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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爱上你的酷-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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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丽丝的手一摸到霍剑渊肩上,他立刻毫下留情地推开她,一脸嫌恶。「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喜欢喝别人煮的咖啡,更不喜欢你打扰我的休息时间,请你出去!」
  「你!查尔斯!你竟然……竟然这样对我?!」菲丽丝气得双手直发抖,她这辈子还没这么丢脸过!
  看到霍剑渊眼底的嫌恶与冷戾,她只得忿忿地转身。「哼!出去就出去,有什么了不起?」
  走到门口,她却故意提高声音。「本来我还不相信流传在医院之间的闲言闲语,说霍医师是个同性恋,只爱男人不爱女人!不过啊,从今天开始,我倒是有点相信了!」
  憋了一肚子的气,菲丽丝用力踩着高跟鞋,蹬蹬蹬蹬地走向另一头。
  无聊的女人!
  霍剑渊脸色铁青地关上门并下了锁,同性恋?他早就知道医院里流传着许多耳语,其中最劲爆的就是——他很可能是个同性恋,对任何美女都不动心,只爱男人。
  当然,会传出这项谣言都是因为那些被他一一拒绝的女人在恼羞成怒之下胡乱编出来的,她们不相信自己一点魅力都没有,一口咬定霍剑渊是同性恋!
  冷笑着,他完全不在乎别人的闲言闲语,他只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别人的贬损或赞美对他都没有任何意义。
  在这家医院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他向来独来独往,懒得跟任何人打交道或套交情。许多女人想尽办法攀上他,却只落得碰一鼻子灰的下场。
  同性恋吗?懒得煮咖啡了,他从小冰箱内随便抓出瓶啤酒。他很清楚自己不是只爱男人不爱女人。
  毕竟,他也尝过恋爱的滋味,尝过那种一心只想守护一个人、呵护一个人,随她而喜而忧的滋味……
  啤酒拿在手上,迟迟没有拉开拉环,他的另一只手却情不自禁地探向衬衫,由衬衫口袋中取出一枚造型简单的戒指。
  这是当年他还在念医学院时,买下来送给宋芙湘的对戒之一。
  父亲出事并往生后,悲愤的他原本想扔了这只戒指,但,不知为何他一直做不到,几度把戒指高高地举在手上欲往窗外丢下,却又颓然地收回……
  后来,他来纽约念书后,在行李中发现自己居然把这枚戒指也带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收入行李内的?似乎在冥冥之中有股力量,让这枚信物一直跟着他……
  他更不知自己为何每当完成一项艰难的手术后,总会把自己独自关在房内,静静地看着这个戒指。仿佛这个戒指可以给予他许多力量,给予他在异国独自奋斗打拚的力量。
  但,不该是这样的!他不该期望由这枚戒指得到任何力量,因为它会让他想起宋芙湘,想起他最该遗忘的女人,想起她那可恨的父亲宋华泰!
  烦躁地一拳击在桌面上,霍剑渊又把戒指放入口袋内,仿佛可以一并收起那不该存在的记忆,忘掉那张陪着他走过青春岁月的甜蜜笑脸……
  够了,不准再想她!
  冷冽地对自己下令,霍剑渊,你永远不可以忘记父亲是怎么死的,他是被他最信任的换帖兄弟陷害的!在舆论的争相交责与无情批判中,含冤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忘不了,永远忘不了父亲临死一刚那悲愤又冤屈的眼神……
  所以,这个仇他一定要报,他一定要替父亲讨回公道!
  敌方政党顺利铲除霍均年这个最难缠的对手后,果然给予「内应」宋华泰当初的承诺,暗中协助他,让他的官运扶摇直上。目前的宋华泰,已经稳稳坐上台湾最大在野党的副主席宝座。
  表面上,宋华泰跟执政党的官员泾渭分明,但,私底下,他们倒是常常聚在一起协议着如何瓜分政治利益。
  副主席吗?剑渊捏紧啤酒罐,眼底的寒气更加肃杀。今天的宋华泰可真是威风八面,跃居台湾政治核心。
  但,剑渊不在乎宋华泰究竟多么有钱有势,血债血偿;他一定要他偿还当年积欠父亲的债务,还给霍家一个公道。
  所以,他拚命地上进,努力成为最优秀的名医。他知道,有朝一日,等到他累积好自我实力的那一天,他一定会回台湾找宋华泰,不管要花多少钱,不管过程多么艰难,他一定要揭发当年的真相。
  他脸上残酷的笑痕继续扩大……宋华泰,你暂时先享受你的狗屁官运吧!别以为你可以一手遮天,正义也许来得晚,但,它一定会到!
