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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默默的被吃吧 作者:风禾尽起(潇湘vip2012.08.26完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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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澍一哂,显得心情很好的露出一口白眼,并开口报告行踪。

    “去找下虞舟。”

    “不会又要让我半夜去接你吧?”

    说到虞舟那小难民,唐荞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酒吧,接着便是各种酒杯,还有……各种辣妹,连她见了都会流口水的辣妹啊。

    而且她明天可是要上班的,打死她她也再不干这样的事了。

    “不会,这次不会喝醉,我尽量在十二点钟之前赶回来。”

    周澍继续保持着耐心报告,这倒让唐荞不适应了,太他妈的不适应了,这样好说话的周澍还是周澍吗?别是半路上被什么东西附了身吧。还是说,莫非,这是敌人最新研制出来的糖衣炮弹?

    周澍才刚回来,换了身衣裳又走了。唐荞看着周澍扔在沙发上的衣服,为了保险起见,她决定还是给虞舟那小难民发个信息。其实虞舟从上高中开始就已经不难民了,越长越标致了。那小蛋脸小身材板,越发得中老年妇女的喜欢了。就连唐荞,也时不时的对他上下其手一番,吃吃豆腐。

    “好好看着周澍,一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立马向组织报告。”

    发完信息的唐荞拿着手机上下翻了翻,想想还是觉得不对,又补充了一条。

    “你别想太多,组织担心的是他的人身安全。”

    这下她心满意足了,那边虞舟很快地回了信息。

    “是,组织!”

    这个回答另唐荞十分满意,总算没有枉费组织对他的殷切的盼望信任,于是带着胜利的微笑去给自己煮面去了。

    不过,她似乎还是没有问,周澍喝醉的那天晚上,到底是因为什么心情不好,而后又一点都看不出来心情不好的样子。但是这个问题似乎过于复杂,唐荞直觉的认定自己这简单的大脑不足以思考出这么复杂的问题,所以也只是将这个问题在大脑中略略的过了一遍,很快就又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唐荞哼着小曲先将自己的肚子填饱,然后挺着吃撑的肚子洗了个澡,一边敷着黄瓜面膜,一边上天涯。

    如果我不在抠抠,那我就在微博,如果我也不在微博,那我一定在天涯……

    这是唐荞的个性签名,充分的展现了一代宅女的无聊的宅生活。唐荞想起她那条惹祸的贴子,于是怀着忐忑的心情上去看了看,这一看,果然更忐忑了。

    而且,她还忘记了最最最最最重要的一件事。

    那就是,她还没有跟她姥姥说唐婉要来她这来住的事情。她这次回去明明是主要要跟唐姥姥说这件事的,为什么她会把这件事给忘了啊?

    唐婉啊,她怎么会把唐婉的事给忘了呢?她想撞墙!

    但是,为什么周澍自己不说呢?

    这个问题让唐荞深深的纠结了,十分纠结。因为她想到的答案是:周澍他自己压根就没打算说。周澍人那么聪明,脑子那么好使,怎么可能会有忘记的事呢,他连她十七岁的时候给周渝写的那封信的内容,至今都能够完整的背下来。这还是人脑吗?这简直就是电脑了,所以,她纠结了……

    唉,算了,反正唐婉也不是来找她的,她管这事干嘛呢。

    唐荞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将脸上一片片的黄瓜摘下扔进垃圾筒。但是……她不痛快啊,非常不痛快……

    唐荞十分不痛快的关了电脑,半躺在床上,拿着手机给周渝发信息。甭管什么时候,她跟周渝在说起唐婉的坏话时,那就跟写小说似的,如果说将这些年她与周渝说唐婉的坏话全部放到一起,装订成册的话,那都够出好几本的小说了。

    “唐婉说高考完要来这里住一段时间。”

    唐荞的这句话说的可一点感情(此处居然也被和谐——!)色彩都没带,那是十分的诚恳加中肯的。

    “靠!”

    可惜,唐荞试图诚恳的心态,没有得到周渝的理解。

    “你家那小妮子又想做什么?”

