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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我爱你 作者:叶弭(晋江vip2012-09-10完结,青梅竹马)-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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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喆和夏建国一直看着她,她像丢了魂似地烦躁不安。夏建国以为她只是担心柳叶,特意压低了声音跟余喆八卦,“二少,咱小墨是个好姑娘,认准的朋友就是亲人。”
  
  余喆笑着点头,可心里却有莫名的感动,感动的想流泪。
  
  这就是他的小墨,外表狡诈圆滑却永远善良的一个姑娘。
  
  然后,他看见魏小墨打电话,却瞪着眼睛看着他这里,举着手机发呆。她的眼神虽然停在他身上,却没有聚焦,好像想什么想的出神。
  
  “小墨!”手机里突然爆发出一个女人的大吼。
  
  余喆和夏建国都听见了,在夏建国站立起身时,余喆一个箭步跨到魏小墨身边,从她手里拿走手机。
  
  “你好,我是小墨的朋友。”沉稳的声音穿过电流传进杨英耳中。
  
  “我是小墨的妈妈,小墨怎么了?”杨英焦急的颤声问。
  
  “她没事,她的一个朋友出事了,还在抢救。”
  
  “朋友,哪个?”
  
  “同事,柳叶。”
  
  “柳叶啊,她怎么样了?”
  
  杨英听魏小墨说过柳叶,也和柳叶通过电话,听说她出事,焦急的不得了。在余喆告诉她情况后,一再叮咛随时告诉她柳叶的状况。
  
  余喆把手机还给魏小墨,顺手在她头顶轻轻地摸了摸,“没事的,别吓着阿姨。”
  
  魏小墨捏捏鼻子,再用力吸了一下,又给麦子杰打电话,让他和花冉抽空来S市看望柳叶,还有,把她妈妈也带来。
  
  不管柳叶能不能醒过来,她的亲人和朋友就是柳叶的亲人。
  
  还能再见一面吗?
  
  漫长的等待让人崩溃。中途,余辰逸来过两趟,问了情况便回去了。终于,手术中三个字灭了灯,魏小墨跳起来,冲到门口,待陈医生出来抓着医生的胳膊就问:“陈医生,怎样了?”
  
  陈医生拍拍她的手,“淤血已经清除,不过人暂时还没醒过来。”
  
  手术后麻药的原因,魏小墨长松一口气。这时,护士推着推床出来了,魏小墨急忙跑过去,和护士一起把柳叶送进重症监护室。
  
  和上次一样,也是这样隔着玻璃看里面无血色的女孩。只不过,上一次她和她尚不认识,而这一次,她已经将她当成亲人。
  
  “很快就会醒的,小墨你要拿些柳叶换洗的内衣过来吗?”夏建国凑到她身边,和她一起望着玻璃里的人。
  
  魏小墨猛的一转头,眼神犀利的像一把利刀,剐的夏建国扭头看她。
  
  “都是你,要不是你她怎么会被余少撞伤?师姐走就走了,为什么要去追?离开的人心早已不在你这里,哪里能追的回?都是混蛋!都是混蛋!”
  
  “魏小墨!”夏建国错愕的瞪着狰狞的魏小墨,被她吓得不知所措。
  
  余喆听出来魏小墨表达的深层含义,她是在指责他的吧,在夏建国的眼珠子要掉出来的注视下,他把哭着骂人的魏小墨强行拖出去。
  
  




☆、第 42 章

  魏小墨甩开余喆,闷头往前跑,跑出医院大门跳上一辆出租车,余喆跟了上来。魏小墨始终不和余喆说话,到了柳叶家,第一件事把柳叶吐过的脸盆拿去卫生间清洗。
  
  和柳叶同住的女孩没回来;家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余喆走到南面阳台,打开所有的窗户让空气流通。
  
  这是间朝西的房子,站在阳台能看见西下的夕阳。深秋的夕阳红的像火,没有温度的火;看着红色的火;仿佛触手可摸;但伸出手后才发觉它遥不可及。
  
  余喆回头看着屋里,魏小墨在卫生间他看不到她的身影,但他却感觉到似乎魏小墨在远离他。
  
  这个感觉很不好。
  
  魏小墨在柳叶的卧室整理换洗的衣服;余喆走进来靠着门问:“要我帮忙吗?”
  
