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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注释-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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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子贡问:“君子也有僧恶吗?”孔子说:“有憎恶。憎恶宣扬别人坏处的人,憎恶身居下位却毁谤上司的人,憎恶勇敢却没有礼义的人,憎恶果敢却刚愎自用的人。”
  孔子问:“赐啊,你也有憎恶吗?”子贡回答:“恶把抄袭当作有学问的人,憎恶把傲慢当作勇敢的人,憎恶把揭发别人隐私当作直率的人。”
  【读解】
  老师和学生的憎恶加起来,一共是七种。这七种憎恶在一般意义上说都不难理解,但也有几种值得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
  一是憎恶宣扬别人坏处的问题,在《颜渊》篇里,孔子已经说过: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在《季氏》篇里,孔子又强调过”乐道人之乐善”。其实,这些也就是《中庸》里面所说的“隐恶而扬善”的品质。这种品质,正如我们在《中庸》的讲解里已经说过的那样,需要有博大的胸襟和宽容的气度才能修炼得成。对于一般人来说,容易犯的,恰恰是称人之恶的毛病。
  二是憎恶把抄袭当作有学问的问题。所谓“千古文章一大抄”,“剪刀加浆糊”居然也可以使人“著作等身”。稿酬、学位、职称,专家、学者珠头衔都可从中诞生,欺世盗名,那可真是“盗亦有道”啊!
  三是憎恶把揭发别人的隐私当作直率的问题。在《子路》篇里,我们已经读到过叶公与孔子关于“直”的问题的讨论。叶公认为,那种过父亲犯了过错儿子都要起来揭发的行为就是直率坦白,孔子却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率坦白也就在其中了。所以,孔子并不认为揭发别人的隐私或短处是直率,而是主张隐恶扬善,说人家的好而不说人家的坏。
  至于说到毁谤上司,勇而无礼,刚愎自用等等,其弊病不言而喻,也就勿需我们多嘴饶舌了罢。 
女人是不是难处难缠?
  【原文】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译文】
  孔子说:“只有女人和小人是不好和他们相处的,亲近了就会放肆无礼,疏远了就会产生怨气。”
  【读解】
  孔子如果只说小人而不说女人,恐怕这段话就不会在后世一再受到攻击了。
  其实,实事求是他说,孔子这段话对一般女子某些特征的概括不是没有道理的。尤其是那些在恋爱中的女子,恐怕就是有些难缠,有些拿她不好办不好伺候吧?你对她太好了,大宠爱了,她往往会恃宠而骄,动辄赌气不理你(近之则不孙),弄得你啼笑皆非,不知要怎样去讨得她的欢心。反之,你只要稍稍对她有些疏远,要么两天没有电话,要么自己一个人去看了一场电影(更不敢说还约了其他人了),那她就会怨气冲天,恨死你,非得要你给好说上几箩筐的好话,认罪悔改,永不再犯才行。
  所以,如果单单是说这些,孔子的话并没有错。麻烦的是他把女子与小人并列,这就得罪了,起码被认为有轻视妇女的倾向。这样一来,在妇女解放,“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尤其是在所谓“女权主义”兴起的时候,孔老先生这段话要被狠狠批判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孔子是不是蓄意要轻视妇女,所以把她们与“小人”并列而论呢?话也不能这样说,因为我们不能脱离社会时代背景来看问题。孔子时代的社会结构是以男权为中心,女性的确大都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信息相对闭塞,思想相对落后,心胸相对狭窄,这些都是事实。而孔子自然是站在男性中心的角度说话,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不能认为圣人对女子们特别有偏见,而是有社会和时代的种种复杂因素。
  “女人是不是难处难缠?”
  今天如果有人问你这个问题,那你就赶快否认罢。 
人过四十万事休
  【原文】
  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
  【译文】
  孔子说:“四十岁了还被人厌恶,那他这一生也就算完了!”