    周渝不待见唐婉,十分不待见。主要还是因为她自己,当年她那破乌鸦嘴,居然一语成谶,然后,她就怀着一颗“愧疚”的心,加上唐荞那封字字带血带泪的“挑拔信”,在还没有见到唐荞的这个妹妹时,她便已经对她抱不和平态度了。

    再后来,唐荞回S市,唐婉每年也会来S住一段时间,主要是节假日,但她一来周渝跟唐荞就同时不爽了。

    她跟唐荞都是属野生散养的,哪怕是高考的那段时间,她们也是玩的不亦乐呼。但唐婉不同啊,唐婉是小公主,又加上年纪相差悬殊,周渝跟她那是根本不能玩到一块的。而且唐荞这妹妹,最要命的就是告状了。告状就告状吧,反正她不怕,又不是她妹妹,问题是她居然连她的状也告。

    这问题可严重了,她跟唐荞最后没有读成同一所大学的罪魁祸首便是她,现在想想,周渝都觉得眉毛隐隐在抽动,胸膛中有股郁结之气不停地在翻腾。

 第十八章 唐婉,是致命的

    当年,想那个当年……

    想当年,唐荞与周渝还是花似的年纪的时候,那一年,她们高考……

    但是,她们在一起讨论最多的,还是哪家生煎比较好吃,谁家少年比较帅,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洋洋洒洒的将这几年语文课上学的形容词全码一块,写点神经兮兮的肉麻情书,诸如:你是天边那月亮,我就是那星星,把你围饶;你是狂风沙,我就是那迎风流泪的眼睛,情愿被你迷死……虽然最后她们把重点放在了,她俩谁的眼睛比较有可能被狂风沙迷死。但是,这也不能阻止她们友好的外交关系。她们是亲亲姐妹,她们第一志愿都是S市的T大,她们预备上了大学之后,主抓精神文明建设,作更深层次的精神交流。总之一句话,宇宙也无法阻止她们祸害人间的脚步。

    但是啊,那个但是……

    宇宙也无法阻挡的她们的脚步,居然被唐婉那小丫片子给硬生生的挡住了,这怎么能叫她们不心痛、肉痛,哪哪都痛,今后只要一想起唐婉,还是痛。

    事情呢,要从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说起,由唐荞口述,周渝代笔,两人共同合作完成了一封绝世情书。然后,正当她们得瑟的起劲的时候,唐婉冲进了唐荞的房间,顺便说一句,这妹妹打小就不爱敲门的,周渝不喜欢。

    “唐荞,你把舅舅送给你的那本《洛丽塔》给我。”

    唐婉以一惯作风开口要东西,但还是很少成功过。不过一本书的事,唐荞原本也没多想计较的就给她,但正在她准备给她的时候,她忽然想起来个问题,当年的唐婉似乎还只有十岁,十岁的小姑娘看《洛丽塔》?这有些奇怪吧?而且,如果让她爸妈知道她给唐婉看这书,那她就更是草上加草,以后都得在别人屋檐下飘了。

    所以她正气凛然的拒绝。

    “这个书只有等你长大了才能看,等你再大一点我再给你。”

    本来唐荞这话说的挺好的,这话说的多好啊,这多像一个家长会说的话啊。

    可是,周渝哪是能闲下来的人呢,她不添点油加点醋她还是周渝吗。

    “就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唐荞,你这妹不会是叛逆期提前了吧。”

    这话唐婉不乐意了,十分不乐意了。但面对明显比她多出一倍的敌军,唐婉还是没有过多恋战,鼻子哼哼两声便出去了。两人也没多大在意,十岁的孩子嘛,想要的东西多着呢,估计玩一会就忘记了。

    “荞荞,你妹妹了不起啊,这么小就会哼哼,长大了必定是个人物。”

    周渝这话说的有凭有据,但凡大人物,小时候必是歪瓜劣枣型。比如说那个美国的什么总统啊,比如说那个意大利的音乐家啊,比如说那个哪个国家的哪个画家啊,等等等等。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嘛。唐婉在她心中,已经是相当有名了。而她们,则信奉另外一句话:恋爱要趁早!要先下手为强啊,等到挑晚了,剩下的可就只有那些总统级的歪瓜劣枣了。

    唐荞笑笑,没有多大在意唐婉便又接着陷入情书的魔症中。

    唐荞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周渝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但事实上这事没那么过去。

    又是一个风和丽日的下午,唐荞与周渝两下课后在学校逗留了一小会,原本是打算去堵一班的那个帅哥的,结果帅哥没堵到,倒是被初中部的周澍与虞舟给堵上了,索性四个人浩浩荡荡回了院。一进院里周渝便被她爸爸妈妈拎了回去。

    周渝的小书桌上摆着两张纸,周渝看看爸爸妈妈十分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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