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眨了眨眼,反问我:“什么动机?”
我恨不得直接用头撞他,装,你继续装,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我妈让你住进来的目的,我妈看到与我同龄或者比我年长的男人都没办法与我凑成堆,就把魔抓伸向比我年纪小的嫩草,而眼前这棵嫩草就首当其冲,真不知道方非的父母是怎么想的,居然与我妈一拍即合。
我比你们的儿子大五岁,五岁,不是五个月,好不好?他穿开档裤露着小鸡鸡的样子我都见过,他在我眼中是男人嘛?是吗?
我不由得再次抬头打量他,其实我到城里来上大学后就极少见到他了,后来他也上了大学,我开始工作就更少见面的机会,现在看他,确实长高了许多,结实了些,样子却没变多少,只是抬起头时正好看到他的胡根,微微有些诧异,他也会长胡子啊?
我不由得胡思乱想,他看着我的表情道:“你在斗鸡眼。”
我这才回过神,档在门上的手将他推了一下道:“反正不许住这儿,快走,快走,回你的宿舍去。”妈,我告诉你,你的变态主意不会得逞的。
“可我已经毕业了,前两天刚从学校搬出来。”
毕业了,我一怔,我怎么不知道,挥着手道:“住旅馆。”
“太贵。”
“哈,笑话,”我哼了哼,一脚将他的行礼踢出去,“你爸开厂的,养活一个大队的劳动力,太贵,你讲给谁听?”
“那是他的钱。”他眼看着我关上铁门。
“你工作了再还他呗,”我“咚”的关上木门,忽然又觉得过意不过,从钱包里拿了所有的钱出来,从铁门的栏杆里扔给他,“喏,我先借你,够你在旅馆住两个晚上的。”
正要关时又加了一句:“记得还。”说完就关上了。
于是我又飘回去,打开电脑准备杀他个几百回。
电脑屏幕不停的闪着,我按键盘的手今天很不听使唤,一连输了好几局后,我一拍键盘,靠在椅背上,然后盯着电脑发愣。
那个,我是不是有点过份了,毕竟不对的是我妈,我也不用拿他出气,可是,如果让他住时来,我妈诡计不就得逞了?
我左思右想,却听到隔壁邻居开门的声音,就是那好管闲事的老太太。
“小伙子,怎么站在外面啊,是不是女朋友不理你啊,啧啧啧,这付样子真作孽,”她叹着气,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方非还在外面。
看了下电脑上的时钟,差不多半小时了。
这笨蛋想干什么?我气呼呼的正要去开门,却听到那老太太“咦”了一声:“原来那闺女有男朋友啊,我还以为她嫁不出去呢。”
我的火“腾”的一声冒上来,一手打开木门,再一手拉开铁门,将站在门口可怜兮兮还揪着一把钱的方非拉进来,口中道:“跟你说外面有狗你偏不听,快进来,进来。”又“咚”的一下关上门。
“有狗啊,哪里,哪里,怪不得楼梯上有狗屎,我要去报告居委会。”门外的老太太还在喋喋不休。
“让你走,你怎么不走?”我也不管那老太太,盯着他道。
他仍是慢条斯理,看着我的手抓着他的手臂,道:“我刚想走,可你又把我拉进来了。”
“你!”
他却冲我笑,笑得倾倒众生。
我顿时有点晕,指着他道:“你要住也可以,但你可别说我诱拐儿童。”
他慢吞吞的把行李往里搬,口中道:“第一,我二十五岁了,不是儿童,第二,以你智商,诱拐我不太可能。”
方非其人
算起来,我最早学会写的不是我自己的名字,而是方非的,因为简单,哪像我杨娟娟三个字要写上半天,所以有一度我向爸爸吵着也把名字改成叫方非,这当然没得到采纳,不然我岂不成了方家的子孙?
还有一件事,初中时教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每次考到这首诗,我每次准错,因为我总把“芳菲”写成“方非”,无论老师说多少次,我还是照错,像中了邪似的。后来听他爷爷说,方非这名字本来就是用的“芳菲”的偕音,听上去柔和,再看“方非”两个字时又觉得很硬郎,男子汉不就是要这样?
