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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故乡-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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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伦斯1926年从意大利给朋友罗夫·戈丁纳(Rolf Gardiner)写的一封信,其中一段话注定不朽:    
    “如果你再到那边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我在那里出生,长到21岁。去看看沃克街,站在第三座房子前向左边远眺克里契,向前方展望安德伍德,向右首遥望高地公园和安斯里山。我在那座房子里从6岁住到18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 那是我心灵的故乡。”    
    心灵的故乡,这是劳伦斯对故乡发出的爱恨交织的肺腑之言。    
    2000年10月26、27和28号 一连三天,在劳伦斯的故乡伊斯特伍德镇由美国的序曲剧团(Prelude Productions)推出并首演表现劳伦斯生平的轻歌剧《心灵的故乡》 (The Country of My Heart),剧名出自劳伦斯本人的这封信,表达了他身在异国走向黄泉之际,心系故土的拳拳之恋。演出阵容强大,场场爆满,观众来自诺丁汉附近的城乡各地,成为当地的一大盛事。    
    “心灵的故乡”作为副歌的结束句在劳伦斯的故乡上空久久回荡,和着秋雨。但愿劳伦斯的在天之灵听到了这一切,乘着歌声的翅膀梦回故乡!    
    他的故乡——英国中部诺丁汉西北9英里处的伊斯特伍德城乡在他离开这个世界70年后的今天,街景如初,乡景如故。不同的是店铺和房屋经过修缮变得现代化了一些,有了超市;当年的煤矿都停产了,巷道都填平了,恢复了开采之前的山林和草地,俨然又是山清水秀、古朴悠然了。    
    “心灵的故乡”(the country of my heart)一词在劳伦斯的那封信里本是特指那一片乡村风景,原意是“我心中的乡村”。但xountry 一词又有“故乡”之意,后人便将这句话引申,将整个劳伦斯的家乡都统称为the Lawrence country或the country of my hesrt。    
    从诺丁汉开往伊斯特伍德的1路公共汽车是用劳伦斯的著名小说《虹》命名的。“彩虹1路车”是最新型的超低底盘客车,宽敞明亮。霏霏细雨中翻山越岭,驶过一座座娇小玲珑的英国集镇,穿过一壑壑翠谷,一片片绿野,起伏之间,风景如画。    
    这条路就是当年通向诺丁汉的有轨电车车道(1913—1932),那时坐电车上趟诺丁汉要叮叮当当走上一个多小时。但我相信那时电车驶过这些山乡时其独此一家的身份该有多么隆重显赫,那欢快的叮当声在山谷里回荡时一定给这里增添了过节的气氛。我很为那叮当作响的电车及两条油黑锃亮的铁轨消失感到一丝隐隐的惆怅。曾经在香港小住,那里的有轨电车依然在依稀可辨的老街景之间叮当游走,坐在老式的木头车椅子上,觉得那街景和那种老式电车相配十分和谐。诺丁汉的古屋保存得完好无缺,依旧是百年前的模样,这样的街景就需要有轨电车来配套。流水般的现代汽车穿行其间倒让人觉得有点虚幻之感,衬得两边的街景像为拍电影设的布景似的。    
    劳伦斯生前最后一次回故乡时曾为故乡变了点样而黯然神伤,因为他想看到故乡同儿时一模一样而不得。但无论如何,如果劳伦斯现在回来还是能轻车熟路地回自己的家的,哪怕像马克·吐温笔下的温克尔那样睡上百十年,醒来照样能原路回家。因为这些街景变化实在不算大,特别是居民区的街景,可以说依然故我。伯特(劳伦斯的乳名),你已经是世界上很幸运的人了,要知道有多少人已经是没了故乡的人了——生长于斯的故土上他们的故乡早已变得面目全非,只是乡音如故,像在异国他乡听到了乡音,却活活看不到故土一样。那是对游子怎样的折磨!乡音乡景是乡情的先决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少了哪个,那乡情都会淡许多。    
    多年浸淫在劳伦斯以故乡为背景创作的小说和散文中,几乎与这里的地名朝夕相见,此次真的来到这里,倒像阔别70年归乡一样。伊斯特伍德,它是劳伦斯心灵的故乡,分明也在我心中占据了第二故乡的位置。看到它不像90年前劳伦斯描述得那样阴郁荒凉,看到它终于变得繁荣美丽而又不失世纪初的淳朴,我打心眼儿里为它高兴,每个劳伦斯学者都会有如是的感情。相信劳伦斯看到它的今天也会欣慰的。    
