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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服刑那些年-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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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号子?咋回事,他不是昨天今天刚进来吗?”李哥闻言一下子来了精神。

“什么刚进来的,你消息也太闭塞了啦。同志,闭门造车可不行。刘三军前两天就进来了。在别的号子呆不住,再加上一院又判了两个死刑,调了些人去看护,你知道的,不能要刺头。所以,只有把他发你号里来了。”劳动号娓娓道来。

李哥闻言大喜:“那就是说,他已经提审过了?”

“是啊!咋了,该不是你们把人打得见不了人了吧?哈哈!华华,现在可以呀!谁都下得去手,刘三军不是你伙计吗,也整呀?”劳动号哈哈大笑说不上是讽刺还是称赞。

“可以啥,还不是靠兄弟们给面子,来抽一根。”李哥面色如常的笑笑,地处一根烟去。

“唉哟!金白沙呀!还是华华耍的大啊!”接了根好烟的劳动号喜不自禁,屁颠屁颠地走了。

李哥转过身来面色立马阴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盯着刘三军的尸体出神。我们知道他是在想辙,故而都不敢打搅他,噤若寒蝉。只有曹哥急不可耐的窜到尸体边上,一会摸摸这,一会摸摸那,好像是他有办法把人弄活过来。

好半天。李哥才从他的铺上坐起,缓缓地渡到尸体旁边,一言不发的下去,好像是下了什么重大决心似的,脸慢慢的红了起来,气也喘得越来越粗……

血,到处都是血。

刘三军仰面倒在血泊里,即使已经没有了气息,鼻孔嘴角依然还在往外流着血。

“李哥,咋办?”曹哥一张脸煞白。

“尸体,关键是尸体,要藏起来不被人发现。”李哥喘着粗气说。

“那号子里的人呢?你能保证他们都不说?”曹哥的眼睛红的像是要渗出血来。

“没事,他们都动了手,又不是你我两个人打死的,人人有份,再说——”说到这,李哥又扭回头去,看着地下的尸体,一张脸格外的狰狞:“想要不被人发现,我有一个办法。”

“啥办法?”

“想办法把尸体分了,每个人都吃一块儿。这样尸体也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告发。”李哥说的很平静,好像在说吃一头猪。

曹哥猛的一抬头,惊恐地看着李哥,李哥也狠狠地盯着他,半晌,两人同时点头,起身去拖动那具尸体。

小鸟喜子见李哥动了,都跳下来帮忙,铁头,棺材板也都一起动手。搬尸体的搬尸体,打扫血迹的打扫血迹。不一会儿,刘三军的尸体被床单裹起来塞到了床下,地面也恢复了正常,闫凯还混了一点牙膏水,拿嘴喷到空中,略微的遮了空气中残留的血腥味。对了,刚才这小子动起手来比谁都凶悍,和前两天他过手续的时候真是判若两人呀!所以说,这里没有人,只有狼。看守所的环境就像是一个磁场,任何人只要你身居其中,就会变得恐惧、凶残、狠毒、甚至变态。眼开这样一个小孩一样的人,要是在外面,谁都不会相信,他会和别人一起活活的打死一个人!可现在,他才进来几天啊?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相信人人生来都是向善的,只是环境会改变你很多很多……

待一切收拾停当,李哥尽量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气讲述了自己的意思——大家都被惊呆了!!!一个个惊恐地看着李哥,只有惊恐没有其他!

我们无法相信吃人肉,这种只在《水浒传》里出现的情节将会要发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惊得说不来那话了。没有一个人表态是同意还是反对。

李哥看看我们大家的表情,或许也觉得这样讲过于惊骇,大家接受不了,于是便换了一种方式说道:“你们想,刘三军是被我们活活打死的,几乎每个人都动手了,我还没出手呢!我怕啥?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大家。他这么大一坨摆在号子里,现在天气热,不两下把尸体处理了,等有味道了,你们都要遭殃!尸体咋处理?我们不可能搬走,只有——”说到这,李哥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只有把它吃进去才安全。要不然你们谁给我出个主意?”

