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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5-永恒如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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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波不是孩子。小波也不傻。小波知道Rob喜欢和需要什么。    
    但小波不是广州人。也听不懂广东话。Rob的朋友都说广东话。他们并不在乎江小波能不能听懂,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话题小波并不感兴趣。他们都和Rob年龄相仿,在他们眼中,小波只是Rob带在身边的小朋友。    
    至于什么叫“小朋友”,那可说不清了。可以是高兴时哄一哄不高兴时骂两句的孩子;也可以是不大值钱却又离不开手的家事儿,又或者是一件根本没使用价值的假古董。谁知道是什么?反正Rob最喜欢古董,尤其是玉。    
    反正广东的朋友们都结了婚并且有孩子,对于Rob和小波的关系,本来就不方便多讨论。    
    不方便讨论的事情,渐渐就变作不关心的事情。不方便讨论的人,也自然就变成不被关心的人。    
    所以听Rob说到下周去广州时,江小波立刻沉默着不说话了。    
    Rob突然提高嗓门儿:“好好好,就去丽江,可以吧?你别做这副阴阳怪气的死样子,我可没有勉强你什么!”    
    小波赶忙用尽量温和的口气说:“怎么了?我什么也没说啊,我真无所谓。就去广州呗。”    
    “不去!去丽江好了!”Rob咬牙切齿。和江小波相反,Rob从不用语气掩饰心情。    
    “这又何苦呢?我又没说什么。就去广州吧,我真的无所谓。”    
    江小波还在克制自己,如同快要感冒的人,极力克制着不咳嗽,仿佛如此就能避免感冒的到来。    
    但小波毕竟只是个孩子,尤其是在Rob面前,心情或许比感冒更难以克制。所以小波又多说了一句。但他的语气始终很平静,与这话的内容不大相符,所以听上去有点儿怪异,有点心虚似的。他说:    
    “反正你更想见他们,好久不见了也。”    
    电话突然断了。    
    小波知道是Rob挂断的。在这之前信号好得很,而且之后他再没打过来。    
    把你的都还给你!    
    小波又这么想。    
    3    
    手机在江小波的裤兜儿里抖了抖。小波忙把它掏出来,却只是个短信。那个香港经理发来的,说他马上就下来。    
    小波是个翻译。中英文口译。    
    或者说,每当别人问他做什么工作时,他便回答:口译,中英文口译。    
    其实小波心里知道,他并非科班出身,关系也不多,所以收费是这行业最低的。可他拼命地接活儿,只要有活儿就做,人家要他附带着做笔译他也做,每千字五十块钱,连着好几夜不睡觉都做。    
    因为翻译是个好差事。起码说起来好听。    
    他不能说自己是科学家。因为自从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再没碰过那些专业书籍。    
    他也不能说自己是工程师,因为毕业后他一天也没工作过。    
    他更不能说自己是歌手。因为最近这几个月来,他连卡拉OK也是很少去的。    
    但他确实是个称职的口译,特别是在IT领域。    
    江小波的专业并非英语,但他的英语却一贯很好。五年的博士,用小波自己的话:东西没学多少,会议却没少参加。不论听报告还是作报告,他并不比美国人差。加上自动化也离不开电脑和互联网,他上过的IT课程大概比全北京任何一个专业翻译都多了。    
    但英语好并不能使小波在美国找到工作。不光他,还有大批的中国人印度人非洲人世界各地的人都找不到工作,更别提那些本来有工作却失了业的。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一章  瞬间(3)

    总之,在美国待不下去的人不只小波一个。小波在美国的朋友不多,但2003…2004年,光他的朋友里就有三五个,卷铺盖卷回了国。    
    可在朋友眼里,小波并不算倒霉。因为他虽没找到工作,却找到了Rob。    
    Rob在纽约中国城有两家店,一家卖仿古家具和工艺品,另一家卖珠宝首饰,每年向国库纳的税能顶上三五个工程师工资的总和。    
    然而Rob帮不了小波。美国没哪条法律规定:Rob是美国公民,Rob找到了小波,小波就能留在美国。    
    即便是最发达最民主最自由的美国,也没有这一说儿。    
    所以签证一到期,小波就回了中国。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还是比美国强。起码,五年的博士加上流利的英语,让小波得到了些口译的活儿。而在美国,凭这些他什么也没得到。    
    国内缺口译,所以有人干脆把“白领”改称“金领”。    
    但其实不管白领也好金领也罢,小波连轴忙活一个月,还比不上Rob一天赚得多。所以小波到底能赚多少,大概除了他自己,根本没人会关心。    
    如今在网上和以往那些美国朋友遇上,他们问:小波最近咋样啊?小波若回答忙,他们则会惊呼:你还忙?你有什么可忙的?    