男子汉?我看他像个阿拉穆汗差不多,小的时候最喜欢和女孩子玩,还抢女孩子的蝴蝶结,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拿条小手绢,且不是叠好放在口袋,是一定要拿在手里,跟个媒婆似的,以至于那条小手绢变得越来越脏,他也不肯松手,好不容易他妈等他睡着了拿去洗掉,结果醒来就大哭一场,一个人站在掠手绢的竹竿下,痴望着手绢,半天不肯走,这是男子汉吗?
他还有一个与其他男生不同的习惯,就是大热天的时候,与他一般大的男孩子早就打赤膊,玩水去了,他却固执的坚持穿长袖衬衫,长裤,还要穿上袜子,这么热的天,我女孩子都尽量少穿,他就不热吗?我经常抱着块西瓜,边啃边笑他,每次找他玩时,就对他妈说:“你家闺女呢?在吗?”
而这个习惯一直到他高中,因为人高被强拉去加入篮球队才改过来,我记得他第一次穿短袖的T恤,活像被□了似的,一看到我就躲回屋里去了,害我半天也没回过神,好一会儿才道:“丫的,谁□你了,姐替你出头。”
这些当然都是以前的事了,在我上大学后,很多东西开始潜移默化的发生,我每从城里回来一次,他就似乎长高了一些,那以前经常被我嘲笑的娘娘腔也没了,到后来他也上了大学,大家碰面的次数越来越少,现在站在我面前的那个人似乎是没有变化的,但我不得我承认他确实长大了。
不过长大了,底子不会变吧,他归根到底改不了习惯被我奴役的脾气,比如:
“就这样定了,房租总共1500,算你便宜点,你八,我七。”虽然我那间其实比他那间大,谁叫他爸有钱?
“哦。”他听话的给了我三个月的房租。
“你是男子汉,以后脏活累活要抢着干,包括打扫,做饭,不许有任何抱怨。”
“哦。”
“水,电,煤,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电话费,小区清洁费你负责按时交,交完了再问我拿钱。”
“哦。”
“我朋友来你要招待,我们的关系是表姐弟。”天知道我朋友知道我家里藏个小男人,以为我饥不择食。
“哦。”
“不许带女生回来过夜,更不许带男生过夜。”
“……哦。”
“好了,暂时就这些,其他的,我想到再说。”
“哦。”他点着头,我说的那些明显是不平等条约,但他脸上却是柔和的笑着,果然被我奴役惯了。
他到他的房间继续整理行李,我拿着颗苹果倚在门柱上看他整理,然后我看到了那个被我咬掉了鼻子的米老鼠,刚想咽下去的苹果当场噎住,这是什么时代的古物了,还是小学在放《米老鼠与唐老鸭》时,他国外的亲戚送的,我当时正好看到羡慕的不得了,国内又买不到,羡慕就转成了妒忌,在他不注意时就咬断了那只米老鼠的鼻子,为此,他有整整一个月不理我,还老是用哀怨的眼神看我,三四岁的小孩子啊,就知道生这么大的气。
我拿起那个米老鼠,居然还保护的很好,除了鼻子掉了,有些掉色,其他都完好,我看瞅了半天,看他弯着腰理东西,对准他的屁股就砸过去。
“这是什么年代的?你还要?”
他摸了摸屁股,捡起那个米老鼠,笑道:“我是拿来卧薪尝胆的,看看这里,”他指着米老鼠的鼻子,“那里还有你的牙印,那个突出来的地方,正好是你换牙,掉了牙齿的地方。”
我一把抢过,低头去看,果然,那里是突起的,狗啃一样,本想把那块突起的地方掰了,可惦记着他的前半句话,便道:“什么卧薪尝胆?你有这么痛恨我吗?要用这种方式记住?”
他仍是笑:“也不是痛恨,只是要自己记住,以后一定要听娟娟的话,不然自己的鼻子就会和这可怜的老鼠一样。”
“这才差不多,”我顺口道,想想又不对,这不是说我太狠,他是被逼无奈,“好你个方非,敢拐着弯骂我凶,告诉你,我长大了,以前力气小,只能用咬的,现在,哼哼,”我手上一用力,把米老鼠的头拧了下来。
在他哀悼那只一夕之间被断了头的米老鼠时,我很没人性的催他出去买菜,做饭给我吃:“多大的人了,还是个男人,抱着个米老鼠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