看看大家脸色有所缓和李哥又说:“其实也没啥,我以前和朋友出去玩,在一家山里的火锅店,吃过所谓的‘加菜’,你们知道是啥吗?就是死了的小孩肉,味道比猪肉还嫩,也没什么怪味。”

李哥说到这,已经完全定下神来,思路也清晰了,话说的也更加咄咄逼人了:“我倒无所谓,反正我又没动手,只是大家在一个号子呆的时间长了,我这个人又重感情早就把你们当成我自己兄弟了,兄弟有事我能不管吗?”李哥又望向铁头说:“你不是还要出去供妹妹念书吗?”又对川娃说:“还有你,你妈还在四川等你回去尽孝呢。”

“还有你……”李哥一个一个的说,说到我的时候,他说:“秦寒你我就不说了,你和们都不一样,你是正经人家孩子,你的路还长得很呢。”

最他总结性地说:“要是这事翻把了,一个个大刑加上,一年的变五年,五年的变十年,十年的变无期。甚至——”说到这李哥语气一变:“说不定还有抵命的,你们想想会是谁?”

看着他貌似动情地说着,我的心里有如波涛起伏:一个把分食人肉的变态举动说的如此淡定的人,他所说的话有人信吗?他流露出的感情有人信吗?反正我不信!再说我恨不得置李文华和曹成伟于死地,我把不得这件事翻把呢!

但是,或许是由于我没动手,不能体会别人的心情吧!很显然,李哥的话大家都信了,有人问:“那最后所里闻其人到哪去了咋办?”

李哥大手一挥:“这个简单!要我们众口一词,说都没看见,看守所就会以为他越狱了。至于咋越的,哼哼——人家越狱能让我们看见?”

平心而论,李文华确实是一个人才,他的身上有着许多常人所不能及的特点的人,他的沉着冷静,阴险狠毒,坚忍灵活,对人性的洞察还有那敏锐的判断力,和异于常人的迅速反应。这一切如果放在乱世,放在战争年代,而他的运气有足够好的话,或许真能成就一番事业。可惜这是太平盛世,他的头脑手腕也只有在看守所里发挥了。几乎是在一瞬间,他就分析了种种利弊,提出了最可行的方法。

他提出的这个分尸食肉的想法乍一看,确实是丧心病狂之极。但是细想一下,在看守所那个环境里,你要想这件事平安过渡,那似乎只有这样一个办法。

第一、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无论平时的高压多么令人害怕,但在这件事上很有可能有人会为了洗脱自己而去告发,但是如果人人都吃一块刘三军的尸体,那么,人人都是凶手——还是食人凶魔,谁还会去说?谁还敢,还好意思去说?

第二、一般人就是想告发也没有这个机会,因为你整天都在众人的视线之下,你又不敢明目张胆的报告政府,可问题是,你除了打报告,就见不到政府,即使见到了,你也接触不上,这两天,号子里肯定都是严加防范的

第三、尸体的处理的确是个麻烦的问题,你无处匿藏。就算是分成小块,以看守所那经常堵塞的的排水系统,那是要出问题的,只有吃进肚里,拉进厕所才保险。

第四、一切处理停当后打个报告,就说人不见了,看守所肯定以为刘三军越狱了,正常人的思维决不会想到他是被这伙丧心病狂的人吃了!

这一切,李哥几乎是一瞬间就考虑清楚,并做了决定。这个计划看似天衣无缝,但他却没算到一点——陈怡的来信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决定了这是个注定要失败的计划!

大家冷静下来后考想了一下,也都明白了,为今之计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对自由的渴望,对危险灾难的恐惧,压过了人心里那仅存的一丝天良。就这样,分尸食人——这个只在电影小说里看到过的情节马上就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上演了!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群居动物,这一伙人在一起,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倾轧,可有时候却又需要他人。如果你一个人去干一件充满恐惧和危险的事,你会害怕,但是如果是一伙人在干那么这种对危险的的恐惧将会大大的降低。不到一会儿,已经有人在谈笑风生了:

“李哥,人肉啥滋味?你吃过的给我们讲讲。到底咋吃的,我们没经验呀!”棺材板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李哥,不肯能生吃呀!得想想办法。”曹哥一般考虑的都得是比较实际的问题。

李哥正准备回答,闫凯突然阴森森的冒了一句:“生吃也不是不行。”

我们闻言大惊。一起侧目。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呀!看不出来这小子心挺狠的。

闫凯被我们看得不好意思,又补了一句几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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