  把啤酒拉环拉开,一仰而尽后,霍剑渊抓起汽车钥匙,他很累了,要立刻回家休息。
  不过,一个问题又瞬间浮现在他眼前——为他整理家务多年的詹太太因为年纪太大,已经告老还乡,回到儿子居住的南加州含饴弄孙了。
  虽然他已经委托人力中介公司帮他找下一任管家,不过,中介公司一直还没给他一个答复。
  虽然母亲因为身体太虚弱,所以一直住在纽约郊区的疗养院,霍剑渊是独居。但,工作繁忙的他还是需要一个管家为他料理家务,至少,衣物送洗或打扫的问题都不用他担心。
  过两天记得打电话给中介公司,问他们到底找到适合的人选没有?霍剑渊一边提醒自己,一边打开门,进入电梯直到地下停车场。
  站在街头,宋芙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动地望着眼前的车水马龙,及忙碌地穿梭在街头的各色人种。
  纽约!她终于来到纽约了!
  深深吸着异国的空气,芙湘扬起期待的笑容。
  自小即对绘画拥有很大兴趣的她,最大的心愿是来纽约的艺术学院就读,在绘画的领域中更加深造。
  事实上,她也拥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在台湾时,每个教导过她的美术老师都对她的创意赞不绝口,一直鼓励她一定要往绘画领域好好地发展。
  原本以她的家境,要栽培她到异国求学是件简单的事。但,自从知道父亲一手害死霍伯父后,她没有办法再继续待在那个家,事情发生时她正要参加大学联考,一考完联考她立刻搬出宋家,自力更生。
  虽然她联考的成绩很好,但为了生活费,芙湘只好选择念夜大的美术系,白天四处打工筹措学费。
  她过得非常清苦,努力地省下每一分钱,因为,她不肯放弃到纽约深造的梦想,她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美梦。
  纽约人文蕾萃,百老汇、苏活区、格林威治村,都充满最浓郁的艺术气息,路上处处可见街头艺人充满创意的表演,芙湘随兴地漫步着,尽情享受异国的艺术洗礼。
  其实,她很清楚自己之所以坚持要来纽约,除了学习绘画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剑渊。
  他也在纽约。
  芙湘澄澈的美眸涌起水雾。还没发生悲剧之前,念医大的剑渊和还是高中生的芙湘是对两小无猜的情侣,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计划未来——剑渊早就决定服完兵役后,要前往纽约继续深造。
  当然,喜欢艺术的芙湘也会跟他同行,两人一起在纽约这个梦幻城市完成彼此的梦想。
  但,一场无情的政治争斗却毁了这对恋人的梦想,也毁了她的世界!
  仰起头,芙湘深深吸一口气鼓励自己……没关系的,就算完成梦想的道路很曲折,但她还是要坚持下去,她相信自己一定办得到。
  更何况,她知道自己在纽约并不孤单,剑渊也在纽约,她终于可以离他这么近!可以一起仰望同样的蓝天、可以一起仰望帝国大楼、看到同样的日出日落、可以呼吸着同样的空气……
  说她痴、说她儍都好,尽管目前的剑渊对她恨之入骨,但她就是无法忘怀他,对他的痴恋甚至与日俱增。
  因为他是她的初恋,也是她的唯一。是他为她开启爱情的大门,是他让她期待天长地久。
  她永远无法忘记跟剑渊一起躲在台北植物园里,两人亲昵地互咬耳朵,说着情侣之间的悄悄话……她也无法忘记他带她到平溪放天灯时,两人交换的那一个热吻,当时怦怦怦怦的激烈心跳声,仍清晰地烙在她心版上……
  尽管时隔多年了,但她仍能清晰地回想起他们第一次牵手时的画面,那时两人都紧张得手心直冒汗。
  她也记得剑渊偶尔还会带着她这个乖学生跷课去看海,冬天的海风吹乱了两人的发,寒风把两人的脸都冻得通红,但他们的欢笑声不曾间断,双手更是一直紧紧交握。
  她的成长过程都是他,都是他。是他坚毅的眉、深情的眼……尽管剑渊一直不多话,也下太擅长甜言蜜语,但,只要待在他身边,芙湘便觉得无比安心,跟他在一起,看到的事物尽皆美好。
  每回约会完回家后,她总会一脸酡红地在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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