  魏小墨不理他。
  
  余喆耸肩微笑,看着屋里有点乱,他脱了外套解开袖口的扣子把袖子卷起来动手收拾。书桌上放着四本有关职场的书和一本笔记本,余喆拿起《细节决定成败》翻了两天,笑着回头问魏小墨:“这本书是华盛新进员工必读的吧?”
  
  魏小墨抬头看了书一眼;继续不理他。
  
  余喆好笑的耸耸肩,把四本叠整齐,再把笔记本放在最上面。床里面靠墙有个小木柜子,是柳叶用来放书的书柜,余喆捧着书身放去那里。
  
  然而;这个时候魏小墨正好跑过来;于是两人撞在一起;“哗啦”一声书和笔记本掉地上;一张照片从笔记本里滑了出来。
  
  余喆捡起照片情不自禁的咦了一声,“余辰逸?”
  
  魏小墨一把夺走照片,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几眼,确实是余辰逸,并且是两年前的余辰逸,他站在华盛门口打电话,后面跟着特助夏建国。
  
  之所以敢确认是两年前,那是因为照片上西装革履的余辰逸脖子上系的领带是他生日那天,秘书室的女人们集体买的一条超贵的生日礼物,那年年底聚餐领带沾了污迹洗不干净后被扔了。
  
  从各个角度来看,这张照片像是偷拍的。
  
  “这是两年前的。”魏小墨简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
  
  柳叶居然有余辰逸两年前的照片,别说她,就连余喆都大吃一惊。顾不得做君子,他立即打开手中的笔记本。
  
  第一页:
  
  2012年5月12日,周六,阴天。
  
  今天,我又去了康安路口,依然看见他骑着摩托车飞快的从眼前经过。他戴着头盔,我看不见他的脸,但我知道,他从来不曾往路边看一眼,更不会知道路边有个人一直等着他。
  
  等他停下摩托,摘下头盔,对我微笑。
  
  等他说:“嗨,小倩,你回来了。”
  
  会有这么一天吗?我是真的希望老天能给我这样的一天,哪怕让我当场死去。因为我要问他,“辰逸哥哥,小倩还活着,你们为什么不要我?不等我回来?小倩一直想着你们,就算是爬也想爬回来找你们。可是你们不等我……”
  
  “小倩?难道柳叶是叶倩?”余喆惊讶的瞪着魏小墨,而魏小墨几乎不会呼吸了。
  
  “你先看,我再找找还有没有别的。”余喆把笔记本塞到魏小墨手里拉抽屉找线索。
  
  魏小墨觉得手里捧着的是一本天方夜谭,多数童话是美丽的,而这本童话里却是悲伤的故事。
  
  她一页一页的往后翻看,泪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掉。
  
  十月十三日的日记:
  
  今天的日记,我不知道从哪里下笔。首先,庆祝我还活着!我差点死了,当身体被摩托车撞飞出去的那一刻,我以为,我会死,死在余辰逸的车轮下。
  
  那天,究竟是哪儿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不顾危险的跑出去,就为了把他拦下来,就为了近距离的看他一眼。
  
  呵呵,人是近距离的看见了,却让我看清楚我和他还有他们的距离。
  
  我不敢告诉他叶倩回来了,就在你面前。是的,现在的叶倩自卑、懦弱,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张扬霸道的叶倩。
  
  他站在病床前,就在我的面前,我和他却放佛隔着大海,中间的距离让我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他冷漠的眼神像冰山,让我带着火炉也不敢靠近。
  
  所以,在他和我说话的那一刻,我突然做出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正确与否的决定——装失忆。
  
  我想,或许他会可怜我让我留下来,让我离他近一些。
  
  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冷漠的扔来一张支票,无情的把我赶走。
  
  辰逸哥哥,如果哪天你知道被你赶走的是我,你会心痛吗?你可知道,那一刻我竟然有种报复的快感。
  
  我决定不和你们相认。但我一定要进华盛,靠近你,才有机会接近他们,才有机会打听他们抛弃我是不是那个原因。
  
  或许,老天对我仍有一丝怜悯,让我认识了一个漂亮的让人嫉妒的女孩。魏小墨,她站在玻璃窗外对我挥手,她笑的好美,她握着我的手,我能感觉她流露出的悲伤是真的。
  
  我喜欢她。
  
  可我是个骗子,骗她我失忆了,害她担心。骗她我比她小,其实我和她一样大。
  
  魏小墨合上笔记本,她看不下去也不忍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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