    离小镇几英里开始,大路边就出现了路牌——“劳伦斯故乡”,到处是劳伦斯小说中原型的解说牌。这个曾经极力排斥甚至仇视劳伦斯的小镇,如今不仅原谅了劳伦斯当年的偏激,早就开始将劳伦斯引以为自豪了。连小孩都会操着浓重的乡音说:“I nau ya coom for Lawrensh”(你是冲劳伦斯来的)劳伦斯真该瞑目了,你有这么好的小老乡。    
        我走在这绮丽的乡间风景中,着着实实地感受着那浸透了劳伦斯精血的“地之灵”。这样的灵气,让劳伦斯一个人吸收了去,成就了那些不朽的文字,这个过程是怎样迷人!在这里我感到了劳伦斯强大的生命活力——从这些方圆几英里随处可见的“劳伦斯遗产”解说牌上和实物上。一个从小身体羸弱的苍白男孩子,生来就是要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这片土地,用心来记录这片土地上的人情风物,从而让这个地方获得永生。伊斯特伍德在我的眼中恰似文学的伯利恒——天降劳伦斯于此,受尽磨难,造就一个文学的圣子。走在这片浸透了劳伦斯灵魂的土地上,我确实感到我是在朝圣。从事写作很像信了什么教,你不能没有一个你崇拜的前辈灵魂引领你。    
    然而,青少年时代的劳伦斯面对工业化(主要是煤矿业)糟践了的青山绿水,面对为养家糊口下井挖煤从而沦落为肮脏丑陋的贱民的父老乡亲,面对家乡小镇的寒伧和小镇人的愚昧下作,对故乡充满了悲悯和厌恶。只有远离矿区的乡村还保存着农业英国的秀美与纯真,劳伦斯在乡村里度过了不少美好的时光,和乡民们一起收获干草,干庄稼活,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恩赐——清澈的溪水,纯净的天空,庄稼的醇香和农民的质朴感情。他曾感叹:“多好的风水,多好的风水啊!”这一带就是劳伦斯站在丑陋的工业小镇极目远眺的那一片田园风光(就是他那封著名的书信里所描述的那一带山水),他青少年时代的生命与这里的一草一木息息相关,这是他借以逃离工业文明初期丑陋卑贱的小镇的一处世外桃源。他满怀深情地称之为“我心灵的故乡”。他的作品为他赢得了“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的盛誉。    
    劳伦斯就在这种美与丑的鲜明对比中长大成人,带着以故乡生活为背景写下的文学作品,走出了故乡,以一个矿工儿子的身份,以质朴纯良血气方刚又略带寒酸的文学天才面目出现在伦敦的文学沙龙里。他以伊斯特伍德—诺丁汉一带城乡为背景写下了一系列文学作品,从小处着眼触及到了一个特定时代的本质并像预言家一样触及到了未来人性共通的问题,仅《虹》、《恋爱中的女人》、《儿子与情人》、《白孔雀》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这五本小说(还应包括人们普遍评价不高的长篇小说《迷途女》)就足以称得上气势恢宏,是对这一带城乡人民生活和心灵熨帖入微的记录。说是一长列文学里程碑并不过分。    
    故乡为劳伦斯的创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创作原料:生长在与乡村一水之隔的小镇子上,过着产业工人之家的生活同时能交上农民朋友,又能进一步体验诺丁汉这样初步现代文明起来的城市生活。所以他能够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游刃有余地表现他的任何文学主题,从运河两岸几代农民的生活变迁到矿工的家庭悲剧;从矿业主的奢华生活到中原地区豪绅的乡间别业;从小镇才子才女的小布尔乔亚情调到伦敦波西米亚艺术家们的放浪生活,写得真切自然,是史家的笔法,留给后人的是一笔丰厚的财富。如果没有劳伦斯的作品给中原地区的生活作真实的记录,那段历史就出现了空白。    
    可能是在这个意义上,评家说他对劳动阶级生活的表现胜过任何左派作家。那些左派作家们在小说中煽情、批判、高呼口号的时候,劳伦斯在忠实地描写工人阶级的生活环境,既写他们在高贵者看来根本没有灵魂的痛苦的心,也写他们不可救药的鼠目寸光;踏踏实实地讲故事,刻画人物,描述环境对人心灵的影响,总之是为他的故乡转灵 ——metempsycho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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