  【读解】
  一方面,“四十而不惑。”(《为政》)一个人的发展到了四十岁就基本上定型了,能辨疑解惑,对许多问题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了。
  另一方面,“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子罕》)一个人到了四五十岁还默默无闻,那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没有什么可怕的也没有什么,但如果是被人厌恶,具有坏名声,那问题可就麻烦了,所以圣人感叹说:“其终也已!”那他一生也就算完了!
  俗话说,人过中年万事体。准确他说,这中年的标志也就是四十岁左右吧,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人过四十万事休。
  当然,另一种看法是。“四十而不惑”,四十岁左右正是干事业,出成果的大好时候,怎么能够说是万事休呢? 
微子第十八
  本篇主要介绍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而且大多是通过与隐士的思想比较来表现的。具有一定故事性是本篇在《论语》中的突出特点。全篇原文共11章,本书选7章。
  时代的病态
  【原文】
  柳下惠①为士师②,三黜③。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注释】
  ①柳下惠:鲁国的贤人,本名展获,字禽,又称展季。柳下可能是他的住地,用作号。据《列女传》记,“惠”是他的妻子倡议而给的私谥。②士师:典狱官,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法官,③黜:罢免。
  【译文】
  柳下惠做法官,多次被罢免。有人对他说:“您不可以离开鲁国吗?”他说:“若用正直的态度进行工作,在哪个地方又能够不被多次罢免?若用不正直的态度进行工作,又有什么必要离开自己的祖国呢?”
  【读解】
  引申一下柳下惠的话,那意思是说,只要你坚持原则,认真正直地工作,那随时都可能丢官,起码也要停职检查好几次罢。我们鲁国如此,到其它国家去还不是一样,这是时代的病态,不是我们一两个人能把它治疗得好的。相反,只要你不那么认真正直,不那么坚持原则,而是拿原则当儿戏,以权力做交易,多做人情,多拉关系,圆滑老练,把上下左右的关系都“勾兑”得好好的,那你根本就不会丢官,连停职检查都落不到你的头上来,又有什么必要出走到国外去发展呢?
  那么,柳下惠作哪种选择呢?是坚守正直的态度宁可丢宫,还是为了保住官位而委曲求全呢?
  我们知道他是坚持走正路而绝不走歪路的,所以,他成了鲁国著名的贤人,孟子称他为“圣之和者也”,把他和伯夷、伊尹、孔子等相提并论为圣人之列。(《孟子·万章下》
  所谓丢官事小,失节事大。
  无论什么时代,无论哪个国家,个人立身处世都可能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人们常说:“事情做得越多越容易犯错误,越认真坚持原则越得罪人。”大致都是这些意思。
  关键是我们要选取一种自己立身处世的态度。 
孔子为什么要出国?
  【原文】
  齐人归女乐①,季桓子②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
  【注释】
  ①归女乐:归,同“馈”,馈赠。女乐,歌妓舞女。②季桓子:季孙斯,鲁公国自定公五年至哀公三年时的执政上卿。
  【译文】
  齐国送给鲁国一批歌妓舞女,季桓子接受了,三天不上朝治理政事。孔子便离开鲁国出走了。
  【读解】
  齐国送给鲁国歌妓舞女的事情,《史记-孔子世家》和《韩非子-内储说下》都有记载,可见实有其事。
  不过,是不是实有其事也并不是很重要,历代几乎都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人手佚话流传,至今已没有什么鲜艳。新鲜的倒是我们见到孔子对这种事情的态度: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是,孔子便一气离开鲁国而进行世界大串连去了。
  一个人立身处世,当环境已不容许自己栖身,不容许自己发挥才智时,便毅然决定地抽身而去,以免苟且媚俗,同流合污。
  说到底,这是一个知道分子,一个读书人的进退去留问题。这个问题在文字上记载起来可以很简单,仅仅是“孔子行”三个字。但落实到生活现实之中,具体落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可就不那么简单了。它是一个人人生之中的大问题,抉择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作出来的。
  所以,我们在读书时,一定不要随随便便把“孔子行”这一类看似平易的记载忽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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