无印象,但依稀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挥之不去。

想起劈胸那一把抓的情景,他有点歉然,感到脸一热,似乎眼前幻现那诱人的胸部曲线,和发育匀称的健美胴体,灵活闪动的修长玉腿……

“我怎么啦?”他颓然倚回树干假寐,“我怎么想起这些事?”

难怪心跳加快,这位陌生女郎引起了他的注意,因而引起生理上的波澜。

闭上眼睛,幻象更为鲜明。

女郎发现救错了人,那一声又羞又怒的“呸”,在他眼中显得可爱极了,不但不像一般女人羞得希望找个地洞钻进去,反而抬头挺胸昂然而走,率直的性情很合乎他的胃口。

说风是风,说雨是雨,与这种姑娘们相处,不必无时无刻担心阴晴不定的烦人反应。

透过前面的草梢,可看到大道两端的光景,坡下十余步便是大道,在道上行走的人却看不到他。

看到了绝剑秀士带了六个高高矮矮佩了刀剑的人神色狞恶向南赶。

他们是落单的一小群,与前后结队而行的香客不同,远在半里外,便可看到绝剑秀士的黑眼圈和红肿未消的脸,脚下也显得蹒跚。

这一顿狠揍,内腑可能受了内伤,幸好没有碎骨头需要整理。

“这家伙还不死心呢?”他心中暗笑。

男人追女人是合情合理的正常现象,除非绝剑秀士用强暴的手段采花,他无权惩罚这种好色如命的风流秀士。

他痛打这好色之徒,主要是绝剑秀士主动找上了他,聊施薄惩而已,所以下手有分寸,一顿好打只伤皮肉,他不是真正残忍好杀的人。

一大队香客过去了,不久出现了五个零星的旅客,那位比别人高了一头的大汉,有如鹤立鸡群,远在三里外便可看到。

“来了。”他欣然说,准备背箩动身。

对付自命不凡的武林人,尤其是那些半吊子的所谓武功不高不低名家,引起纠纷是十分容易的,一句活便可以引起一场你死我活拼搏。

五个人携有包裹,佩了兵刃,由高大的巨人大力鬼王领先,挺胸凸肚神气地大踏步趱赶。

大力鬼王不但身材高壮如门神,相貌更是狞恶慑人,满脸横肉,牛卵大的巨眼布满红丝,血盆大口加上乱胡子,呲出一口尖利的獠牙,真像个十殿阎王的守殿鬼王,长相极为唬人。

用做手杖的虎尾大铁棍,重量真有四十斤以上,一棍下去,磨盘大的巨石保证可以碎成碎屑,单手挥动,三丈内无人敢近身。

据说体型巨大的人,愣头愣脑不喜女色。这位大力鬼王正相反,精明机警而且性好渔色,早年做绿林寨主时,抢劫就以抢女人最优先。

后来改投第三大奸恶鄢懋卿押运盐税金,自己兼私盐贩子,赚了不少金银,全花在秦楼楚馆的红牌粉头身上了。

他并非收集女人的垃圾坑,而是喜欢美女的享受家。他自己生得丑陋,普通三五分姿色的女人,他还看不上眼呢!

鄢奸垮台两年余,手下三百余名狐群狗党失去衣食父母,一哄而散各谋生路。

会积蓄的人回家安度余生,赚一个花一个的人,可就沦落为下九流的亡命混混了,为财为色无所不为。

大力鬼王再也没有大堆金银在花丛享受啦!重拾旧业做山大王又没有根基,便纠合了一些人做黑道亡命,抢劫偷盗诈骗恐吓无所不为。

对女人也就从不在钱方面打主意,劫持采花就成为他找女人的最佳途径,被正道人士看成必须诛杀的淫贼。

但正道人士无法抓住他犯案的真凭实据,也奈何不了他,三五个一流高手休想接近,一两个禁不起他的沉重虎尾棍一击。

四个同样相貌狰狞的大汉,是他的得力伙伴,称为江湖四鬼,武功都是第一流的,五个人公然在江湖走动,真没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大道可容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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