    所以,回国也还不错。起码不少人真把小波当成口译,而不仅仅是Rob的男朋友。    
    或者Rob的小男朋友。    
    其实,小波也没有多喜欢待在美国。他不大喜欢芝加哥,比邻的密西根湖在夏季为有钱人提供醉人的美景,在冬季则为普通人提供七八级的大风。    
    小波也不喜欢每周五晚上去机场把Rob接回来,周日晚上再把他送走;更不喜欢连着一个月都不用去机场,因为Rob又回了广州。    
    Rob 常说他不喜欢纽约,也不喜欢芝加哥。他就喜欢回中国,因为只有回到中国,他才能把烦心的事儿都扔到太平洋里。    
    纽约给Rob的压力的确不小:爹妈要照顾,十几个店员要开工资,税务局要缴多少税,中国城的小混混要送多少红包。他每天早晨六点进店,七点开张,迎接中国城第一批游客,一直到晚上十点锁门回家,每天都要出去进货,另外还要去健身房跑步一个小时。一周七天,只要他在纽约,每天晚上绝对睡不足五个小时。    
    然而,当Rob不在纽约的时候,他的助手九点钟开张,晚上七点关门,三天进一次货,营业额似乎也并没减少太多。    
    可Rob坚持认为,正因为有了他十五天的努力,剩下的半个月才能继续赚钱。对此小波无从考证。他只知道他给Rob制造了一个矛盾——剩下的半个月,到底是回广州,还是去芝加哥?    
    Rob自小不是好学生,不喜欢做选择题。小波也不是好老师,不愿意给Rob的考卷儿打分儿。不是说么?爱情不能考验。    
    所以芝加哥并没什么好留恋的。找不到工作,小波索性回国。顺其自然。他心里并没什么遗憾。    
    可小波不愿意住在广州。他是北京人。二十世纪里,有二十四年他在北京度过。    
    不过小波从没说过不喜欢广州。他自己也相信他并没有不喜欢广州。广州什么也不缺,还多了许多好吃的东西,而且什么事情都有人帮忙。可他就是不喜欢每天跟着那帮并不如何当他存在的广州人,更不喜欢因为听不懂广州话,而经常坐上汽车了还不知道要去哪儿。    
    然而,每次和Rob讨论这个问题,小波都说:我无所谓,住哪儿都一样,只要让我觉得那儿是我自己的家。    
    但不论小波多么努力地做出无所谓的态度,Rob仍急赤白脸地喊:真无所谓,就不会阴阳怪气地塞一句什么是不是你的家。不喜欢就直说,用不着拐弯抹角!    
    Rob终于还是在北京买了房子买了车,而他每月在中国的十三天,七天在北京,六天在广州。    
    一个月七天,和以前在芝加哥没什么区别。    
    不过北京就是北京,总比芝加哥热闹。所以小波并不觉得寂寞。    
    房子装修了两个月。除了忙房子,小波还穿插着发了四回烧,闹了一次胃病,从而充分体会到芝加哥的空气比北京干净,病毒也少,出国五年多,身上的抗体都退化没了,好像户口和身份证出国作废,回国得从新办。    
    房子装修好了,预定的汽车也到货了,下一步要办中国驾照。美国驾照换中国驾照,程序比想象的繁琐。    
    驾照终于到手,在北京的大街上开车却更不容易。加塞儿的汽车和横冲直闯的行人小波凑合躲开了,可没躲开藏在立交桥底下的交通警察,更没躲开二环路上的摄像头。交警长的帅还好,可惜交警不会因为自己太胖或者年纪太大而在罚款的时候打折。罚款不打折也还好,可十二分积满了就麻烦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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